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读《历史深处的忧虑》,感触很多。刚刚恰好看到署名为“关敏”的人写的一篇中美宪法五大不同。其中有些不同明显是为了凑够五大而加上去的,所有删去部分,再加上一些自己读《历史深处的忧虑》的感受,一并发出来。
1)美国宪法庄重,简洁。中国宪法就像数据库,经常增删查改。
美国宪法只有7条,加权利法案10条,只有17条,从1787年到现在,历时225年,只有17次修改,每次修改只增加1条修正案;任何人,只要有心,均可熟练到倒背如流的程度。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3年,共颁布了5个不同的宪法版本,平均11年1个宪法版本,1982年宪法有138条,外加一个1956字的序言,共修改4次,每一届人大均进行修宪。
2)美国宪法限定政府行为,中国宪法限制公民行为
美国宪法与宪法修正案有143个“不得”与“应当”,平均到每条有20.5个之多,所有这些“不得”与“应当”均指向“国家”,包括“国家、国家机构、国家法律、国家工作人员”,即:上层对下层负责,国家不得(或者应当)对民众如何如何;中华人民共和国1982年宪法36个“不得、应当”,无一个指向“国家”,只有0.33个指向“国家机关”,即宪法第三十六条:“……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其余35.67个“不得、应当”均指向“地方、组织、团体、公民、个人”。
3)让人无奈的宪法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最扎眼的是它的序言。宪法的序言有1900多个汉字,“毛泽东”反复出现了3次,“中国共产党”4次,“主义”36次;其意义极为重要。
当我们看到美国宪法时,就会惊讶,尤其是看到前面的序言:We the People of the United States, in Order to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establish Justice, insure domestic Tranquility, provide for the common defence, promote the general Welfare, and secure the Blessings of Liberty to ourselves and our Posterity, do ordain and establish this constitution for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仅此而已,不过短短50 余字。翻译成中文如下:“我们美利坚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得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本宪法”。译成中文亦不过近百字。没有见到什么独立战争的光荣、伟大、正确。而其核心是在于 form a more perfect Union (树立一个强大的国家),但同时必须保障每一个人的权益,给人民带来幸福。实际上是在政府人民间建立的一纸合同。要约束有限政府,赋予民主自由。特别是“We the People”这句开头,几乎是被引用次数最多的英文。
而中国宪法的序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赢得了举世皆知的称誉:“歌德式的宪法”,是“为共产党歌功颂德”的简称。
此外,美国宪法中对公民言论自由的表述:“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
在美国,公民自由是天赋的,不可剥夺的。而在中国,自由是依法享有的,随时可以依法剥夺的!
4)总结:
美国的宪法非常精确地体现了“天赋人权”的观念,政府是人民建立的,谈何赋予公民权利,政府有什么资格“赋予”公民权利,它唯一需要做的、能做的就是规定自己不能侵犯公民的权利。
作者:Jake Jones/ 来源:Google+
参考资料:
美国宪法: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E%8E%E5%9B%BD%E5%AE%AA%E6%B3%95
美国宪法全文:
http://www.archives.gov/exhibits/charters/constitution_transcript.html
中国宪法全文:
http://www.people.com.cn/GB/shehui/1060/2391834.html
评论:
http://www.windson.in/?p=1260
署名为关敏的文章: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1/0127/16/62689_89385144.shtml
注:关敏为签署08宪章一人士,其文章页:
http://blog.boxun.com/hero/g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