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苗蛮子 | 评论(0) | 标签:时事观点

山西长治市为优化招商环境,出台若干新规定。如,“凡是外地车辆进入长治市发生违章,只纠错,不罚款”;外地客商到长治投资,由于当地人文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等因素造成亏损,一律由当地政府包赔。

在资源与环境双重约束日益强化的今天,由政策法规、行政效率、人文环境等因素构成的“软环境”,已越来越成为一个地方是否具有投资吸引力的决定因素。以此角度来审视,长治市政府的包赔承诺,可谓“用心良苦”:只有用一种表诚心、许承诺的方式,才能引来“金凤凰”,并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从长治的这份“投资亏损包赔承诺”中,不难看出一个地方的“发展逻辑”——地方的第一要务自然是“发展”,而抓发展,理所当然得先抓经济;抓经济,招商引资则是见效最快的;而“亲商”乃至“媚商”,则是关键前提,这就需要强调“服务至上”的理念。于是我们看到,近些年来,为了创造所谓的优良投资环境,“投资上帝论”便顺理成章地成为许多地方所尊奉的“招商宝典”。其中的“精华内容”有:“投资者是上帝,引资者是功臣”、“谁侵犯投资者,谁就是人民的罪人”、“损害企业利益是罪人”等等,不一而足。

将招商引资上升到“上帝”和“人民的罪人”(就差说“历史的罪人”了)的层面,足见招商引资的重要程度。显然,这并非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文字游戏,也绝非简单地作话语意义上的“恐吓”,而是同时以实实在在的、无所不用其极的政策措施,合力跟进,内外夹击,为招商引资扫清障碍,为投资者提供“最惠国待遇”。而长治市政府的“包赔承诺”,正是这样一个例证。当然,在许多地方,惯常的做法则是给企业发放“保护牌”,授予“检查豁免权”。显然,各地为投资者所提供的“服务”,虽然形式各异,服务水准也各有千秋,但殊途同归,都不过是在最大限度上保护投资者。

从发展地方经济的角度,各地方对招商引资高度重视是没错的。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有必要给予投资者“上帝”的待遇吗?换句话说,对投资者到底应该重视到什么程度,才算合理正当,而不违背程序正义?然而,不管是一些地方将投资者当成“上帝”,还是长治市政府信誓旦旦的“包赔承诺”,无不让人心生隐忧:只要能引来投资,给地方带来效益,能在短期内实现官员政绩最大化,甚至能给一些官员带来种种灰色收益,很容易急功近利,罔顾全局,不计长远,为那些不具资质的企业提供无底线的“保姆式”服务,乃至对一些无良企业包庇纵容。

官府的“承诺”和“上帝论”,或许能在短时期内忽悠一批投资者,从而制造出一片投资“繁荣”的景象。然而这不过是一种杀鸡取卵的短视行为和虚假的幻象。其实从长远来看,那种罔顾底线、“有奶便是娘”式的招商,对地方和企业来说,其实是一个双输的结局:地方的软硬环境往往会遭致巨大破坏,而倾巢之下,企业又焉能独善其身?

无论“投资者是上帝”,还是“官府包赔承诺”,都不过是人治思维下的产物,彰显着不平等的现实和畸形的招商理念。须知,投资双方是处于平等互利共赢的地位,而非“上帝”与“子民”的关系;优良的软环境之形成,有赖于法治的强力支撑和政府的廉洁高效。这些,恰恰是确保企业获得正当利益最大化、长效化的关键所在。而权力意志下的一切“承诺”、“上帝”待遇,既有失正当,也极不靠谱——权力既然能给你“上帝”待遇,同样也可以随时取消这种待遇。从政治权力的数千年历史来看,“说谎”似乎是权力的一个本性,这在权力不受约制的状态下,似乎表现得尤为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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