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崇义简介:海南万宁人,历史学博士。曾任教于中山大学和南开大学。现任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国际研究学院中国学教授,中国部主任,南开大学历史系兼职教授。主要著作:《农民意识与中国》、《罗素与中国》、《国魂,在国难中挣扎―――抗战时期的中国文化》 @research.kdnet.net

冯崇义简介:海南万宁人,历史学博士。曾任教于中山大学和南开大学。现任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国际研究学院中国学教授,中国部主任,南开大学历史系兼职教授。主要著作:《农民意识与中国》、《罗素与中国》、《国魂,在国难中挣扎―――抗战时期的中国文化》

民族主义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在中国飙升,曾引起学界广泛的关注。中国民族主义思潮高涨的背景,是以“八九”事件为标志的中国政治现代化(民主化)事业的严重挫折。这样一种历史因缘,促使人们更深入地思考中国政治民主化与民族主义的关系。矢志追求中国宪政民主的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者如何因应民族主义,确是饶有兴味的课题。大致说来,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者表达了三个主要观点:民族主义妨害民主化、民族主义危害国家利益、人权高于主权。

一、民族主义妨害中国民主化

早在春秋时期,中国人的自我认同和文化认同便已形成。在《尚书》中便有多处使用“中国”和“华夏”这两个词,将居住在“中国”的“华夏”民族和居住在其他地方的“夷狄”明确区别开来。《春秋》三传则不约而同地花不小篇幅来严“夷夏之防”,以“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为依据,要求“内诸夏而外夷狄”。相比之下,起源于西方的、现代意义上的民族主义,对中国人来说有两层新意。一是关于主权在民和公民权利的观念;一是关于在世界体系中民族地位平等的观念。我们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来讨论中国知识分子对民族主义的最初拥抱。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兴起,是对鸦片战争以及西方侵略和冲击的回应。1895年由康有为起草、1300多名举人签字的“公车上书”,可说是中国现代民族主义的出生证。正是在这篇给皇帝的集体奏议中,头次提出要一改旧例,“当以列国并立之势治天下,不当以一统垂裳之势治天下”;也头次提出天下应“与民共之”,以便“合四万万人心以为心,天下莫强焉”。从那时起,先进的中国人便不遗余力地呼唤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领导具有浓烈民族主义色彩的改革与革命。

近代以来的中国,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的关系一直相当复杂微妙。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曾经结伴而行,作为相辅相成的两种力量促进中华民族的独立和现代化。近现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同时都也是民族主义者。以“君主立宪”为核心内容的戊戌变法同时也是为了实现“国家富强”的民族主义目标;创建“中华民国”的孙中山,其“三民主义”将民族主义置于民权主义之前;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自由主义者,抗日与民主并重,将民主宪政作为救亡图存的不二法门。

然而,在近代以来的中国历史行程中,民族主义功业卓著、自由主义的事业则步履维艰。作为三民主义思想体系组成部分的孙中山民族主义思想,目标是要将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的、具有社会主义色彩的现代民族国家。而孙中山之后的国民党领袖,特别是后来居于领导地位的蒋介石一系,有意无意地将孙中山的民族主义思想和他的自由主义思想以及社会主义思想割裂开来,国民党在蒋介石的领导下基本上完成了建立民族国家的大业,但这个国家却是一个同时敌视社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党国。中国共产党正是宣称它要比其它任何党派都要更加爱国、并将民族主义作为动员群众的有效工具,才在濒临灭亡的绝境中借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的机会东山再起,并在随后的内战中打败了“反帝”立场似乎稍逊一畴的国民党。中国共产党胜利之后,所建立起来的是比国民党离自由主义更远的党国。中共党国将自由主义打入了十八层地狱,将党的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置于神圣的祭坛,个人自由和个人利益都只具有随时可以被牺牲的工具性价值。

