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高王凌:《中国农民反行为研究(1950-1980)》一书的绪论。

黄仁宇曾说,遮蔽历史是最大的犯罪,反之才能带来中国的明天。对于一个历史学家来说,发掘一段历史,既是他的骄傲,也是他的职责所在。

集体化,是世界上许多国家亿万民众经历过的一段生活,其代价不可谓不惨痛,教训不可谓不深刻,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代价之一,是二三十年的饥饿和数以千万计人口的死亡;教训之一,是因为存在这一段历史,其后就不可能再重试一次。因此它可谓“在劫难逃”,也终于“邪不压正”。但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历史又是怎样改变的?在今天看来,有关的研究还是太少,也太薄弱了。与大多数研究不同,本书更多的是从农民角度所作的一个考察。从它的立意,到调查访谈,查阅档案资料(包括中央到地方,到流落异域的内部资料),前后已有二十年时间。

你是怎样想起这一个题目的?不少朋友这样问我。

我对有关问题的研究,开始于1990 年代。在杜润生领衔的研究小组里,大体上从土地改革、早期合作化、“高潮”,直到“大跃进”以前,逐段推进。同一时期,同事们(如林毅夫、白南生等人)也做了大量的研究,包括对集体经济制度运行的分析。

随后,我们打算改变一下做法,换一个角度。过去的集体化研究,多侧重于领导层的决策过程及其实施这一方面,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合作化本是一个从上到下由领导规定而非群众选择的运动,上层领导是主要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现在我们则打算把研究的侧重点放到群众反应和农民行为这方面来,因为这段历史本是由两方面而非由单方面构成,不了解后者,就不能说是对“集体化”有了真正的了解。而且随着研究的深入,终于发现,它对“集体经济”的命运、对后来“包产到户”的形成,甚至对那以后的农村经济及农村生活,都有着决定性的长远的深刻影响。

如果说前一阶段的研究主要是“从政府角度来看农村集体化”的话,那么新的主题就可以叫做“从农民行为来看集体经济时代”,中心就是农民的“反行为”;如果前一阶段的集体经济制度分析,主要做的是“帐内帐”的话,现在我们则打算做“帐外帐”的分析,并试着在新的基础上把二者结合起来。

这样我们终于“看到”并“发现”了农民的积极主动行为,及其面临不同处境时的自主性选择。而且,我们正是通过这些“下层”的历史,重新对“上层”政治(如“大跃进”的实质等)获得了一些认识,那不是能光靠着读文件就能做到的。所以我们并非只停在下层,而只是采取这样一种视角,并非“画地为牢”。

类似的研究似乎还没有过。当然,像“瞒产私分”或“偷盗”这类事情(它们是农民反行为的重要手段,是贯彻始终的;也有些则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不能一概而论),并非什么秘密,但从来还没有人把它当作一个专门的对象,也没有人考虑过它究竟具有多大规模,涉及多大数量,把它总括起来进行研究。

1994 年,山西省级劳动模范墨则接受作者访谈

在这前后出版了一些有关的著述,但它们大部分并未涵盖集体经济的整个时期(如1950–1980),缺乏全面系统的研究,例如凌志军的《历史不再徘徊》,只是书写了较后的一个时期,又集中于安徽一地,而且重视农民的行为不够,把重心放在了某些大人物身上(那也是不完整的),写法则近于一种报告文学。

海外的研究,则重分析过于综合,一般集中于局地局部问题,所以论文多而著作少,社会科学多而历史学少(冯客那样的研究毕竟是太少了)。类似的专题研究,国内亦颇不少见,如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 1958–1961 )问题上,仅问世的著作就有谢春涛的《大跃进狂澜》,林蕴晖、顾训中的《人民公社狂想曲》,罗平汉的《农村人民公社史》,宋连生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始末》,李锐的《“大跃进”亲历记》,康健的《辉煌的幻灭——人民公社警示录》,余习广的《天下第一田》,以及杜虹的《20世纪中国农民问题》,林蕴晖、范守信、张弓的《凯歌行进的时期》,等等,论文就更多了。

