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片

河南出现闹市里播放黄色影片的怪事情(网络图片)

6月19日晚19点左右,河南平顶山和平大道商业街三楼的广告屏幕开始播放色情影片,播放时间近20分钟。警方对此表示,家具城工作人员李某将色情光碟安装在与室外电子屏相连的电脑上播放,影响恶劣。李某已构成涉嫌传播淫秽信息行为,目前警方已对其处15日行政拘留。(据6月21日《郑州晚报》)

事实上,公共场所的大型LED广告屏播放黄色影片,河南平顶山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1年10月19日,在浙江永嘉县瓯北镇罗浮大街和双塔路的交叉路口。大型LED广告牌上,就放了十几分钟很生猛的欧美AV,过往行人看得目瞪口呆。事后调查得知,事件是LED广告屏管理单位的员工,私自在与广告屏相连的电脑上看AV片造成的(据2011年10月21日浙江在线)。

类似的、让人不可思议的事情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呢?显然,一方面是户外广告屏的管理者管理制度不严格,员工不负责造成,但另一方面,又与我们的相应惩罚过轻有关。

比如在河南平顶山此次事件中,涉事者仅被处15日行政拘留。这让人不由想起了近日引起争议的,一名吉林省松原市网友因为在家里下载黄片到电脑上看,被公安局拘留15天并处罚款3000元的事情。与“在家看黄片”截然不同之处在于,“闹市播黄片”起到了广泛的传播效应。依据我们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等条款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有“虽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不大、次数不多,但被传播的对象人数众多,造成的后果严重”的,是要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论处的。

除过惩罚过轻,不足以震慑一些人的违法行为,不足以引起其重视之外,我们显然需要反思一些户外公共场所大型LED广告牌的管理制度与机制问题。社会的发展催生了经济的繁荣,经济繁荣又导致了广告的兴盛,一些企业单位因此设置了大型LED广告牌,有的是自我使用,有的是广告公司运营,那么对于这些大型LED广告牌,我们该如何管理呢,该为其责任人规定什么样的管理要求?目前的法律制度体系中,显然缺少相应的有效条款和手段,而相关工商管理规定中,商业广告牌每次更换播放内容都“要到工商部门审批”等要求,也往往被相关责任人无视与架空。

那么很显然,文化管理、工商等相关部门,有必要联合起来,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建立起严格的LED广告牌管理制度和方法体系,不仅要对设置单位的责任要明确,甚至有必要对相关直接负责人、管理人等都要做到责任明确。也唯有如此,闹市里播放黄色影片的怪事情,才有希望杜绝,良好的社会秩序与风俗才有希望得到遵守,城市形象、地方形象也才有希望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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