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中国水的主要矛盾己转移到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恶化方面,北方的缺水叫做“资源性缺水”,南方的缺水是因为污染造成,叫做“水质性缺水”。一个经常被引用的数据是:全国600多座城市中,已有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1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
水资源短缺已导致中国国内甚至与周边国家发生多层面的社会冲突,中央政府已经将各省年用水指标作为考核省级大员政绩的一项因素,如实际用水量比指标有所结余,则各省大员的“政绩簿”上可以加分;如果实际用水量超过指标,则可能会影响下一年度该省的年用水量指标分配,同时该省如要申报一些工业项目,也会受到相应的制约。
在国内,水事纠纷主要表现为省与省、地区与地区之间抢水战争频发,以及各地以邻为壑排放污水。在国外,中国筑坝抢水行为,是中国与东南亚湄公河流域国家关系紧张的源头之一。中国仗恃上游国家的地理优势,经常罔顾事实地宣布湄公河下游诸国缺水及水生物灭绝、渔民失业与中国筑坝完全无关。但国内水资源冲突与污水跨境引发的各种社会冲突日益激烈,北京政府却无法用这种鸵鸟政策予以回避。
水资源短缺引发长江流域争水事件频频发生,这种事件的背后往往有地方政府的支持。从已经发生的纠纷来看,以下几种类型的冲突为常见现象:
1、防洪类型,发生于长江流域等大河区域。民众为防止洪水冲毁耕地,争相修筑水坝,引起纠纷,严重者会发生械斗造成伤亡。
2、水资源利用纠纷。这类纠纷的起因往往是上游县市筑坝拦水,影响下游县市引水灌溉及人畜饮水。
3、水能开发。这类纠纷常见于水坝地址处于两地交界处,因坝址的开发权而产生纠纷。
4、界河采砂纠纷。这类纠纷多发生于两地分界河流地,严重者经常发生纠纷甚至大规模械斗。
上述纠纷近年来逐年剧增。2009年水利部为解决省际之间的水事纠纷,公布《长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计划任务书,其分配原则是,首先保证人畜的生活用水,然后“希望把水分到更有效率的地方”。但是,就在这方案出台之后,次年就发生汉江截流,陕西与湖北激烈争水的情况。国家水利部称自2011年开始,将在五年内将水权细分到县一级,但由于缺水情况极为严重,正如山东省副省长贾万志说的那样,“石油、煤炭没了,可以上外国买,可水一旦缺了,就是有钱也没地方买。”可以预见,中国国内区域间的“抢水战争”只会越演越烈。
但对中国人来说,最不幸的事情还不是缺水,而是水质的恶化,这恶化不能怨天,只能怨人,因为是中国近30年来竭泽而渔的发展方式,导致水资源丰富的南方人如今陷入水源短缺及农业作物严重污染等问题,无论是号称江南水乡的江浙两省还是“空气中都能拧出水”来的广东,无一幸免。
曾在农业口长期工作过的官员陈锡文曾说,容易引发农民的群体性事件主要有四方面因素:一是土地征用;二是环境污染;三是移民搬迁;四是集体资产的处置。其中水污染纠纷在环境污染事件当中占60%左右,且呈快速增长趋势:从2006年初国家环保局公布的数据是每两天发生一起水污染事件,到2010年以后每年发生1700多起。有关太湖流域的一份调查报告表明,近年来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越来越多,跨界水污染包括跨省、跨地级市、跨县、跨乡四个层面,其中,跨县水污染是最基本的层面,而跨省水污染是防治的难点。
今年以来,从南到北,每个月都发生大规模的水污染事件,见诸于报端的大污染事件就有 1月15日广西河池市龙江河的严重镉污染,严重影响沿江居民和下游广西柳州市370万人的饮水安全。2月3日,江苏镇江水污染事件。3月下旬,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化工企业超标排污导致文峪河水污染,致汾阳26个村庄农作物因河水污染颗粒无收。4月中旬,辽宁鞍山市台安县高力房镇的上万民众连续示威及怒砸镇政府,抗议当局以“招商引资”为名,建起的镍盐厂造成严重污染。
我曾多次说过,在环境保护方面,一个现代国家基本设有三道屏障,一是法律,二是企业投产前的环境影响评估,三是对企业污染的监测。中国是一个由政府掌控政治、经济、资源分配的国家,因此中国的环保问题,说到底是一个政治问题。中国严重的环境污染,说明中国政府的管制能力已经出现严重的危机。这种管制能力的危机主要体现为:中共政府既是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订者与环境保护的监督者,但同时又是最大的违法者,环境评估与环境监测已经成为环保部门渔利的一条利益链条,导致环保法律失灵与环境影响评价失灵。作为专司环境保护之责的政府环保部门,几乎处于完全不作为状态,比如2月3日江苏镇江的苯污染事件发生后,当地人凭嗅觉都能闻出苯酚污染自来水有很大的异味,但当地环保局的检测却表明水质达标。
环保公益广告有句著名的广告词:人类最后一滴干净水,将是人类的眼泪。在了解全球水危机现状之后,由于有加拿大、美国等水资源丰富的国家存在,人类离最后一滴干净水还有较远的距离,倒是我亲爱的同胞离这幅图景不远了:中国人的最后一滴干净水,将是中国人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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