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民主不是好东西

周舵一开始写道。一句话可以点题:那就是自由民主才是好东西,民粹民主不但不是好东西,而且可能是古往今来一切政体当中最坏的一种。文章认为
中国人没有英国人从自身文明的历史传统中自发演化出自由民主那样的历史幸运。只能由精英从西方学习和引进,然后用理性认知指导现代化的实践。只能是理论先于实践,于是,我们最严重的问题可能就会是“错误的理论导致错误的实践”。如果说西方人没有正确理论的指导也能行,那么,我们则是恰恰相反。尤其在今天,中国已经站在了启动实质性政治体制改革、民主化改革的门槛前,如果我们对于民主的认知发生严重错误,那么,未来的前景有可能是灾难性的。笔者认为,未来中国政治改革最大的危险,就是各种极端主义势力崛起成为主流,而最大危险中最大的就是激进民主、民粹民主的崛起。
 

两种民主区别:多数人如何对待少数人
 

文章指出,自由民主和民粹民主的区别,说到底是多数人如何对待少数人的问题——是平等对待,还是排挤、仇视、压迫和剥夺。采取第一种立场的,就是自由民主;采取第二种立场的,是民粹民主。而民粹民主这个家族当中,对少数人的剥夺和压迫的程度又有差别,其中最极端的,就是马克思主义这一支——它公然宣称要对少数人实行赤裸裸的“专政”。
然而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必须设法解决秩序、自由和平等三大基本价值目标之间的复杂关系。评价政治制度的好坏,无非就是根据它们达成这三大价值目标的绩效高低。这三大价值目标当然就有充分理由称之为“普世(普适)价值”。
 

有限政治
 

激进民粹民主派们都是些政治狂热分子,他们秉持一种一元价值观,一心想把政治弄成高于一切、笼罩一切的人生唯一要务,要让政治来解决一切问题,“政治挂帅”,容不得半点政治疏离和政治冷漠。不错,政治确实很重要,有时甚至生死攸关,但人世间根本没有什么唯一重要的事;生命需要丰富的色彩,多元的社会才会有自由,有自由才有活力和创新,而“自由”当中当然应该包括不关心、不参与政治的自由。历史经验一再证明,政治狂热、持续发高烧必然导致情绪化,情绪化必然走极端,走极端的结果,就是秩序失控、剧烈冲突、社会动荡甚至爆发内战。所以,仅仅有了有限政府还不行,还得让整个政治领域理性、冷静,给政治活动降温,让政治——理所当然的包括民主政治在内——归回常态、归回原位,回到它应有的有限地位上去,而这就是有限政治。
 

限缩民主

我们还需要把“制宪”和“行宪”区分开来。制宪的原则必须是全体一致;行宪过程中的决策,则可以多种多样。一般原则是,越是至关重要的决策,越应该符合全体一致原则,比如制宪,比如部分国土的分离(所谓“民族自决”);越是需要尽快做出决策、决策越是依赖专门知识技能的领域,就越是应该交给少数人甚至一个人决策,这就是限缩民主,即限缩少数服从多数决策原则之范围的主要理由。
接下来的问题是,如何限缩民主的范围呢?1 人权。2 独立司法。3 公务员制度。4 公民社会。5 市场经济。把这五大领域放到政治之外,就可以避免政治狂热,防止“政治肥肿症”;每个人就都可以享有非常大的自由空间,去安安心心地追求他自己的最爱,实现他心中的人生理想,不必担心政府或其他什么人——管他是少数还是多数!——横插一杠子,来破坏他的美梦。政治,包括民主政治所要做的,就不过是处理新情况、新问题和非常规的突发事件,就不过是锦上添花,无关宏旨。就算最坏的情况出现,政治决策、民主决策的结果是我无论如何不能同意的,那也没有什么了不起,因为,照老百姓的话说,“我不靠那个东西吃饭”!为什么西方国家的地方政府甚至中央政府因为议会不批准政府的财政预算而关门,社会照样运转,人民照常生活?为什么不管哪个政党上台、谁当总统都关系不大?说到底,社会如何实现和谐?国家怎样才能长治久安?无他,靠的就是这一套政治消肿术,政治减肥术!这就叫有限政治。
 

中国怎么办?

