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空空般若 | 评论(1) | 标签:人生, 平凡的世界, 早上从中午开始, 路遥, 作家

《早上从中午开始……》,在《平凡的世界》里,品味属于我自己的《人生》……谨以此文,怀念我最喜欢的当代作家——路遥。

当《人生》红遍大江南北的时候,我还只是个小屁孩,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后来对这部小说的理解和崇敬的情怀。第一次读《人生》这部小说,还不是在我念书的时候,而是已经能够养活自己,在广东珠江三角洲的外资企业打工,而且是上夜班……据说,《人生》这本小说,开创了小说里主人翁不带“政治色彩”(也就是说,没有好人,也没有坏人)的标签。

先不管电影《人生》所引起的思想上和情感上的“风暴”,单就某些情节做个沉淀下来的回味:体制外的“高材生”高加林其实只是个高中生,由于自己的能耐和有一个有能耐的叔叔,他从小学老师到报社记者,再回归农村……他的人生轨迹一直受到“现实”的左右,这是小说的主线。他和“盖满川”刘巧珍的爱情简直是乡村爱情最奢华的“梦想”……这是由于刘巧珍的美丽俊俏和善良淳朴“映衬”出来的,也是活一世人所应该“珍惜”的最为宝贵的“财富”。然而,命运没有给高加林太多的选择,他只能再回到自己的家中,是一个失败而且后悔的“悲剧”角色,所以路遥给了他那首“哥哥你不成材,卖了良心才回来……”的陕北民歌做反思的背景……

几个爱情片段:

刚被从代课老师位置“挤”下来做农民,挥舞着锄头“在大地上写满诗行”,痛苦郁闷至极的高加林,被善良纯情而美丽大方的刘巧珍炽热“追求”的时候,其实是他生命中最真实的时刻。他烦闷的出去走走,刘巧珍就拿着鸡蛋从老槐树地下迎上前来(多么漫长的等待,多少对心上人的“熬煎”,又有多少激烈的思想争斗……这些,只有爱过人的人才会懂);刘巧珍爱高加林爱得简直不知如何是好,除了在他衣服破了的露出肉的肩膀头亲一口,还说:“我看你比我爸还亲!”把高加林宠得像个“正式工”:“咱俩将来过日子,我也让你礼拜天歇上一天,跟城里人一样……”

不巧的是,这些话被一群偷西瓜的娃在麦秆垛后面听到了……刘巧珍被他“不识时务”的老爸在家里追着打,还是母亲心疼闺女,跟老母鸡护小鸡似的,一家人在家里玩“老鹰捉小鸡”?还是刘老汉的亲家说服了这个“做生意的老把式”。

原本以为,美好的人生从此拉开帷幕,谁知道……

那个善于拍马屁的人事专员,把高加林高调到城市里,有了一份体面的县委通讯干事的工作,又“邂逅”了他的同学黄亚萍(人家是高干子弟的身份)……顿时,他俩成了小城里耀眼的“明星”。

这个时候的高加林,不知道有没有回想起他在街道卖馒头的狼狈样?是不是感激黄亚萍对自己的理解多过于刘巧珍替他把那一篮子的白蒸馍倒给她姨家,匆匆忙忙还不忘记帮高加林买烟的高尚?在高加林被“告密”涮下来的时候才开始后悔,自己丢了一块最宝贵的“金子”时,他有没有后悔过黄亚萍家人的“势利”?对此,路遥后来的解释是:不要忘记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所以,就算是很多“万元户”提着大把的钞票,要求路遥写续集:把刘巧珍从那个猪贩子手里“解脱”出来,成全可怜兮兮的高加林!路遥回应:作品走上现实,就不再是他自己的了,是属于社会的作品……

我最爱那个拉着高加林和刘巧珍去县城拉粪的“老光棍”对自己的心上人“灵转”的那一份“挚爱”,老人讲完自己的故事,并不气愤那个横刀夺爱的“奸商”,只是一句:“天津呀!那是天的尽头……”

我们该流下什么样的泪水?难道是艾青所说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的深沉……其实,路遥引用了自己最喜欢的作家柳青的那句话: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特别是当人年轻的时候。

我以为,当代最会讲故事的余华写《活着》的时候,他那冰冷的旁观者的眼神和路遥在《人生》中透着温暖丝丝爱意的情怀之间,应该有千丝万缕的牵连……

除了陈忠实的《白鹿原》,能够震撼人心的当代长篇小说就是《平凡的世界》,也许后者还要厚重些。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只要是文学爱好者,都能坐下来聊聊《平凡的世界》……

同中篇小说的情节跌宕起伏相比,长篇小说层层渐进,徐徐铺展,读完会有一种心灵的洗礼。因此,我绝不同意有人评说《平凡的世界》太过于虎头蛇尾,那是他对于长篇小说收尾的艰难没有深切体会。就好比小说中的奇葩《红楼梦》,很多人就对高鹗不满……

《平凡的世界》是以田晓霞葬身滚滚的洪水之中为分水岭。我记得,自己初次读到此处,几天都没有说过一句话,是撂下书本,两天之后才开始继续看完的。也就是《平凡的世界》令我坚定了完成一部长篇小说的信念(即《烟花缘》,目前最后的版本还在继续完善中),那是一种生命的升华释放,人生如此,当无遗憾!

你可曾将孙少平和高加林相比较过?把润叶和刘巧珍相提并论,还是说田晓霞就是黄亚萍的豪华版?孙少安的“实在”、田福堂的“霸气”、孙玉亭的“悲哀”……故事是从还没有成为二流子的“老鼠药贩子”王满银被劳改开始的,据说路遥为了这个开场,曾经苦思冥想了半个月之久,然后在“灵光一闪”之间用点燃香烟的火柴头记下的……

评说《平凡的世界》,我还不到火候。那么厚重的一部作品,小小的篇幅能够解读出甚么?保留自己的情绪,为了给那些热爱文学的人更多空间,去理解,去品味……

路遥最早让我感动的,是他在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当时一本颇有销量的杂志转载了他的《早上从中午开始》。这个,还是我在读高中的时候,同时,才惊叹初中时《暑假作业》里面有一个“千里迢迢”打一作家名的题目,答案就是:路遥。

谁的早上从中午开始?那不是懒汉的标新立异之举,而是一个“用生命写作”的人的代价。路遥所付出的,又有几个人真的懂得?

想象一个“赤身裸体”的中年男人在深山里用“自创”的招式锻炼身体;看见昏黄灯光之下,路遥摸到老鼠刚刚啃过放了好几天的烧饼往口边送;听他嘎嘣嘎嘣咬嚼着的声音……仿佛,那个“在人群里瞎挤一阵”的路遥,让女儿骑在自己的脖子上卖了自己明知不合理的玩具之后,才刚刚离开……

你看见了吗?那些腾起久久不散烟雾里的路遥,他没有微笑,还在苦思冥想?不,是平静地凝望着这个平凡的世界……

真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怀念,我只觉得自己是一个愚夫,拿不出像样的崇敬,无法释怀心中那一份恭敬的态度……忽然觉得,自己好无赖!原本是企图真真切切地“理解”自己心目中一个伟大的作家,然而最后发现:要说的,远远不是自己所能表达得出来……或许,会在某一个非常平静的时候,重新做一篇对路遥怀念的文字。

现在,还不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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