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6日 21:40:21

                                                                       

 

贵阳小河的第一次庭审,本地法庭遭遇一群外地律师,典型街头遭遇战,板凳砖头,群殴一场,不可收拾,故调大内高手入黔。此次重审,官家攻势凌厉,武功号称七伤拳。

 

七伤拳:崆峒派传世武功,后来明教金毛狮王谢逊夺得《七伤拳谱》古抄本,终于练成。此拳法出拳时声势煊赫,一拳中有七股不同的劲力,或刚猛、或阴柔、或刚中有柔,或柔中有刚,或横出,或直送,或内缩,敌人抵挡不住这源源而来的劲力,便会深受内伤。谢逊曾以此拳击毙少林神僧空见大师。但这七伤拳倘由内力未臻化境的人来练,对自己便有极大伤害。人体内有阴阳二气、金木水火土五行,一练七伤,七者皆伤。所以所谓七伤,乃是先伤己,再伤人[1]

 

如此凌厉武功,怎能现于贵阳小河法院?笔者百思不得其解,黎这种手上没鲜血,也没什么民愤的人,怎么会被强行嫁接几个街头打架的年青人,而被诉成黑社会,财产被冻结,倒是身外之物,惨的是举家男丁入狱,赛车手身体受残。个种事由,值得细究。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程序正义是保证实质正义的必然途径。没有程序正义,岳飞的莫须有罪名一样成立,父子冤死风波亭。本案中,程序违法累累。一,打黑的专案组,并未在看守所审案,都是在自己的刑侦大队地下室,或13楼专门的审讯室,进行讯问,结果便是刑讯盛行。共有11种方法(见拙文《小河弯弯,向西流》)。二,管辖完全违法,死不认错。贵阳中院一审判黎19年后,上诉到贵州省高院,被严格依法的高院发回重审。发回后,检察公安撤回起诉,又抓捕了40人,然后把案子诉到小河区检察院,指控的犯罪行为地都在开阳,依法应该是开阳县检察院诉到开阳法院,开阳法院或贵阳中院都可以把开阳中院的案子,移送到小河法院审理,但是,贵阳中院直接违法,跳过开阳法院,让小河法院审理。可笑的是,检察院诉到法院后,贵阳中院才下指定函,仿佛检察院未卜先知。

 

三,法庭上的被告人,如果没有律师的帮助,等于没有眼睛和耳朵,因为他们连什么是刑讯逼供概念都不懂。但是,在小河法院重新开庭之前,二十几个外地律师被解除委托,显然不是个别被告人的想法,而是有组织的行为,伴随外地律师的解除,十数人被取保候审。以自由换取不要外地律师,法律援助的前提是,之前没有律师,也请不起律师。本案显然不适合。四,法律规定,给律师的出庭通知书,最迟要在开庭前三天送达[2],在两高等定下开庭时间后,发现书面送达的时间不够了,就连夜打飞的(飞机)送,结果还是来不及。违法就违法,还是照常开庭。

 

五,有一良知的当地老律师,在法庭上受不了煎熬,对被告人说,我准备时间不足,希望你把我解除了。被告人表示同意解除,另外请律师。按照法律规定,法庭应当延期审理,给10天时间[3]。结果法庭也不延期,继续审理。六,按照两高三部的司法解释,被告人有刑讯逼供线索的,就轮到公诉人举证证明,不存在这些刑讯逼供。结果,本案黎庆洪都有司法鉴定有伤,其他有人有伤痕,有人能说明刑讯人,地点,方式,如皮带抽等,结果,公诉人举证都是王顾走右而言他,对有伤的都无法解释,法庭一样说,不排除[4]。七,法庭上,证人、鉴定人,涉嫌刑讯的警察、甚至同案犯警察都不肯对质。依靠刑讯得来的书面证据来审判定罪,当然是无往而不利。八,案件也不公开审判,媒体召回,黑暗之中,为所欲为。公开审判只针对部分家私,不对社会公开。九,同案打黑大队副大队长警察潘立新一面刑讯,一面索贿300万,被视为保护伞,但是,作为起诉指控共犯的保护伞,却秘密审判,不让同案其他被告律师参与审理,完全违法。

 

如此明目张胆违反法定正当程序,发生在两高公安部钦差大臣的眼皮底下;如此方式打击黑社会,无疑是重庆黑打之后,又一个打黑活标本,也暗示了重庆疯狂打黑肥沃的法制土壤。美国报纸说,其最高法院“手持燃烧着烈火的宝剑,守护着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5]。在我国最高法的指导下,当某些公安、检察滥用权力,侵犯私营企业主、下岗人员等普通百姓正当程序权利时,迫于制度设计,法院也手持燃烧的宝剑,身不由己地一起来配合忽略法定程序。

 

程序正义的目的,是为了让法庭更多地收集信息,让公诉人、被告、律师有效表达,让公众旁听观察是否公正,排除侵害人类尊严的非法证据,在决策时不偏不倚,分配正义。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正义的权威,只剩下赤裸裸的暴力,那么就是孟子说的暴政。其实,没有正当性权威的暴力,就是黑社会,才是国家要打击的目标。