近些年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日益成为研究热门的情况下,有越来越多的成果涌现出来。其中最值得提倡的方法就是查阅档案史料(特别是地方档案),以及进行口述史调查了。大多数好的研究都是利用了口述访谈,在这方面,较有代表性的是张乐天的《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他身处本乡本土,有着长期的亲身生活经历,可以就近了解到许多鲜活的情况(本书即引用了不少)。可惜的是,他缺乏一种类似“反行为”的观察视角,大约也从不认为农民与政府间存在某种“对立”的关系,更不要说敢不敢“反抗”了。

至于党的文献,如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虽然具有不少史料价值,其中却几乎没有一点农民的影子。可以说,那是完全不同的立场。

大多数研究都忽视了农民的日常反应和日常行为,好像没有大的政治事件,没有农民大起义,就看不到农民的历史作用了。重视农民“日常反抗”的是美国学者斯科特( J. C. Scott )和他的名著《弱者的武器》。批评者很容易拿我的研究与斯科特对比,认为“反行为”就是“弱者的武器”中的一种,是跟他学来的。斯科特的论著到达中国很晚(英文版1985,中文版2007 年译文出版社出版;而本书在1995 年就有一个具有基本框架的初稿了)。他的确很有思想,常常能给人启发(如农民的假装顺从等),但他认为“弱者的武器”只是边缘性的反抗,只能获得一点琐碎的物质利益,如果没有知识精英的领导,没有反抗的总爆发,就没有多大的作用。他还把这一切都视为“反抗”,这也是我不敢苟同的。比如说,中国农民并不是通过反抗,而是通过“蔫拱”,拱出了“包产到户”的改革,这种结论,按照法国学者麦港的说法,如果跟在斯科特后面,是得不出来的。

2001 年作者在湖南做调查,右为当地农民

在我使用的史料中,现存香港的《内部参考》,可能最为有名,尽管我更偏爱地方档案,而且认为越是基层的越好。我引用的最重要的中央档案,是现藏某研究所、八十年代初为发展组同仁搜集的那批,至今可能只有我一人使用。地方档案则有同为发展组编辑出版,享誉海内外的《乡村三十年》。此外我还看过不少基层档案,其中有些事实可谓骇人听闻,如果不是档案中有记载,则令人难以置信。但我更重视的,可能还是口述访谈,它往往能起画龙点睛的作用,无论如何不应轻视。

在当年农村改革发展战略的讨论中,有着不止一种思路,其中一种论点认为,应该先把农村的历史和现状,从头都搞清楚,再着手进行改革。这,也许未免太“缓不济急”和“书生气”了吧。后来实际的改革并未采取这条道路,而很快就在“包产到户”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或许,我今天的所为,即是对当年的一种“补课”?

也许,如果过去就有这样一个研究,或是具有今天这样的认识,我们早可以发现:所谓“集体经济”,其实是一个“伪经济”,它早已失败,早已不是那么回事了——这对改革的历程,是否会产生不同的影响?

应该说,本书是我和杜润老两人的合作研究,对这一段经历,我曾在《回乡纪闻》中有所追述说:

对当代农村制度演变的研究开始一段时间以后,我们决定再开辟一个分课题,专门利用农业社里的各种帐目,来研究其内部制度问题,如工分制度、口粮分配制度等等。在把这些帐目中的大量数据输入电脑之后,需为处理这些数字建立一个“程序”。这程序该如何设计?是根据官方的政策说明,如“按劳分配”、“多产多留多分”呢,还是应考虑到其它因素,特别是在政策的实施之中,农民的反应,和他们的“反行为”呢?——所以我脱口而出:农民是有他们的“反行为”啊!其后我和一起插队的老同学秦嘉黎说起此事,他也特别强调了这点。在他看来,我们插队时虽然关注农村问题,但对许多“内情”却不够了解;(在我们插队的那个小村庄里)其实农民正是依靠着“偷”,来作为对付上面的主要手段的。

那以后,在研究小组的讨论会上,杜老曾多次提出,过去对于政府方面的做为,农民群众是有反应的,总要有办法,来对付、应付的。这些都应该找一找,不能把它当做消极的东西。为此,杜老几次指示我专门去做这项调查( 1992 )。

