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广东中山沙溪因治安员处理重庆籍少年与本地人冲突不当,引发川渝籍人士骚乱.截至本文截稿之时,事件仍未彻底平息。近年来,内地骚乱频率日密,一为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土地纠纷,如寨桥、通安、乌坎;一为执法机关作为不当引发各类群体聚集。而沙溪此次,与去年的古巷、新塘、织里等事件一样,尽管也是由执法不当引起,但参与者具有相对统一的外地身份,其发泄所指,也不仅仅是执法机关,而是具有全面的社会乃至阶级指向,汽车、店铺均在其破坏之列。鄙人数年前的“城市内战”预言,竟然有成真之势。
但是,也要看到,骚乱并不发生於同样拥有大量外地人的都市地区,而是发生在新塘、织里、沙溪、古巷这样的乡镇。我认为,事件之发生与乡镇治理模式是分不开的。中国的外向经济模式,不外土地(含治理)、资本和劳动力的聚合机制,而其中资本和劳动力多为外部输入,而土地和治理则由当地提供。这种三角结构,构成了分析各种矛盾冲突的基本框架。
在乡镇一级,土地和治理与所谓的村集体紧密结合在一起。从公社制变迁而来的乡、村体系中,村集体既是集体经济组织,掌握着包括土地收益在内的利益分配,也是在地的社区治理组织,负责卫生、治安、福利等事务,同时,村委会、村总支还是党政机器的末梢所在,与公安、税务、工商等行政机构对接。
这种三位一体的结构,其组织仍建立在身份之上,非本村集体成员(严格根据出生和嫁娶而产生)不能进入到这一结构当中,这样一来,就将本来具有公共性的社区自治和公共治理建立在了封闭组织的基础之上。对於本地人来说,除了土地收益这样的利益自觉之外,这种安排还赋予了其某种身份上的优越感,并因此形成封闭的相互认同。
反观外地人群体,一方面大多属於土地(治理)、资本和劳动力中的劳动力集团,经济地位相对低下,在日常生活难免具有一定的阶级意识,另一方面,又成天与具有封闭认同的本地人打交道(租房,卫生、治安、计生等管理),不难随时感受到对方基於身份的优越感,而自觉到某种社会歧视。
於外地人来说,更难以忍受的可能是强制性权力后盾所带来的压迫感受,在当前的体制下,外地人仅仅“暂住”於此地,缺乏合法的参与渠道,被完全排除在社区自治和公共治理之外,遂成为了本地人之外的某种客体,一种被单向管制的客体,也无法对这种单向管制形成反向制约.这种管制因其背后的强制性权力后盾,很容易给予外地人某种被压迫的感觉.於是,在外地人那里,阶级意识,身份歧视和强制性压迫关系扭结成为共同的心理感受,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了外地人之间同样封闭的相互认同。
两个具有封闭认同的集团共居於同一空间之内,又因为不可或缺的社区自治和公共治理而随时发生关系,阶级意识和社会歧视感受被日常生活的匆忙所稀释,犹如日积月累的稻草,不遇火星,尚可相安无事,但危险始终存在,一旦公共治理中的强制性权力作为不当,就会如火星一样点燃被压迫的感受,连同被压抑的阶级意识和社会歧视感受,表现为一种整体性的反应。历数近年来的类似事件,大多皆循此等轨迹爆发并蔓延,就不是偶然的了。
很显然,要解决这一问题,要从乡镇治理结构上做文章,很多发达地区乡村明明已经具有城市规模,却继续沿袭村社集体制,而非城市化的管理。这种现象从静态来看,表现为典型的中央集权病,由於地方创制权几乎为零,而中央又有所谓全盘考虑(当然主要是因循无为),导致急剧变化如广东这样的地区,出现治理手段和制度安排与现实的严重脱节,但从动态来看,其实与20余年来维稳体制的不断强固是分不开的。
维稳体制由极权时代的社会控制体系沿袭而来,本身是一种封闭的身份体制,具有极低的开放性和流动性(大学毕业、调动、蓝印户口等)。本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都应该通过赋予更多的开放性和流动性来缓和社会冲突,发展新的体制认同,以达到消弭社会对立的作用,但事情的发展并非如此。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所带来的各类冲击越来越多,中央执政者的主要策略不是增强开放性和流动性,而是强化既有的封闭体制以维稳,在资源上和手段上不断强固既有的封闭体制,网格化、实有人口管理等等相应出台,都属於这一范畴。
从效果来看,通过资源和手段的丰富,在外来人口较少的内陆,或者在外地人多为城市中产的都市区,维稳体制貌似显得很强固,但是,这种封闭性的体制註定不能消弭对立和冲突,反倒可能强化认同撕裂和体制疏离.尤其是外来人口佔优势的沿海乡村地区,由於上述分析所展现的体制封闭性更甚,也由於当地生产生活方式相对单一而对立性更强,这种强固措施因为加强封闭性而更为加剧了两大身份集团的对立,实属抱薪救火。在这个意义上,沙溪等地的骚乱其实反映出维稳体制的致命短板,也註定会给维稳体制带来持续的有力冲击。
作者莫之许系北京学者,《阳光时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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