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介绍:副业是在香港中文大学教书,主业是玩猫。

《香港第一课》30. 为什么香港警察近年屡受批评?
因为不少市民认为警察滥权,执法不公,而且有选择性。如果警察执法的过程本身不守法,又或执法的严谨程度有双重标准,未能做到一视同仁,就会影响到警察在市民心目中的地位。当警察执法的时候,例如拘捕疑犯或是管理游行集会秩序,公众开始质疑他们未必是出于专业判断而是政治立场。当警察的公信力日渐低落,对政府管治也会构成极坏的影响。

香港警察的公众形象经历过不少起跌。回到六、七十年代廉政公署成立前,香港贪污问题十分严重,并以警队尤为明显。当时几宗重要的贪污案件,如葛柏案和四大探长等都涉及警队高层。及后港英政府打击贪污,警队和其他纪律部队的声誉日益改善。港产片和电视剧集中常见警察类型题材,无论是动作片还是喜剧,均深受观众喜爱。

然而,近年警察形象急转直下。至今,不少市民已惯常对警察丑闻表示幸灾乐祸,视警察为公众笑柄。香港大学民意研究计划至特区成立以来一直追踪调查香港人对警务处的满意度。警务处本来表现不俗,满意净值于首十年的平均数为正63.1%,于二零零七年中更曾一度升至正80.5%的高点。不过,数据至此便一路往下走,在二零一四年起更大幅下降,并曾于二零一五年初跌至只有正20.9%的最低点。

警务处近年变得不受欢迎

冰封三尺亦非一日之寒,舆论批评警察的工作由维持治安变成政权维稳,由来已久。近年警察对游行集会的管理越来越严格,甚至被批为践踏人权。例如二零一一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访问香港期间,有市民穿着印有「平反六四」字样的衬衫到他前往家访的屋苑附近围观,随即被多名没有出示警察委任证的人员强行押走。有记者上前拍摄,亦被阻挡摄影机镜头。警方后来声称该市民进入了「核心保安区」,却遭大律师公会强烈批评香港法律根本没此概念,就算有保安需要也应按法例设立禁区,警方未能解释阻挡市民的合法表达权利和记者的采访自由的依据。

尊重人权一直是香港社会对警察专业操守的主要期望之一。电影中警察拘捕疑犯时的一句「你有权保持缄默」并不只是一句对白,而是说明警察本身也要守法,权力受到限制。然而警察本身不守法的问题日益严重,二零一四年占领运动期间警察的表现严重脱离了公众期望,彻底改变了警察的公众形象。

在九月二十九日凌晨,也就是占领运动的第一晚,市民在没有约定下自发占领了旺角一带的街道。警方对此毫无准备,紧急撤离在前线的少数警察,还留下了一辆无人看守的警车。占领者看到这辆警车不单没有推翻或破坏,反而把这辆警车用绳围起来,简陋地用纸笔留言劝喻其他参与者千万不要触碰这辆警车,以示这场运动的文明进步,可见他们当时并没有视警察为敌,认为警察只是受命工作而被夹在政府和市民中间。

到了十月三日,大批自称反对占领人士到旺角包围和攻击占领者,有支持占领者被打至头破血流,然而警方却未有严正执法,甚至护送滋事者离开。有反对占领人士手持水果刀割坏现场帐篷,被传媒追访时声称「这把刀我到全世界都带在身上,我很喜欢吃水果,到每个国家都要吃」,却没有因为刑事毁坏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而被追究。从当天起各种对不公平执法的质疑,大大打击了市民对警察专业公正的信心。

占领者以为警察会保护他们,后面是对香港法治和人权的信任。 《基本法》规定香港居民一律平等,没有说只有支持政府的才会受到保护,反对政府的就不会受到保护。基于对法治的尊重,在香港即使是杀人犯也有人权。法庭可以判犯人坐牢,但在坐牢的过程中仍应被照顾健康和饮食,更不应被随意殴打。再举一例,如有食客在餐厅抽烟,则虽然违反了《 吸烟( 公众卫生) 条例》,却不等如其他食客可以拿刀砍他,而在场警察更不能因为该食客「违法在先」便就手旁观。同一逻辑,在旺角的占领者虽然在参与反对政府的行动,同时认为受袭时警察应该保护他们,本来合理不过。

