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墨西哥:(执政党)从仲裁者到争讼者

 

在美国,中国人习惯叫墨西哥人叫老墨,不清楚出处。大概人其实骨子里都自大。喊老美,小日本,鬼佬等。老墨在美国的南边,抬个腿就进美国,所以,拉丁裔(老墨后裔居多)马上超过黑人成为美国第二大少数民族,最高法院也获得一席之地,接下来,搞个总统当当也不是没可能。

 

墨西哥的革命制度党(PRI)从1929年当政以来,一党独大直到2000年输掉总统选举,享年71岁。不过,其不是被革命革掉的,是被选票箱一点点选掉的。到了1994年的时候,其已经失去下议院的三分之二多数,下面的州也有输给对手-革命行动党(PAN)。

 

墨西哥的革命不是一个政党打下天下的,是多种力量的集合,所以,革命后催生的革命制度党(前身为国家革命党,也可以简称国民党),本身就是为了减少通过暴力夺权的模式,实施和平转移权力。革命制度党就是用党内制度,把政权和平交棒。因此,革命制度党也没有把其他政治势力全部清除干净,允许反对党存在,除了墨共。不让墨共合法生存的后果是,墨共去打游击。(足见合法存在的好处)。1978年,墨西哥才让墨共合法化,也是墨共搞暴力斗争,两败俱伤的结果。但是,国家制度党通过买票,舞弊,操控选举等方式,一直牢牢掌握总统,议会两院的绝对多数,宪法规定修改宪法需要两院三分之二多少,革命制度党可以轻易通过,这个现象在一些其他国家也是常见的。宪法从1919年制定开始,总共被修改400多次。每一人总统在任期初都会提出要修改的宪法事项,可见,这宪法真不是特别神圣,议会也被光荣地成为橡皮图章。

 

总统:宪法上总统权力是有限的,实际上总统权力是无限的,因为总统同时是执政党的党魁。开始,有人想搞终生制总统,结果其他老干部不服,有暗杀的,暴力的,结果,精英内部达成一个妥协,总统只能干一任,任期六年。总统位置在革命家族内部流转。前面有第四、五、六任总统被党的创始人之一前总统Calles(在位1924-1928)操控,直到1934年,CALLES挑选的总统Gardenas(卡登)不愿做傀儡,1936年彻底搞定垂帘听政者,开始走自己的路。卡登开始搞他的土地改革,实际是落实宪法上许诺给农民的权利。保守的最高法院开始杯葛卡登的土地改革,卡登迅速解散最高法院,重新任命了全部法官,并修改宪法,把法官人数从11人增加到26人。(后来又改回11人),据说,富兰克林罗斯福新政时,遭最高法院狙击,也动念头增加法官人数。可见,法院里法院人数越多,权力越小,不用说成百上千的最高法院了。很多年轻的最高法院法官到国外交流,把法治国家的人看呆,我朝真是人才辈出哩。

 

任期,卡登把法院任期从原来宪法规定的终身制,改为六年,和总统任期一样,一朝天子一朝臣。后来法院众生制在1944年重新被设立,不过,那个时候,法官们已经很乖了。当然卡登也是萧随曹规,因为1928年的Calles总统,那个“毛主席”在位时,就修改宪法,授予总统权力提名法官,并减少参院通过比例到多数通过即可。即使到了1944年终身任期制后,几乎每个总统也会把最高法院法官换成自己的亲信,可见,没有其他制度配套,光一个法官终生制也靠不住。40%的最高法院大法官干不完六年,超过21年的只占2%。总统等党派掌握法官的升迁和调动。这些对控制法官来说,基本上已经足够。

 

权限:法院没有违宪审查权,即使有时行政诉讼中会涉及到某个法律不当,只有个案的效果,不影响法律的实施。执政党对法院的授权是,足够强大以对付官僚机构中的不一致,足够软弱到公民无法用法律在法院挑战威权。这个定位可以说,一直要延续到1994年的司法改革。一般来说,法治国家,法院是证讼者之间的仲裁者,在墨西哥,这个最终仲裁者是总统,恐怕其他威权国家也不例外。

 

话说国家制度党的日子在经济繁荣时期,春风得意,墨西哥也有过经济奇迹,我以后写到的智利什么的威权国家都有过经济奇迹,但是,最终都无法避免独裁下台的命运。孙大炮100年前说的潮流难当,确实名言,惜乎说得太早了些,大炮之所以为大炮,其非无因乎?

