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0日 07:40:04

                        “黎庆洪案”指定辩护律师表示继续辩护是不负责任

        6月18日上午的庭审中,被指定辩护的贵阳律师徐源俊,要求当庭与当事人何菊建讲几句话。审判长允许之后,徐说:何菊建,因为我是在6月5日才收到指定辩护函的,我根本没有时间阅卷,没有时间准备,我觉得我再给你当辩护人很不合适,如果我继续为你辩护,是对你不负责,也是对我自己也不负责。

      徐源俊律师继续说:所以,我想请问你是否还要我继续为你辩护?

      何菊健说:那我不再需要你为我辩护,我感谢你已经为我做的工作。

      徐源俊律师说:何菊健我对不起你。

      何菊健说:没有,徐律师我感谢你。

        然后,经审判长允许,徐律师退出法庭。

      何菊健表示不需要指定律师辩护后,审判长问何:是否需要另行委托律师辩护或者由法院另行指定律师辩护,还是自行辩护。

      何菊建说要委托律师,但自己见不到见人,无法委托律师,希望法庭通知亲属委托律师。

      出现上述情形后,法庭理应休庭,并决定延期审理,但法院仍继续开庭。

      在同案辩护律师对继续开庭提出异议后,法院只表示等何菊建的律师到位后再审何的问题。开庭仍然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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