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对有关自己“文革”时期的纷纷传言保持了沉默的宋彬彬,终于在她的《宋彬彬:四十多年来我一直想说的话》中,愿意直面这段对她而言是不堪的历史了。
我一直认为:愿不愿意、敢不敢于面对历史,是任何个人或者团体、组织是否光明磊落、正直、诚实的重要标志。
宋彬彬的回忆,尽管在理解和认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是我在下面要谈到的),但是基本上还是能够尊重事实,所言非虚。而那些竭力在歌颂“文革”的正确和辉煌、并且拼命要为其翻案的人,何曾见他们有过反映这段“正确、辉煌”的历史的回忆?
譬如:就拿宋彬彬的这段回忆来讲,请“文革”的吹捧者评议一下:这样的事例,有什么“正确、辉煌”可言吗?或者,你们假如认为宋彬彬的回忆所言不实。那么好,就请拿出你们的能够反映“文革”“正确、辉煌”的回忆版本来给我们看看。可惜,至今人们没有看到过这样的一个字,因为这根本就不存在。“文革”存在的,只有如宋彬彬的回忆中所显示出来的畸形、混乱、丑恶、肮脏、卑劣、罪恶、恐怖和黑暗。
“文革”的吹捧者说:“文革”中也有两弹一星、有南京长江大桥……
“文革”是政治,两弹一星、南京长江大桥是经济、科技。经济、科技能说明政治吗?能。但是,你必须证明:是不是没有“文革”,就没有了两弹一星、南京长江大桥?或者就要造得差一点了?
不能证明的话,那你举出这样的例子来,就象说中国乒乓球队赢了是“毛泽东思想的伟大胜利”一样无聊。因为假如中国乒乓球队输了,难道你能说“毛泽东思想的失败”吗?当然不能。中国乒乓球队的赢和输,与毛泽东思想胜不胜利,完全没有关系。就象两弹一星、南京长江大桥的制造成功,与“文革”发生不发生没有关系一样。
“文革”的吹捧者又说:“文革”中的灾难和罪恶的出现,是“走资派”的捣乱和破坏造成的,与毛的本意无关。
那么好,就算你的说法成立,请你举出没有受到“‘走资派’的捣乱和破坏”的事例给我们看看。为什么也没有?总不见得“文革”的什么都被捣乱和破坏掉了,那这场运动还怎么能说是正确的呢?
下面,再谈谈宋彬彬的回忆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是,宋说:传说给她定的两宗“罪行”之一是“1966年8月5日下午北京师大女附中部分学生游斗校领导发生了暴力行为,党总支书记、副校长卞仲耘不幸遇难。我被认为是施行暴力的‘红卫兵’组织的负责人。”
读了全文,看不出宋要否定这样的传说的什么?
你看,接下来宋说:“在80年代实验中学已经为我做过明确的组织结论,说宋彬彬在学校文革中没有打人和暴力行为,但此结论无人理会。”
传说说她“是施行暴力的‘红卫兵’组织的负责人”,而组织结论是她“在学校文革中没有打人和暴力行为”,风马牛不相及吧?
宋提到:
“6月6日,在工作组的主持下成立了 ‘女附中革命师生代表会’,其中学生代表会(简称‘学代会’)主席是刘进,副主席4名,我是其中之一。”
“7月20日前后,……少部分从高年级各班抽调的同学参加对校领导和教职员工的集训;……我参加了集训(应该是集训的管理——引者注)。集训是按照‘四清’的方式进行的,当时把所有教职员工都编成小组,先自己做准备,准备好就在小组发言,由学生主持小组会帮助他们,让他们早点 ‘洗澡、下楼’和争取重返讲台。”
在学生对卞校长施暴时,“刘进、我和几个原来学代会、核心小组的同学赶快跑到操场,……我们劝她们不要打人,……”;“后来,低年级同学又来告诉我们说后操场上打人了,刘进和我赶去,看见后操场聚了不少同学,校领导被人逼着挑土,筐装得很满,挑不动就要挨骂挨打。刘进和我劝告那些监管校领导的学生,……”;“傍晚,又听说卞校长躺在后操场,人快不行了。刘进、我和一些同学赶快跑到后操场,当时李松文老师也在场。刘进让工友打开了后门,大家一起用手推车把卞校长推到邮电医院。起初大夫不敢救,说是‘黑帮’分子不能救,于是我们和医护人员发生了争吵。刘进说必须抢救。据一位同学回忆,我当时说共产党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俘虏还要优待呢。据李松文老师近年回忆,医院要求出示学校证明,但当时不可能开具这样的证明,李老师问是否可以签名作证?医院同意了,并说必须有老师的签名才行。于是李老师带头签名,并征得几位在场高年级学生(包括我和刘进)的同意,写下了6个学生的名字。”
这些回忆,都说明宋作为学校里当时运动的负责人之一,是无可否认和回避掉的。并且她自己也在文内表示:“我从内心感到深深的自责,我不能原谅自己那天的阻止不力和反应迟缓,正当盛年的卞校长因受尽自己学生的凌辱和折磨而失去了生命,卞校长的丈夫失去了妻子,卞校长的儿女失去了母亲。”
至于那种传说与宋所说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之处,也仅仅是她并非“施行暴力的‘红卫兵’组织的负责人”,而是“学代会”副主席。请问这两者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宋这一大堆文字的叙述,显然是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然而,连宋自己也“感到深深的自责”,因为这同样是无可否认的。显然,宋是处于一种又想减轻罪责、又回避不了自责的矛盾的心态之中。
