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立军为何被调离警界?
作者:艾祖鸿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2-2-5
本站发布时间:2012-2-5 10: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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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日讯 “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称,近日市委决定,王立军同志不再兼任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以副市长身份分管联系经济领域工作。”从第五位大权在握分管公安、国安、司法、人武、信访、政府维稳工作,降到未位副市长,分管着与执法毫无关联的文教卫。许多网民对此愤愤不平,一个功勋卓著的打黑英雄,一个整肃警风警纪的警界新星,一个疾恶如仇的执法官,为何被调出了警界?
普通老百姓对于官员的升迁与贬谪,即使是相当一级官场过马灯式的更迭,并不十分关心,也关心不了,因为中国的官员任免都与百姓无关,无须百姓参与,主人无权选择仆人。而中国的皇权与官威又无限制,决定着普通百姓的生死荣辱,故而普通百姓特别寄倚望于好皇帝好官,但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好官难做,好官命不长。
从新闻稿上看,确实有令人感到困惑,应该说王立军在打黑中是立下了汗马功劳的,其雷厉风行办案风格,横扫黑恶势力的英雄气概,是值得称颂的。虽然许多人对打黑法律程序上对其争议很大,特别是李庄律师伪证案及对世人、媒体叫板的“双起论”,令好人也感到害怕。但不可否认的是,从目前有限的资讯上看,他是一个好官,一个好警察,一个能管住警察的好警察。为何百姓认可的好官好警官,不升反反降?
首先,“近日市委决定”公安局长的任免,颇为不解。公安局的具有司法与行政双重性,其行政编制在政府系列,局长应当由同级人大常务委员会任免,严格的说应该是人大代表说了算。市委只有建议权,如此决定是否有越俎代庖之嫌?
其次,市委决定其“以副市长身份分管文化教育工作”, 也值得商讨。各级政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决定副市长的职责分工应该是市长的职权,如此决定是否以党代政?这样的分工依据是什么?难道一辈子做警官的,即让惯了枪的武将,去用笔领导一批文人医生,更适用,更能体现其人尽其才?对行政管理社会秩序更有利?孔子说过:术业有专攻.中国的官员难道都是万金油,什么行业都能管理?
其三,打黑除恶是长期的复杂的艰难的斗争,并不能毕其一功一役。王立军3次荣立二等功、2次荣立三等功,被公安部授予一次一级英模,两次二级英模的警界精英,谁人能比他更强?黑社会这下放心了,不战而屈人之将,也不用出价500万买其人头了,也不用派杀手半路打黑枪,临阵换将,且如此随意,会不会让亲者痛仇者快,也令继任者不寒而栗?
其四,200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简称中央13号文)首次明确提出公安厅(局)长“进班子”规定:“各级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干部任职条件,在领导班子职数范围内,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稍后的第二十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简称“二十公会议”)对此进行部署,为此,各级公安局局长都进了同级常委或政府任副职,甚至直接任政法委书记管公检法。这次任免与中央精神是否保持一致?
其五,对于王立军,重庆市政府给出一个约800字“官方评价,称其政治立场坚定,群众口碑好,不足之处是批评人不太注意方式方法”。如此“不足之处”难道是其被调出警界的理由?是托词,但反映其实质!领导说你行时是“疾恶如仇”,说你不行时是“批评人不太注意方式方法”,明白人都知道是一个意思哟。这是不是再次了验证官场规则:领导说行不行也行,领导说不行时行也不行?同时也让人觉得是其在位时难堪或不爽,得罪了得罪不起的人了。
网民质疑,说其在应该高考时未参加或者录取,当了警察后自考的中专生,最后竟然成了省委党校研究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一级警监,教授,研究员,党代表,人大代表等等荣誉光环,应该晒晒有多少水份。其实是不是真的文武双全,只有享有考查提拔权领导知道!需要时捧上天,抛弃时踩脚下,这也是官场规则、
或曰:共产党员是块砖,那里需要那里搬,没有什么值得猜疑和黑幕,官员能上能下,是正常的组织安排。但愿老夫与众网民是庸人自扰。王立军被调出警界,也可能会如网民猜测的,是更大发展的序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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