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20日公布。《规划》明确指出,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规划》,“十二五”时期,政府提供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服务包括:为育龄人群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和避孕、节育技术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再生育技术服务;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奖励扶助。
其中,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规范等具体标准,由人口计生委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及国家标准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实施。各省(区、市)应遵循实施国家基本标准,并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标准。《规划》提出,国家还要大力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改造部分市(地)级、县级和乡(镇)中心站基础设施,更新、增配必要的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和相关设备,提高信息化水平,使每个县和中心乡镇都有一个符合国家标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相关新闻
人口计生委: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
2012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半年工作会议前日举行,国家人口计生委主任王侠表示,我国仍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但同时也要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
王侠肯定了计生工作近年来的成就。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坚定不移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全国共少生4亿多人,创造了较长一段时期人口抚养比较低、储蓄率较高的人口红利条件,有效缓解了人口增长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极大地改善了国民的生存与发展状况。
对于下阶段我国的计生工作,王侠表示,我国还将始终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这个根本不动摇,切实把稳定低生育水平这一首要任务抓紧抓好。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坚持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首要任务,也是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和前提。她也同时提出,要坚持宣传倡导、依法行政与利益导向相结合,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坚决避免因违法行政引发恶性案件。
来源:新京报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