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国——5月30日,中国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明年1月起将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对首次申领二代证的,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对仍在有效期的二代证,遵循自愿原则,不强制登记指纹信息换证。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明确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指纹信息,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公安部提出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各项准备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和总体技术方案、人口信息和制证系统升级改造方案,各地公安厅、局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制定了初步工作方案。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年底前全部完成为持一代证公民换发二代证工作。

黄明说,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涉及到信息系统的升级、技术和设备的改造选型,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要全力做好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准备工作,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组织领导要到位、经费装备要到位、人员培训要到位、政策落实要到位。对于首次申领二代证的,在办证时直接登记指纹信息;对已经领取二代证的,在换领、补领证件时登记指纹信息。对于目前仍在有效期的二代证,遵循群众自愿原则,不允许强制群众登记指纹信息换证;群众愿意提前换领的,要严格遵守有关收费标准的规定,增加指纹信息工作需要的经费要纳入财政预算,为群众办证要保持原收费标准不变,禁止以登记指纹信息为名乱收费的,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黄明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建立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绿色通道”,并确定一批边远、贫困地区,组织工作队深入下去组织换证工作。对持一代证换领二代证群众的换证申请要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核签发、优先上传制证信息、优先组织证件制作,最大限度地缩短领证周期。

来源:公安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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