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河南省省女子监狱医院监区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瑞琪)7月30日,出狱2个月后,河南郑州公民贾灵敏根据自身经历,通过EMS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安部、司法部发函,建议改善监管场所女性生活条件,为在押女性提供热水淋浴设备。

她在建议信中讲述亲身经历,称被羁押期间,即使冬天,看守所内的女性在押者也不得不用冷水洗澡。

贾灵敏提到,女性在押人员长期使用冷水淋浴,会给身体和以后的生活带来极大伤害,需要长期医学调理才能恢复。这给女性在押人员的家庭以及国家医保、社保带来负担。

贾灵敏被称为“民间普法者”,2014年5月7日在帮助被拆迁人报警时,被郑州警方抓捕,次日被刑拘,5月29日被批准逮捕,涉嫌罪名为寻衅滋事。7月底,经办贾灵敏案的郑州市十八里河公安分局将此案移送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2015年11月5日,该案经河南巩义法院四次开庭审理后公开宣判,该院认定被告人贾灵敏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贾灵敏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坚持上诉(参见财新网《拆迁普法者贾灵敏一审被判有期徒刑4年》)。但最终二审维持原判。今年5月7日,贾灵敏获得自由。在此期间,她曾被羁押于郑州市第三看守所、巩义市看守所、新乡女子监狱。

贾灵敏告诉财新记者,她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被羁押了一年半时间,在巩义市看守所被羁押了半年,这两年间洗澡全部使用的是凉水,“到了冬天,我们就趁天晴的时候接好水,然后端出去晒,这样虽然不会把水变得温热,但不会冷得刺骨”。

她介绍,当初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有太阳能设备,但是并未投入使用;而巩义市看守所则没有热水淋浴设备。“我所在的看守所女囚身体多不太正常,有些年轻的月经不正常,有些经常胃疼”。

2016年5月,贾灵敏被转入新乡女子监狱。据其介绍,淋浴条件有了一定改善,在押者可用暖水瓶储存热水来淋浴。

贾灵敏说,她将这封建议信发布在自媒体后,了解到不少人与自己有同样经历。2014年3月,《我不是药神》原型陆勇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羁押在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看守所。出狱后,陆勇接受东方卫视专访时称,自己被羁押的117天里,曾洗过43次冷水澡,即使在室外温度达到零下二三度,仍是用冷水淋浴。

财新记者从有关部门负责人处获悉,女性在押人员缺少热水淋浴设备这一问题,在全国监管场所中较为普遍。但据河北媒体报道,石家庄市第一看守所淋浴室可保证每名在押人员在冬天和春秋季节每周洗一次热水澡,夏天则可在监室的卫生间内冲凉。据北京媒体报道,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在2013年已经落实6人间监室的“大通铺”变成了“单人床”,不仅有空调、地暖、电扇、电视,还有独立的淋浴卫生间,提供24小时热水。

《看守所条例》规定,看守所应当建立人犯的防疫和清洁卫生制度。《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看守所应当有供沐浴的设施、设备。2017年6月,公安部曾就《看守所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并未就沐浴、卫生、饮食、住宿条件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