 

                                                                   

 

韦伯说国家的定义,是合法垄断暴力的一定地域。所谓一山不容二虎。拳,暴力,破空而来,摄人心魄,可以定纷止争,超越帮派,代表正义,分配正义。罗尔斯《正义论》开篇就讲: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在金庸武侠中,很少出现官家,名门正派其实是正义(国家)的代表。而在《倚天屠龙记》中出现,官方对帮会的警惕,既因为,集中很多拳头,本身就是一种集合的武力,国家需要垄断,也是因为扫平天下的,也有从社团起家,深知社团之潜力。因此,一切类似帮会,甚至不是帮会的,都要铲除。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上面的狐疑心态是一滴水,下面运动执行就是一条河,如此,在王朝末期,缺乏安全感时,杯弓蛇影,反应过度,反而加剧了社会和官方的矛盾。

 

秦始皇收天下之金,铸以金人十二。民间私藏兵器犯罪。在热兵器时代,刀剑已经蒙上灰尘。(这也是现代武侠电影的致命伤)。于是,不能有枪,私藏枪支犯法。固然有社会治安的考虑,但也有政权稳定的考虑。法治国家,允许结社,有的允许持枪,但不许滥用枪支暴力。拥有枪支的国家,似乎并无叛乱,因为政通人和。而收尽天下之金的秦朝,则二世而终,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可见,守在人心。其实,结社权,反而是让公民社会发育,社会有弹性不会溃败的良好政策,国家应该鼓励,培育,只要结社不以暴力危害社会。政府垄断暴力,但不应垄断结社。

 

谢逊之练七伤拳,是想复仇,其中师傅成昆的圈套,以拳(武力)报复社会。他的出路,是遇到了少林高僧空见,空见明明可以击毙谢逊,但是,以非暴力来对付暴力,以慈悲来化解仇恨。空见牺牲自己,短时未获成功,却点燃了谢逊人性中微弱的光芒,播下人性的种子。

 

政府垄断暴力,当然内力深厚,自认可练七伤权,伤己无碍,伤人威猛。法庭内,不讲程序道义,锤子声声,如坦克隆隆,一路推进,终将完成将黎案。七伤拳,声势煊赫,中者心碎,我经常在奇怪,这被打黑的56人,面对这黑打,以吏为师,出狱后难道就会甘心受残,而不会寻求私力救济?既然被定为黑社会,不会破罐子破摔,而成为谢逊?七伤对七伤,冤冤相报何时了?

 

官家不是谢逊,谢逊是妻子被强奸,儿子被杀等家仇深恨才愿意自残而残忍。小河模式,参与者中有不得已而为之者。上面看来,僵局已成。讲道义律法,首先得承认自己手下前面搞错了,人治社会,真正联系上下左右的,是人脉关系,交叉持股,盘根错节。每一条小河,最终都会流向中南海。是以难以认错,且,父权国度,面子大于天,何况,丢了面子,政治斗争中,就得动人了!于是,上面齿轮一动,下面连轴转,律师企图以法律程序抗衡,恰似唐吉可德大战风车,好在楚人老杨(金柱),是经常大战风车的怪侠。世人笑我太颠狂,他笑世人看不穿。大战风车之后,可以告诉后人,莫怪我,我们(律师)尽力了。

 

周泽律师说要不是看在小孩份上,欲撞死在小河法庭。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律师不是空见和尚,有家有小,不能牺牲自己。关键是,即便身死,也无法点燃火花,因为他们不是谢逊,体制不是人,是机器。机器要等到维修或者更新换代时才可以有所改进。

 

多年后,如本案中的年青人以后因为仇恨而变为谢逊,实乃人间悲剧。谢逊本是明教教徒,而明教的朱元璋最后扫平了鞑虏,建立了一个一样残酷的汉族政权。程序正义,是衡量一个国家是否为法治国家的标杆之一,也是一个国家走向文明的标识。一百年前,中国面临的宪政转型问题,结果是,无量头颅无量血,可怜购得假共和。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立法无数,全国人大宣布,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书面的法律要活在当下,需要执法机构的严格依程序执行。如步步为营,严格执法,法治前景,可堪期待。

 

今天,贵阳,在最高级的司法官员督战下,如仍不顾既定法律程序,以力服人,拳霸天下,将错就错,此模式月映万川,仇恨造就无数个谢逊,以暴易暴。恐怕以后的结局仍是,强中更有强中手,待谢逊、朱元璋起,天街踏尽公卿骨。好不容易邓开创的卅年和平发展,将化为动荡年月。悲夫!法治梦想,枝上花开又卅年;颠沛流离,风痕雨点斑斓里,莫怜怪他,身世依旧似落花。

 

明教有歌: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怜我国人,忧患实多!怜我国人,忧患实多!

 

(小河模式之三:法律正当程序,成稿于贵阳,时阴雨)


[2] 刑诉法第151条第(四)。

[3] 最高法刑诉法司法解释第164,165条。

[4]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非法证据排除司法解释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