2003年,作者在杜润生先生家

这样,我就开始了这项研究和调查。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第一次的太谷调查——那是杜润生的老家,也是我曾经插队的地方——正是通过那次调查,我们终于能够确定,这个题目是“立住”了,研究是可以做下去了( 1994 )。其后,在每次调查之前,杜老都给我一定的指示(如云南“真假集体”之谜)。调查之后,我都向他汇报,并听取他的意见。所以这本书应该说是我们两个人的研究—为此我还要说,批评我不知道斯科特是可以的(1987 年我曾去耶鲁,仅拜访了两位有名的清史学者),但这样要求杜润生老人则不公正—当然,文章中的责任,还应由我个人来负。

在进一步讨论之前,我打算对“反行为”的定义略作说明:首先,“反行为”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反抗”。它是“不反”之“反”,貌似“反抗”,其间却有微妙的区别,即使有些方式看来相似,如“怠工”,如“偷盗”,但它们处于不同的社会、文化、政治框架之下,不能笼统的一概而论。

简言之,“反行为”是处于压力之下的“弱势”一方,以表面“顺从”的姿态,从下面悄悄获取一种“反制”的位势,以求弥补损失、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个人或群体的行为,特别为中国人所擅长。

“反行为”,是我无意间想起的一个名字,一开始我还以为它是一个“固有名词”,对它的涵义也没想太多。随后魏斐德( F. Wakeman )来信说:对于你在那种艰苦和孤独的条件下所作出的努力,让我表示钦佩和支持( 1994 )!我后来才想到,它可能并不属于什么“西方理论”,英文似乎也没有一个很准确的对应名词,在我看来,使用英文的counteraction(而非resistance),也许比较恰当,或者不如照李零所说,干脆使用“反行为”的直译( fanxingwei )好了( 2000 )。

大致说来,这段历史可按时序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是1958年以前,即集体化和早期合作社时期农民的思想和行为。这一阶段可以叫作“懵懵懂懂的时期”,许多农民虽不情愿入社,甚至在社内社外都作出了一些抵制,但还是“跟着潮流走”了;同时集体化刚刚实现,人们毕竟也不了解它究竟是怎么回事,一切都还需要看看再说。第二个阶段是从1958 年到1961 年,即“大跃进”和“三年困难”时期。大跃进带来的高指标、高征购,人民公社的“平分主义、抢产共产”,乃至三年大饥荒,终于使众多的农民醒悟过来,所以我们把它称为“大梦初觉”。“两军对垒”的结果,使得中国农村元气大伤,双方也都互作让步,这就导出了下一阶段的“妥协”,即第三阶段的“两面政策”,时间上是从1962 年到“农村改革”以前。其间制度上规定“队为基础,三级所有”,退还自留地,但不许包产到户。在这一历史阶段中,农民是怎样活过来的,他们是用怎样一些办法,来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和继续着他们的“反行为”?……所有这些,是许多在农村生活过来的人都不够了解的,也是我们在这里所要讲述的鲜为人知的故事。

以下,还是让我们先讲故事(古语所谓“事”),然后再琢磨其后面的道理(所谓“理”)。孔夫子曰:“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载之行事之深切著明也。”事实上我理解“反行为”,也有着这么一个过程,最早不过拥有一个“直觉”,由它一直引导着我罢了。

在全书最后,我将辟出一章,专门对“反行为”的理论作进一步的探讨——如此一来,可能既符合历史学的要求,也迹近于法国社会学主流学派“前苏格拉底学派”的主张(它期望的可能就是这种合二为一吧)——应该指出,这些探讨并不是产生于研究之先,而是其后。

《中国农民反行为研究》书介
以包产到户取代集体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六十年历史的一个分水岭。一般认为,农村改革是党的恩赐所致。这是一个误解。事实上,包产到户一多半是被农民“拱”出来的,党只不过承认和接受了这个事实而已。对集体经济的安排,中国农民只是表面上接受,实际上一直有着自己的“小动作”,本书称之为“反行为”。“反行为”不是“反”,而是“不反之反”,是农民在日常生活中悄悄的“自行其是”。除了各种制度性变革的追求,农民还靠着他们的智慧,用各种手段,拿走了粮食产量的百分之二十,维持了自己的生存。本书的“反行为”研究,将为读者呈现一群令人惊叹的农民形象,一个令人震撼的农村社会。

高王凌,1950年生,北京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教授,专攻18世纪和20世纪历史,在研究中国农村改革及相关历史问题上卓有建树,着有《十八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和政府政策》、《租佃制度新论——地主、农民和地租》、《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民反行为调查》、《乾隆十三年》,以及论文近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