接下来的「七警案」,则更把公众对警察的愤怒推向另一个高峰。十月十五日,七名警务人员在金钟把一名占领者抬到暗角拳打脚踢,过程刚好被电视新闻拍摄报道。当时占领者已被反绑双手,没有攻击能力,及后在医院检查时发现多处明显伤痕。涉案七警虽然被停职,却事发相隔一年后才被落案控告,警方被质疑刻意拖延,警警相卫。虽然七警最终于两年多后被判罪名成立,但在宣判后却有支持警察团体和多个警察协会发起集会支持七警。这些集会都没有按《公安条例》申请公众集会的「不反对通知书」,不过警方都没有行动。相对于警察对其他示威活动的严格限制,此双重标准的表现进一步引发公众对警察互相包庇的质疑。

相对其他社会争议,警察暴行是最不容辩解的。警察的权力由人民赋予,所以必然有限。警察使用暴力的唯一情况,必然是为了保护其他市民,因而才使用恰如其分的武力把动武者制服。换句话说,当对方没有攻击能力的时候,警察的武力必须立即停止,因为从那一刻起他已没有攻击其他人的可能。如果继续动用武力,就是警察暴行和滥用私刑。至于对方之前做了些什么,有没有破坏公物或者辱骂警察,与判断警察暴行本身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点和平时理解社会争议总得先分析前因后果很不同,判断警察暴行时是没有这个需要的,只要见到有警察攻击任何没有还击能力的人时就可断定。

很不幸,由于占领运动中的警察暴行没有被政府严肃正视,更普遍的滥权似乎已变成了警察文化的一部分。在《逃犯条例》修订引发的冲突中,警察暴行的普遍程度比占领运动时有过之而无不及。警察于六月十二日的清场行动期间,对在休息并表明行动不便的路人不停喷射胡椒液体驱赶;有已经倒地的示威者被多名警察包围殴打;警察向示威者发射布袋弹和橡胶子弹时,并没有按指引射向对方的下半身,更有多宗面部中弹的个案;多名记者在表明身分和没有阻碍警察行动的情况下,仍然中弹、被殴,或被喷射胡椒液体。凡此种种,已和过去香港警察引以为傲的专业形象相距极远。公众普遍质疑因为警察已变成政治打压的工具,所以政府不再监督警察暴行滥权。

认为政治已经盖过法治的质疑,并不限于警察本身,也包括对政府公诉制度的不满。 《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然而不少舆论认为这条条文只是虚文。和近年游行集会相关的,就有警察滥捕和律政司滥控的质疑。近年因游行集会而被捕和被控的人数大幅增加,唯不少最后却被撤销起诉,或被法庭判处无罪,政府被评为滥用司法程序以恐吓示威者。

对检控工作未能做到公平公正的质疑,自特区成立以来已多次出现,当中以一九九八年的胡仙案为第一例。案件原为星岛集团旗下报章被揭发夸大发行量,诈骗广告客户。集团主席胡仙被指有份串谋,却被当时的律政司括免起诉,理由竟然是不想见到集团跨台,担心「引致更广泛的裁员」。这样的说法无异于赤裸裸地声称在香港有经济影响力的人和一般市民并不一样,面对刑事检控享有超然特殊的地位,完全违反了《基本法》第二十五条「香港居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引发公众哗然。

特区初年引发检控决定争议的还有张子强案。张子强于九七前后曾绑架香港首富李嘉诚的长子李泽巨,以及第二首富郭炳湘。及后他于中国大陆被捕,被控非法买卖爆炸品及绑架等罪。当时他辩称身为香港居民而且犯案地点在香港,向香港政府求助要求引渡返回香港受审。由于中国大陆设有死刑而香港没有,案件在何处审查对结果有实际后果。 《基本法》第十九条规定香港法院「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所有的案件均有审判权」,当时香港政府有正当理由提出引渡。不过,香港政府不单没有提出要求,更积极向中国法院提供证供,最终张子强于广州被判罪枪决。香港政府处理此案的手法和动机,当时引起了不少质疑。

来到近年,对执法不公的质疑则往往集中于对亲政府和反对政府者之间是否有不一样的严厉程度,使检控成为政治打压的工具,前文提到占领运动期间的冲突就是一例。至于上述的「七警案」当中,涉案者身为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期间犯案,被控以「有意图而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不是刑罚较重的「酷刑罪」,舆论也质疑是否有偏袒之嫌。此外,坊间就个别事件的质疑,例如说政府官员违反交通规则却没有被控的案例,更是时有所闻。这些案件技术上是否足以构成检控,固然都可以讨论。但官官相卫的公众印象能够广泛流传,则起码反映了社会对政府执法的高度不信任。

