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世界艾滋病日(12月1日)刚过去不久。

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向0迈进—Getting to Zero”(0感染、0歧视、0死亡;Zero New HIV Infections,Zero Discrimination,Zero AIDS Related Deaths)。都说这是我们美好的愿景,但也足以看到全人类对于遏制艾滋的乐观与自信。

然而,当下另一场被媒体引发的关于艾滋病热议——“艾滋病,隐私不是挡箭牌”——也正被公众广泛关注;这令我想起了2002年世界艾滋病日的宣传主题——“相互关爱,共享生命—live,and let live”,当然,该宣传主题还有另外一个更为准确的译本,就是“你活,也让别人活”。

强调给予艾滋病毒感染者以身份隐私的保密权,事实上不是一种特权的赋予。众所周知,艾滋病毒感染者以及艾滋病人在今天的世界,尤其在中国社会所遭受到的歧视与不公平待遇已然不是简单的一种普通歧视,确切说是污名化的对待。污名化,是歧视现象中较为严厉与残酷的极致表现,它有别于一般的区别对待。污名化,是在人格上对于受歧视人的一种否定,并引发为剥夺受歧视人在赖以生存的就业、就学、就医乃至婚姻、生育多种基本权力的剥夺。这样的污名化歧视,足以令一个人在生理属性上的生命还未终结时,他们的社会属性的生命就告以结束。可以试想,没有污名化歧视,也就自然不会强调病毒感染者隐私权。同为传染病患者,流感患者遭受的歧视远低于乙肝患者,乙肝患者又远低于艾滋病毒感染者。

今天的社会,我们依然可以看见无数艾滋感染儿童隐身就读,被家庭抛弃寄居在民间儿童院;我们依旧可以看见无数艾滋感染妇女,被医院及妇幼中心劝说流产,或不建议生育,被家庭遗弃;我们依旧看见作为一种因为免疫缺损综合征群的艾滋患者,获得不到全科医疗待遇,被限定在前身为肝科医院的传染病医院就医。身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大学毕业不能走上教师岗位,身为艾滋感染者即便考上公务员也不能被录用,种种商业保险险种依旧对于艾滋感染者不履行保险服务,将之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之外力同属免责范围。

其实,抗击艾滋,人类走过了三十年春秋,而中国社会并没有给艾滋病毒感染者给予一个真正平等“活”的空间,社会很多意识依旧停留在“公众要活,就不让艾滋感染者活”的可怕论断中。更不要说艾滋感染者在恋爱、社交以及职场业务中的常态生活。

更多的关怀活动或是政策在进行或落实中,也依旧保留着一种自上而下的“施舍”的态度,许多艾滋感染者,包括艾滋儿童参与一些艾滋关怀的公益活动,都学会必唱一首歌《感恩的心》。关怀只有发自内心的尊重,感恩才会发自肺腑,会不会唱这首歌或许并不重要。今天更多媒体上展示的依旧是被怜悯、同情的艾滋感染者或是选择需要控诉不公平待遇的感染者,难道艾滋感染者群体中没有乐观、自信与积极生活的么?不仅有,并且有很多;但是,一方面我们社会已经习惯性思维将患者定格在某个形象,并且整个社会歧视也会将本来积极生存的感染者,一经媒体展示,拔高,而丧失人原本的常态。

当污名化歧视剥夺了很多感染者诸多权力之后,将感染者陷于困境、绝境,又再提供的“关怀”,是否这也是人为制造与生产出的“关怀”呢,这样的关怀是否也是一种被贬值的浅薄的关怀?

同样,对于“活”的另一个方面:作为深受污名化歧视的群体,也自然会因为需要获得最基本社会属性的生存权而将隐私看得远重于“治疗和药物”,毕竟只要医学还未昌明到足以治愈艾滋病的一天,只要污名化歧视还存在一天,怎么能让一条活生生的生命因为放弃隐私保护,被污名歧视被不公平的区别对待而将诸多作为人的权力在公众的视野下被生吞活剥呢?

《“同志”之死》中所描述的那位姓高的病友,与其说他死后被记者探访出的,前往所谓“同志”浴室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等令人触目惊心的细节,不如质疑:为何在我国,一名确诊感染艾滋的患者不能坦然认同自己感染者的身份?为何不能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要知道,今天中国众多死于艾滋的患者,多半都是未能及时发现自己感染,或对于抗病毒治疗没有足够的信心,或者未能获得更好的抗病毒治疗。更不懂得作为艾滋病毒感染者如何进行行为改变,进行自我保护,避免更多机会性感染,获得生命机会。

今天的医学尽管不能治愈艾滋,但是只要有及时抗病毒治疗及优质的随访与药物供应,一样可以像非感染者那样活到“天年”。

艾滋感染者对自己感染不知情或拒绝知情的情况下,又不懂得行为改变进行自我保护,这样,病毒继续传播,势必让其他人也不能“活”;而至今社会公众乃至许多艾滋感染者不甚了解的是,如果感染者依旧进行不安全行为,其实最受伤害的还是感染者群体自身——为什么?因为艾滋感染是获得性免疫缺陷,任何暴露性行为中,感染者因为免疫缺陷而更易感染其他病毒,而不是艾滋病毒更易传播,所以,如果艾滋感染者以为通过传播病毒可以剥夺他人的“活”,那就错了,其实是自己会丧失更多“活”的机会。

笔者也是感染艾滋近十年的患者以及艾滋治疗关怀的社区工作者,有感于自己常年的社区工作以及获得的专业培训,深知提供给身边近千名艾滋感染者的基础培训是多么重要,实践也验证了艾滋的预防与治疗是需要客观、科学、尊重和平等精神的。你活,也让别人活,也让我们感染者活。

高某病友已然去世,留给社会的思考,绝不该是仅仅对于艾滋感染者的谴责!无论高某是不是同志,或是不是艾滋感染者,这与他身为“中国打假药第一人”并不矛盾,这恰恰说明性取向和病毒不会因为一个人的身份而有所选择。笔者多年的艾滋社区工作,身边联系并提供服务的患者中,一样不乏有政府官员与娱乐圈、体育界的公众人物,但对于要继续“活”的权力面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公众人物也不需要“高大全”地塑造。我们不要轻易去塑造一个英雄,同时又不要彻底去打倒一个生命。这世界上,人都是鲜活的,每个生命承载着善良,也会有他的缺陷。对于生命形象超常理的追求,对于人超现实地塑造或期待,本身就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是社会的幼稚,这就是将人捧杀,不让人“活”。这个法则同样适用于对于艾滋社区公益工作及志愿者工作者以及其他公众领域,没有人是圣人与领袖,社会工作也是一种社会需求所产生的职业,无论是吃“打假”饭、“艾滋”饭或其他饭,吃不要紧,只要吃得专业、敬业并务实,今天的社会需要这样的服务。

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你活,也让别人活,对于每个人都是那么平等。请先不要急于迈向0的目标,我们不妨回眸2003年,当年艾滋宣传主题,我们的社会读懂了没有?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让我们谦虚并踏实地从头审视自己,如果对于艾滋缺了哪堂课,我们就一起来补上,尊重生命,给每个人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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