“请各单位于7月11日(星期三)前派员工对正在使用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头像的情况,立即撤下并及时更换。”
全文:
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规范户外公益广告的通知
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使我市公益宣传工作更上台阶,以更高的标准取得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我市在督导时发现存在部分户外广告使用领导人头像的情况。现要求所有户外广告(含T型广告牌、围挡、LED灯牌,公交站展示牌等)不得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头像。
请各单位于7月11日(星期三)前派员工对正在使用的户外广告进行检查,如有发现使用党和国家领导人头像的情况,立即撤下并及时更换。
特此通知。
东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6日
相关阅读:
【众人推】泼墨抗议 会成为流行姿势吗?
【立此存照】立即撤下习近平同志画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