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地上纪念韩战美军十字架违宪
记者: 叶兵
|
华盛顿
2011年 2月 03日
图片来源: AP
游人在有争议十字架战争纪念碑前摄影
一座缠讼20多年的朝鲜战争参战美军十字架纪念碑最近被美国一个上诉法庭裁定违宪。这是这个引起争议而且一波三折的法律诉讼案子的最新一次逆转。
这座13米高的白色十字架纪念碑在加州圣迭戈市索莱达山公园矗立将近60年了。它是纪念参加朝鲜战争美军将士的一个标志。
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庭1月4号裁决说,在圣迭戈公共土地上建立的十字架纪念碑违宪。裁决认为政府允许有特定宗教象征意义的标志放置在公共土地上传达出政府承认该宗教的讯息。
不过,法庭没有下令拆除或挪走这座十字架纪念碑,尽管诉方要求采取这样的行动。这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把案子发回到主持上一次审判的地区联邦法官那里,探讨如何妥善处理。2008年7月,地区联邦法官拉利.伯恩斯曾判定这个十字架是战争纪念的一部分,因此准许保留。
丹尼尔.麦克(Daniel Mach)是支持诉方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宗教信仰自由项目主任。他对联邦上诉法庭最近作出的裁决表示欣慰。
麦克说:“裁决说,政府不能在国家战争纪念中展示对许多人来说神圣、但并非对本国全体民众都神圣的巨大象征物。所以,法庭作出了对我们有利的判决,并且把案子送回下一级的地区法庭,决定下一步怎么做,想办法执行这项裁决。这项裁决本身很清楚,就是政府展示这个巨大的十字架是违宪的。”
他认为,十字架作为基督教的标志,应该放在私人土地或者教堂,而不应该放在用纳税人的钱建立的公园里。
最早提出这项诉讼的原告是越战退伍军人菲利普.保尔森。1989 年,他一纸诉状把圣迭戈市政府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下令搬走十字架。这位无神论者指出,美国宪法禁止确立国教,加州宪法也禁止宗教标志在 公共土地上展示。
另一方面,在这个诉讼中代表那些要求保留十字架的圣迭戈市民的律师查尔斯.利曼德里(Charles LiMandri)表示,上诉法庭最新的裁决让他们感到失望,但是他相信,在这场持续了22年之久的法律诉讼战中,支持保留这个十字架的团体和人士终将赢得胜利。
利曼德里说:“我们非常有信心最终我们会在联邦最高法院获得胜诉,这是基于当前的大法官们在包括这一案件的类似案件中投票的立场。我们完全有信心我们在联邦最高法院将有足以致胜的5票,甚至可能6票。”
美国保守派法律团体“自由辩护人”的主席马修.斯塔韦尔曾指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政府一方面不能确立国教,另一方面也要保障人民的宗教信仰权利,其目的是促进美国宗教的多元化,使人们有选择宗教信仰的自由。
2006 年5月3号,联邦法官汤普森作出裁决,限令圣迭戈市政府90天内将十字架迁离索莱达山公园,否则罚款每天5000美元。圣迭戈市政府提出上诉后,联邦最高法院2006年7月下令暂停执行下级法院的裁决,允许十字架留在原处,直到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重新作出裁决为止。
国会众议院和当时的总统布什提出由联邦政府接管这个带有十字架的战争纪念碑的土地财产权,使它成为联邦战争纪念碑。2006年以来,这个十字架纪念碑所在的土地划归美国国防部管辖。
所以,这个案子的被告除圣迭戈市政府外,还包括美国政府和国防部长盖茨。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