最后,近年尚有一个关于执法的忧虑,矛头直指中国政府。近年常见公众质疑有和中国大陆相关的力量在香港进行各种违法行为,包括中国公安、军队、或被收买的黑帮份子,香港政府却未能查明。二零一五至一六年期间多名铜锣湾书店店员失踪,就引起了广泛关注。铜锣湾书店是香港著名售卖中国大陆禁书的书店,其中店主李波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于香港失踪,出入境口岸没有离境纪录。数日后他以亲笔信称「以自己方式」返回中国大陆,一个多月后在中国大陆与香港警察会面时要求销案。同样一度失踪的店员林荣基,则表示自己曾被深圳公安人员关押及被迫受访「认罪」,更指李波透露他是非自愿从香港被带走。面对此等疑团和强烈指控,香港政府至今仍未能解释事情来龙去脉,舆论质疑是否只要是和中国政府相关,就不用遵守香港法律。


「铜罗湾五子」疑团至今未解

上述各种质疑如果属实,从法治的角度固然是明显倒退。就算无法逐一证实各种指控,这些质疑能够广泛流传,本身已是一个严重的社会警号。回到政权认授的讨论(见问题十四),一个政权如果要靠武力来维持管治,是相当没有效率和不稳定的。最起码,被统治者要感到政权对武力的运用及其背后的制度是合理而非随意,才会自愿和政权合作。相反,当被统治者对武力的运用及其背后的制度不再信任,管治成本会大为增加,社会也会变得不稳定。

当公众都认定政府惯于选择性执法,各种与执法相关的社会议题都会成为政治问题。例如有农地或旧楼在有业权或发展纠纷的时候刚好发生火警,如果警方未能立即查明真相,则很快便会有人质疑是和发展商相关的人刻意放火生事,然后警方包庇纵容。就算警方查明火警只是意外,也会有人说只是为了掩盖真相,各种阴谋论流传不退。这些猜测,都会打击政府的公信力,使管治变得更为困难。然而拘控「造谣者」只是治标,更重要的是解决政府失信于民的问题。因此,一个正常的政府和一队正常的警队,本来是应该尽可能改善警民关系,让公众相信警察不偏不倚。

评论人陈云曾以「如何毁灭一队警察」为题,指出政府执法失去市民信任的严重后果。他提到执法者对以最严厉的方式对待抗争者时时,抗争不会因而停止,反而变得更极端。如果「示威者稍有异动,都会被控告袭警,反正罪名一样,为何不真打起来呢?」陈云这篇文章刊于二零一零年初,很不幸成预视了往后香港的警民关系。

警察地位的改变,后面涉及香港人和特区政府对法治的理解落差。回到港英时代,政府考虑到香港处于冷战前沿的地缘交界,自战后逐步建立起对法治的尊重,如对共产党与国民党势力一视同仁地管理,以赢取社会对管治者的信任。面对中国大陆的各式政治运动,法治所强调的制度理性和稳定成为了香港人与中国大陆区分开的重要身分认同依据。来到后九七时期,法治则成为了在没有全面民主下香港人对抗专制任意性的最后堡垒。这些想法无疑有过度神化和浪漫化的面向,却曾经在大众心目中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当对法治的理解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追求暗暗降格为「总之犯法就不对」的机械式操作,引发的社会震荡自然不可小觑。

伸延阅读:
吴达明(2002):〈法治的理想与现实〉,谢均才编《我们的地方 我们的时间 香港社会新编》,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陈云(2010):〈如何毁灭一队警察〉,《信报》2010年1月26日
蔡俊威,李家翘(2018):〈假戏真做 弄假成真 政治的法律化:法治作为意识形态〉,《明报》2018年10月14日。

网上资源:
立场报道(2016)铜锣湾书店五子失踪事件簿,2016年3月24日, http://www.thestand.news/politics/铜锣湾书店五子失踪事件簿/ 。
立场报道(2018)纪律部队民调警队续包尾满意净值急插史上第二低,2018年6月5日, https://thestandnews.com/society/纪律部队民调续包尾-警队满意净值急插-史上第二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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