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正在北京召開,有人大代表提案建議,中國應國家立法取締“活熊取膽”。
人大代表馮驥才韓美林說:“活熊取膽”無論是先前鐵馬甲式的虐熊,還是現今的造瘻引流,都是對熊人為和強加地製造終生不癒的創傷,都是非人道的,是為現代的文明社會所不能接受的。不能因為有某些藥用價值和有較大的利益可圖,給動物製造終生的創傷與痛苦,更不能將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作為單純的賺錢工具。如此“惟利是圖”不僅有損國家的文明形象,而且在確立我們社會正確的價值觀方面起到負面作用。
由於過去對“活熊取膽”的種種危害性缺乏認識,這一手段是被許可的。因此問題的關鍵不盡在相關行業、企業,更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對原有的審批標準與原則進行反思與修正。
近年來,社會各界對活熊取膽的意見,反映了社會文明的進步與自覺,希望中國政府相關部門傾聽與支持這種正面的聲音與文明觀,做出積極的回應。建設文明社會,大家都有責任。
為此,他們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會同相關專家進行調查研究,規範行業道德,建立法規明令取締這一非人道、不文明的獲利手段,使社會文明健康地發展。201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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