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的空气是人类健康和福祉的基本条件,然而,工业化与现代化带来的空气污染给人们的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危害。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欧洲区域办事处于1987年和1997年先后制定与修订了《欧洲空气质量准则》。美国则早在1963年就制定了《清洁空气法》,开展政府支持的研究计划,并于1970年设立环境保护署,相继在1970、1977和1990年制定了空气质量准则。
2005年10月,WHO根据关于空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大量科学文献,包括在一些空气污染极其严重的发展中国家进行的重要研究所积累的科学证据,在德国波恩召开了WHO工作组会议,对《欧洲空气质量准则》中部分空气污染物的准则值作了修订,制定了《空气质量准则》,使之适用于WHO 各个区域,为世界各地制定适合当地的目标和政策提供信息和选择。
WHO的2005年《空气质量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全球更新版列举了四种常见空气污染物——即颗粒物(PM)、臭氧(O3)、二氧化氮(NO2)和二氧化硫(SO2)——影响健康的最新证据,以及它们对健康影响的相对重要性,并据此提出相应的限度准则。下面就逐项介绍这些污染物的危害以及WHO所建议的标准。
因为颗粒物对人体的危害最为直接和严重,所以准则讨论的第一项污染物就是空气中漂浮的颗粒物(PM)。直径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会被人吸入,所有人群的健康都会受到颗粒物的影响。最主要的影响见于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可能导致的病症包括:哮喘、肺癌等肺部疾病;血栓、动脉硬化、心肌梗死和中风等心脏疾病;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与过早死亡等。
准则的全球更新版指出,“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空气颗粒物及其对公众健康影响的证据都是一致的,即目前城市人群所暴露的颗粒物浓度水平,会对健康产生有害效应”。由于缺少证据证明颗粒物的浓度有一个安全阈值,例如在美国和西欧国家,颗粒物的浓度(PM2.5)即使估计只比环境背景高3~5 μg/m3,也会对健康产生危害,所以准则指出“颗粒物的短期或长期暴露都会对人体产生不利的健康效应”。
WHO对漂浮颗粒物制定的准则值为:直径小于2.5微米(PM2.5)的颗粒年平均浓度不超过10 μg/m3,24 小时平均浓度不超25 μg/m3;直径小于10微米(PM10)的颗粒年平均浓度不超过20 μg/m3,24 小时平均浓度不超50 μg/m3。鉴于一些国家和地区需要经过努力才能实现准则的要求,WHO对这些国家和地区提出了三阶段的过渡时期目标(IT-1, 2, 3),见附表1和附表2。
直径小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主要来源于燃烧过程,包括燃烧木材垃圾烟草等生物物质和煤炭柴油汽油等化石燃料。直径在2.5到10微米之间的颗粒物则主要产生于机械过程,例如建筑施工、道路扬尘和风。
尽管小于10微米的颗粒物就可以穿透呼吸道的纤毛,到达肺部的支气管和肺泡,但是小于等于2.5微米的细颗粒物具有更强的穿透力,更不容易被呼吸道的粘膜所吸附经由咳嗽排出体外。而且同样重量的细颗粒物表面总面积远远大于较大的颗粒物,例如比重相同的球状颗粒,同等重量的直径2.5微米颗粒总表面积是直径10微米的颗粒表面积的4倍,因此可以吸附更多的有毒气体,对呼吸系统和心血管系统带来更大的危害,包括动脉班块沉积,引发血管炎症和动脉粥样硬化等。此外PM2.5极易吸附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使得致癌和基因突变的几率明显升高。而小于0.1微米(100纳米)的颗粒,例如柴油发动机的废气中含有的微粒,更可以直接穿透细胞膜,进入人体对其他器官造成伤害。
基于这些原因,准则虽然注意到很多国家和地区采用PM10 作为监测颗粒物,“但WHO 关于颗粒物的空气质量准则(AQG)所依据的是以PM2.5 作为指示性颗粒物的研究”。
下面是准则的附表1和附表2,它们分别说明长期暴露(年平均浓度)和短期暴露(24小时浓度)的准则值与过渡时期的目标值。通过表中选择依据的说明,我们可以大致了解因为空气中的悬浮颗粒物浓度所带来的对健康的危害和死亡风险几率。准则特别强调,“与24 小时平均浓度相比,通常优先推荐年平均浓度”,因为如果总体上实现了24小时浓度达标,则短期暴露的风险通常并不重要。因此WHO的准则强调,“有未达到24 小时准则值地区的国家,应迅速采取措施,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达到准则值要求”。
表1:WHO 对于颗粒物的空气质量准则值和过渡时期目标:年平均浓度(注a)
PM10 (μg/m3) | PM2.5 (μg/m3) | 选择浓度的依据 | |
过渡时期目标-1 (IT-1) | 70 | 35 | 相对于AQG水平而言,在这些水平的长期暴露会增加大约15%的死亡风险 |
过渡时期目标-2 (IT-2) | 50 | 25 | 除了其它健康利益外,与过渡时期目标-1相比,在这个水平的暴露会降低大约6%[2%~11%]的死亡风险 |
过渡时期目标-3 (IT-3) | 30 | 15 | 除了其它健康利益外,与过渡时期目标-2相比,在这个水平的暴露会降低大约6%[2%~11%]的死亡风险 |
空气质量准则值(AQG) | 20 | 10 | 对于PM2.5的长期暴露,这是一个最低水平,在这个水平,总死亡率、心肺疾病死亡率和肺癌的死亡率会增加(95%以上可信度) |
注a:应优先选择PM2.5 准则值(AQG)
表2:WHO 对于颗粒物的空气质量准则和过渡时期目标:24 小时浓度(注a)
PM10 (μg/m3) | PM2.5 (μg/m3) | 选择浓度的基础 | |
过渡时期目标-1 (IT-1) | 150 | 75 | 以已发表的多中心研究和Meta 分析中得出的危险度系数为基础(超过AQG 值的短期暴露会增加5%的死亡率) |
过渡时期目标-2 (IT-2) | 100 | 50 | 以已发表的多中心研究和Meta 分析中得出的危险度系数为基础(超过AQG 值的短期暴露会增加2.5%的死亡率) |
过渡时期目标-3 (IT-3) * | 75 | 37.5 | 以已发表的多中心研究和Meta 分析中得出的危险度系数为基础(超过AQG 值的短期暴露会增加1.2%的死亡率) |
空气质量准则值(AQG) | 50 | 25 | 建立在24 小时和年均暴露的基础上 |
注a: 第99 百分位数 (3 天/年)。
* 以卫生管理为目的。以年平均浓度准则值为基础;准确数的选择取决于当地日平均浓度频率分布; PM2.5 或 PM10 日平均浓度的分布频率通常接近对数正态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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