中国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一方面成绩显著,另一方面也问题严重、隐患巨大、危机四伏,其中民愤最大的,就是各级官员的特权腐败和滥用权力,不作为或乱作为。而造成所有这些问题、隐患和危机的原因追究到最后,我们都会发现,它们几乎无一例外,全都来自一个东西:政府的权力太大并且没有受到有效监督约束。解决之道,不是民主,是宪政!
1 首先要达成广泛、深入的精英共识——关于改革目标和路径的基本共识。
2 然后,在精英的引导下,建立自由宪政与法治的基本制度和政治竞赛规则(游戏规则)。
3 在宪政法治的制度化,以及“规则约束下的竞争”并且“按合法程序改进规则”的政治文明行为习惯养成的同时,积极稳妥、协调有序地扩大政治领域内的公民权利,主要是政治参与,和言论、出版、表达两方面的权利。政治参与应当区分为精英与大众两个层次。精英层次的政治参与,是指人大、政协向真正的议会转型,成为独立的立法机构。为平稳过渡计,执政党可以在相当一段时间内维持多党竞争下的一党独大,但必须从高居于议会之上的“议会老子党”,成为在宪法约束下,以议会为主要政治舞台的议会党,通过议会中的多数席位来主导立法、组织政府、行使行政权。同时,议会要逐步向独立的民间人士开放议席,走“内源式”的两党制发育之路——像17世纪英国从议会中发育出托利党辉格党两党制的演进模式那样,而不是在现有体制之外,以街头运动的抗争方式形成非法状态的反对党。
总而言之,执政党一定要走在社会进步的前面引导改革,前瞻性、全局性的改革顶层设计必不可少,有了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经济成就,中华民族已经站在了振兴、腾飞的门槛前,中华振兴和腾飞,不是、也绝不可能是靠西方民粹民主“向下看齐”那一大套最坏最坏的坏东西,不是、也绝不可能是靠“多数决神话”和“普选神话”,相反,是要靠自由宪政,靠尚贤尚智、选贤任能、精英主导的儒家治理理念。
 

阿拉伯之春:民粹民主

西方国家为什么无节制地借债消费?为什么社会福利压垮国家财政?为什么政治家只知道谄媚大众,越来越平庸无能?绝大多数西方人至今对此毫无反省,不区分自由和民主,不区分自由化和民主化,不区分自由民主和民粹民主,不但把民粹那一套当成不容争辩的神圣教义,还把它向全世界武力传播。当前中东的乱局,也许勉强可以算是又一波民主浪潮,什么“阿拉伯之春”,但十之八九,那只是被伊斯兰极端势力所左右的、低劣的民粹民主,却很难导向宗教宽容、言论自由、人权得到坚实保障的优质的自由民主。北约在联合国的授权之下武力干预利比亚内政的积极意义在于,它向全世界的专制政权传递了两个强烈信息:第一,屠杀和平集会示威的民众再也不能为人类文明社会所容忍;但这是人权保障原则的自然延伸,与民主并无必然关联,更别说是自由民主。第二,专制独裁政权如果不能主动推行宪政改革,早晚会被人民起义推翻,结果将是一个双输的局面,因为,人民起义可以推翻一个老独裁者,却很难建立起自由民主。多数西方人误以为“中东之春”的选项就是“专制或民主”,所以,推翻旧专制,当然就是民主。根本不切实际!事实上,没有宪政改革在先,中东现实存在的选项仅仅是“亲西方的专制或反西方的专制”——“以人民主权的名义并由人民进行的革命,是不可能使一个民族获得自由的”——托克维尔说得多好啊!
 

前路漫漫,中华民族实现全方位、多层次现代化的道路还十分漫长,在这个改革的顶层设计不能再拖延的关键时刻,我们的头脑务必要十分、十分清醒——尤其是要看清,什么样的民主才是好东西,什么样的民主是绝对不可尝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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