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文明犯罪”比较好
赵 牧
央视直播法庭公审张君暴力犯罪团伙。这批犯罪团伙中多人如期被处以极刑。
杀人有很多种形式,若以性质分类,不过两种:一种是文明的方式;另一种是暴力方式。而后者是最低级的。
一个吃回扣工程——綦江虹桥垮塌,一次就要了40多条人命,但有几个责任人为此“陪葬”?一个也没有。
古人说:窃国者侯,窃珠者贼。暴力犯罪和“文明犯罪”的待遇也有此差异。虽然“文明犯罪”的恶果通常比暴力犯罪大得多,却因手段的“文明”往往能免一死。
在中国,打击暴力犯罪几十年来都是一个腔调:“从严、从快”;然而何时见过对贪官污吏搞过这样的“严打”?
眼下有个诈骗案,一个罪犯被判处死刑,同案的另一个主谋不知何因被“另案处理”了。
1998年11月,我曾撰文追问《桑兰们的救命钱哪去了?》,现在又到了追问之时——因为丁岚等人诈骗国家体委1000多万元保险金案一审终结了。下面看看此案及终审结论。
2001年4月中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以诈骗1.76亿的事实,判处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崇文支行劲松分理处副主任的丁岚死刑。若不明内情,可能会以为此案已经结束,其实不然。
在丁岚诈骗一案中,被诈骗的巨款来自11家单位,其中《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有4笔共计2000万元。在这2000万元中,又有1000多万是一港商以“中国运动员人身保险”的名义特别捐献的。丁岚诈骗案的发现很偶然,但它首次浮出水面公开化,却是起因于1998年中国女子体操选手桑兰在美国的“友好运动会”上重伤致残,由于美国友好运动会组委会为所有参赛选手投了巨额保险,因此桑兰的治伤费用没有遇到麻烦。但桑兰的重伤却意外使人发现,中国运动员的保险不但长期是一片空白。而且在同年11月,《北京晨报》更震惊地获悉,中华体育基金会包括运动员的巨额保险金被诈骗已达一年之久,随后该报把它捅了出来。
丁岚诈骗案案发于1997年,令人奇怪的是,国家体委对此一直讳莫如深,但《北京晨报》揭露此事后,其属下的中华体育基金组织中还有人上门威胁阻挠该报的报道。
现在总算又有机会追问那个被“另案处理”的主谋林**最终将被如何处置?当然,还有个值得追问就是当时国家体委为什么有人狗胆包天,敢到报社阻挠报道?
下面看看此案的来龙去脉:
此案缘起于付榕(男,长春市人)。
1988年,付榕在北京经商,此人看来颇有活动能力,1995年5月就混进了“名流”云集的“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并任副主席。
1996年,付榕在深圳搞的一个项目陷入困境,急需“解困”资金。其后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时任“美国易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某某。
下面说说这个林某某。林某某当时有个极为唬人的头衔——“中国人体科学研究院院长”。林某自称在美国有十几亿美元的资金,但不可能马上到位,所以让付榕先在国内银行“融资”。随后,付榕被林某加封为“美国易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国人宇集团董事”、“深圳易生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
在林某的提携下,付榕俨然成一“美国大享”了。此后付相中了北京人行劲松分理处的丁岚,略施小计就让丁岚上了贼船。接着丁岚以“高额回报”为饵,先后拉来11家巨额存款,并让所有存款的单位签订了承诺书,保证本单位“在存款期间,不提前支取”。这一承诺为诈骗提供了满天过海的空间。
接着,在付榕直接授意下,丁岚又让同犯杨福建找人先后私刻11家存款单位的印章,然后把近2亿元存款几乎悉数划走。
说起这杨福建,此人倒很能说明“中华名人垂钓俱乐部”的“兼容”和“气派”。杨福建曾因伤害他人被劳动教养2年,因斗殴被行政拘留,1996年还因吸毒被行政拘留。但此人在“名人垂钓俱乐部”却能每月拿4000元月薪。
1997年8月28日,丁岚诈骗案意外泄漏,丁岚第二天晚上给同谋林某打电话,林某对他说:“如果你扛不住就去泰国吧,我朋友的朋友能帮忙。”当晚11点,在某饭店丁岚从林某手中接过20万元现金就匆匆逃亡。至此不难看出林某某在这一诈骗案中的元凶面目。
两年后丁岚在曼谷被警方抓获。2000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票据诈骗罪,判处丁、付二人死刑;判处杨福建无期徒刑。
不过,令人费解的是,明明是同一个案子,主谋林某某为何却被“另案处理”了?
这个“中国人体科学院院长”就像法轮功的分子有更大的罪恶背景有待查清吧。不管怎么说,这“文明犯罪”和暴力犯罪就是不大一样。
中国什么时候对这些“文明犯罪”者也能“严打”呢?
2001年4月21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