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 2012年6月18日
一條狗,一隻貓,無端斃命,都要問因由,何況一個人?一個硬骨頭的鐵漢?一個捱過了二十一年牢獄和酷刑,仍舊堅強活下去、說真相的人?這個人居然「自殺」,一封遺書也沒有留下,竟然就草草掩埋了事?
一個在羈留中、在看管中的人,突然死亡,即使一切情況與自殺吻合,正常程序,也要開庭研訊,也要傳召看管當局訊問,因為他們對死者的安全有當然責任;何況這個人的「自殺」疑點重重,普通人也看得出不可能?為何當局竟然搶走遺體,不顧遺屬要求,就匆匆解剖、草草焚化?然後,過幾天,就說是得到家人同意,但家屬卻又下落不明,令人無從查證?
為何遠在香港的二萬五千群眾上街,成千上萬人簽名請願,才得到中央當局答允關注?這不是二十一世紀的六月飛霜嗎?竇娥冤,戲曲上說終於昭雪,但李旺陽之死會不會真相大白,還是不敢樂觀。
在香港的制度之下,任何非正常的死亡,也要呈報死因裁判官,由他決定是否要開庭研訊,程序公開,由陪審團裁定死因,家屬有權由律師代表,如有經濟困難,還可以申請法援,這不過是尊重生命的基本人權的體現。在中國大陸,非法處置遺體是刑事罪行,但為何竟會如此無法無天?
作為法律工作者,我要為李旺陽討回公道;作為一個普通人,我為李旺陽的慘死痛哭。六月十日的《明報》刊登了周游作的一首悼詩《別回來》,我禁不住提筆另作翻譯,以為祭文:
Come back, O
Come back!
Mum lifts her head and beckons
Dad stamps his feet and calls out loud
Baby wails for you at the window
Come back
O come back!
Or, may be don’t come back
Dying once is already too much
Go then
A quick make-up
And your reincarnation will stride
Along the sun drenched streets
周游 – 別回來
你返來啊
返來啊
阿娘舉頭招你
阿公蹬腳嚷你
阿旺在窗前啼哭你
你返來啊
返來啊
還是不好返來了
作死一回已枉了
你去吧
趕快化個粧
下世在旺陽下
大踏步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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