 

老话说风水轮流转,经济也不可能一直好下去的,花无百日红,林青霞也会变老的。墨西哥的经济终于慢慢走下坡路,革命制度党成为腐败和假选的象征。繁荣不再,民心渐失,反对党慢慢也就强大起来。毕竟是舞弊,选民顶真起来,最舞弊,票数毕竟还是管些用的。1976经济危机后,保守的革命行动党得了不少商人的支持。1989年,国家制度党内的左派出走,成立民主革命党。这一左一右的夹击,让执政党日子不好过。

 

到了1994年,革命制度党的总统候选人被刺杀,新任总统Zadillo(扎地咯)是其竞选总指挥,94年的选举被置于国际观察之下,墨西哥债务危机未除。新总统及其党内精英都已经看出,大势所趋,反对党革命行动党宣称目标是1997年就能取得议会控制权,2000年赢得总统选举。事实上,不少地方议会上,反对党已经占多数。扎地咯总统就开始谋划司法改革,想用司法来赢得政治主动,因为,即使2000年丢掉总统,法院是终身任期,加上议席比例限制,反对党也无力修改宪法,换掉法官,因此,自己人的最高法院可以作为一个政治平台对付反对党的总统。其实,一旦最高法院有违宪审查权,就可以制衡这些地方议会的立法权。1994年开始,修改宪法,授予最高法院违宪审查权,但是,有一个敏感领域,总统仍不敢放手给法官,就是选举争端,说白了,靠舞弊取得合法性的政权,一般都会设立一个更容易操控的选举委员会,来决定选举事项。事实上,有时,即使是自己任命的法官也未必全部靠得住。

 

1994年修宪的司法改革,集中在执政党的薄弱环节,授予最高法院有限的违宪审查权,对法律来说,法律生效之日起30日内可以提起违宪审查诉讼。目的很简单,之前通过的法律就别忙乎了。而之前的法律都是革命制度党通过的法律。之后,立法越来越困难,到1997年,执政党已经失去了下院的多数议席。总统英明啊。不过,由于1994年,革命制度党已经失去下院的绝对多数,故修宪要反对党合作,革命行动党就有谈判权。革命行动党的宗旨就是加强司法独立,支持违宪审查。在革命行动党的坚持下,最终修正案,把总统提名的联邦司法委员会人数从2人减少为1人,把有权提起最高法院违宪审查的议会比例从45%下降到33%,使自己也有权提请违宪审查。把规定违宪审查权需要11个法官中9个同意,减为8个同意,即可宣告无效。另一左派反对党要求彻底司法改革,几乎就是砸烂公检法,当然无法获得支持,革命制度党和革命行动党票数足够,就霸王硬上弓。94司法改革就那么搞成了,各有各的算盘。

 

一旦权在手,便把令来行。最高法院慢慢就开始独立起来,当然,最终独立要等反对党2000年上台,他们就本能地独立了,毕竟他们都是革命制度党提名和任命的。在司改通过的4年后,1998年,最高法院宣布某州选举法违宪而无效,这个选举法是为了保证执政党在某个州,只要是选票得第一,那怕不过半,就能得过半的议席,因为,当时执政党在该州最多只能获得40%的选票,然,仍想如以前一样掌控议会。此法被宣告无效后,该州就立马变颜色。2000年变天后,最高法院的独立性就显露无疑。墨西哥的陈水扁FOX总统就开始输官司。

 

老墨的经验看,要当政者主动改革,是需要在野的压力的,没有压力,老墨的革命制度党也不会搞司改。没有制约的权力是纯海洛因,没有外力,如何戒得掉?墨西哥的政治从选票开始,以选票转型。(经济危机在其中扮演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然后,其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走上阳关道。06年的选举,革命制度党候选人再次输掉,革命制度党学习革命行动党的老本行,搞了大规模游行,弄得乌烟瘴气,说到底,还是选举委员会公信力不够的结果,(或者没交给司法最终裁决),如美国,布什戈尔之争,美国最高法院轻易搞定。从这点看来,一向只对自己党负责,不对国家负责的革命制度党真他妈的活该。

 

不过,革命制度党毕竟祖先积德。用数人头,而不是赶尽杀绝反对派的好处,就是,革命制度党09年又通过选票控制了墨西哥的两院,风水轮流转,给对手一条生路,就是给自己一条生路。中国国民革命党如此,老墨的制度革命党也是如此。别看皮肤,语言,文化,历史,性相近,习相远。给个制度,都会适应。红玫瑰,白玫瑰,条件允许,老百姓都要轮着来。没有条件,以后条件成熟也要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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