二是,对于外界影响最大的8月18日向毛献戴袖章以及后来扬名“宋要武”的事情。在宋非常轻松的描述下,这一切似乎都是一不小心、不经意地发生的。
你看:
“听到广播中说让一些学校派人到天安门城楼下集合(分配给女附中40个名额),刘进让我选人带队去,她留下照看学校的队伍。到了天安门前,我们才知道是要上城楼。”——瞧,一不小心上了天安门城楼;
“在天安门城楼上,我身后一个男生(后来知道是师院附中初中生)看到别人都上去给领导人献了袖章,就推了我一下说:‘你这袖章挺好的,为什么不去给毛主席献呢?’我问公安部长谢富治,我能不能去给毛主席献袖章,……他同意后我俩就过去了。”——一瞧,不小心向毛献戴袖章;
“8月18日下午返回学校后,《光明日报》一位年轻的男记者来采访我,就把那两句话讲了。他让我写下来,我说就这么两句话不用写了吧。后来我和几个同学说起记者约稿的事,她们也说就这两句话有啥可写的?我没有想到,8月20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我给毛主席戴上红袖章’,署名宋要武,括弧宋彬彬。看到那篇文章我很生气,对同学说,怎么没有征求我的意见就随便写文章登报呢?怎么还把我的名字也改了?我的名字是父母给起的,我根本没有想过要改名啊。我们班一个同学也说,怎么能叫‘要武’呢?太不好听了。” ——一瞧,不小心把这两句话登报了,一不小心成了宋要武了。
宋彬彬和她的同龄人的我,尽管当时一个高入云端上了天安门城楼;一个趴在社会低层,还唯恐被打进“狗崽子”行列中去而惶惶不可终日(见本人的《XUPING:红卫兵不道歉》及其内附文《人性遭劫红八月》)。可是对于当时是怎么一个政治状况的认识,恐怕并不是那么高低分明的了吧?
天安门城楼是个什么场所?特别是最高领导都到场的时候,能够如此随随便便、一不小心说上就上的吗?
向毛献戴袖章是个什么活动?能够如此随随便便、一不小心说献就献吗?
不要说上天安门城楼,就是当时从外地进北京,各地各学校都要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才被允许的。不要在全世界面前(当时电台、电视都向外实况转播的)向毛献戴袖章的活动,就是那些鸡零狗碎的细节,也要被认为“外交无小事”的。再说,在毛的话“句句是真理,一句顶一万句”的当时,毛的任何话都是非同小可的。这两句话有可能是这样随随便便就发表出来的吗?这样的活动(上天安门城楼、向毛献戴袖章)、这样的文字发表,你要说不是最高决策层精心策划、深思熟虑和再三斟酌而出现的,那才是匪夷所思的。所以,宋的描述(或者说她的感觉),我感到不可信。
所谓“毛泽东8月18日第一次接见红卫兵”的提法,是在有了后来的接见才有的。当时的这次接见是称作“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会”,包括红卫兵这个名称也是在这次接见中第一次公诸于世的。
那么,该大会庆祝什么呢?当时明的讲,是庆祝八届十一中全会的召开、是庆祝“文革”的纲领性文件《十六条》的发表。而实际上呢(这是在后来人们才明白的),是庆祝毛斗垮了“刘邓路线”。
就在前不久,毛指责刘把北京的运动搞得冷冷清清、为被刘打击的“学生领袖”平反、为北大的六.一八体罚、虐待被斗对象的暴力行为(与北师大女附中八.五暴行相类似)恢复名誉。巧的是,同在八月五日,毛在八届十一中全会上写下了《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在与刘少奇的斗争中取得了十分重要的胜利。
就在这种状况下召开的“庆祝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会”,你说最高决策者对于谁上天安门城楼、谁可以为毛献戴袖章,没有一个取定的标准?即使不说毛等决策者把北师大女附中八.五暴力行为看作是“文革”搞得轰轰烈烈的一个象征、把暴行中的作恶者看作是“文革”的功臣,至少他根本不认为这是什么问题。——而从现在被揭发的材料来看,前一种的可能性更大。
而宋所以把上天安门城楼和向毛献戴袖章作了轻描淡写的处理,就在于她更希望并不因为有了八.五暴行,才有这次活动。更深的目的,还在于想撇清她与八.五暴行的关系。
这里,并不是认为宋彬彬说了假话。有些内幕她可能不一定全部了解清楚,有些说法也可能只是她的感觉。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作为对于当时的祸害有责任的她,自然而然地要往能够卸减自己责任的方向去想和说的。所以她要对“‘红卫兵’组织的负责人”这一提法斤斤计较,所以她要把向毛献戴袖章这一活动进行淡化处理。
正如前面肯定的:宋彬彬敢于直面历史的态度是可取的,她的精神和勇气可嘉。但是,她对于“文革”的罪恶本质的认识,还需要进一步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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