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者认为,健康的民族主义必须以自由主义为基础。一旦跨越人权、自由、平等、民主、和平、理性等超越民族界限的普适性自由主义价值,民族主义不仅在内政中成为专制主义的帮凶,而且会轻而易举地滑向排外主义、沙文主义、种族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现代中国的主要政治势力(国、共两党)高扬民族主义而疏离自由主义、甚至利用民族主义来打压自由主义,这无疑是中国现代化事业的重大挫折。在国共两党政治势力的支配之下,民族主义的浪潮淹没了中国人对自由民主的追求,改变了中国人原来以英美为师融入近代民主潮流的大方向,转而走上了“以俄为师”的歧途邪道。从那以后,国共两党所学习的不再是主流正脉的西方,而是非主流的、反西方的“西方”(马列主义及苏俄)。现代化模式在中国的这种急剧转换,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到西方列强对中国的侵略行径和苏俄宣布放弃俄国在华所有特权的诺言这正反两面的刺激。受民族主义激情支配的中国人,已无法将西方列强的侵略行径和西方捷足先登的自由民主制度及相应价值区分开来,因为反对西方列强的侵略、满足民族主义的诉求,而将从西方历史中发源的自由民主制度和价值也疯狂抵制。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朱学勤将“病态民族主义”(或“狂热的民族主义”)同“民粹主义”一起称为中国五四运动以来两个精神“病灶”。

更有甚者,中国经过抗日战争而获得民族解放和民族独立之后,以抵抗外来侵略为特征的中国民族主义便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此后中国政府和民众在全面封杀自由主义的背景下继续沉迷于民族主义,对中国民主化事业危害甚大。中共在夺取全国政权前夕起将美国确定为头号民族敌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要消灭中国亲美知识界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长期以来,中共党国高举着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的旗帜、不断地煽动反西方的“民族感情”来弱化和消除自由主义对中国民众的影响。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前的党国意识形态之中,追求起源于西方的自由民主与当西方的“洋奴”几乎是同义词。党国也很成功地利用中国人的“民族感情”,在反对“全盘西化”的旗号下将自由民主拒于国门之外。

直到“改革开放”时代,自由主义才又在中国死灰复燃。在“思想解放”的“八十年代”,中国人向往“蔚蓝色文明”,闭关锁国是受到普遍诟病的对象,亲近西方和学习西方则是进步的时尚。以民主化为目标的政治体制改革被胡赵两任中共总书记摆上了议事日程。然而,以西方的民主政治为榜样的改革进程,只艰难地经历了短暂的几年时间,又为1989年镇压所打断。这一事件给中共党国造成了深刻的统治危机,再加上苏东剧变和苏联解体的强烈刺激,党国主导的民族主义应运而生,并成功地得到了民间的热烈响应。在党国民族主义的意识形态框架以及中国现实的政治空间里,反对西方的“和平演变”被重新确定为一项基本国策,对民主政治的追求又重新被扣上“全盘西化”的帽子大张挞伐。实际上,中国改革的“总设计师”一贯主张“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认定“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要中国全盘西化”。

在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者看来,当代中国的民族主义具有强烈的国家意识形态色彩,是党国用来增强政权合法性的工具。用孙立平的话说,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国出现民族主义思潮,“在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将民族主义作为转型期意识形态的一个重要的思想资源。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种民族主义带有很强的实用主义性质。”徐友渔很敏锐地指出,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兴起的民族主义与近现代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主义在起源上有天壤之别。以往强劲的民族主义是由于外部侵略所产生的危亡感,当代的民族主义飙升则肇因于党国为填补马列主义式微所留下的意识形态真空而进行的“舆论导向”。显然,不是中国公民或中国的“国家利益”需要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遥遥领先值得学习而且在各种交往中获益匪浅的西方作对,而是党国需要与自由民主的西方作对,民族主义已成为维持党国专制统治的主要思想支柱。樊百华甚至指出,中共党国的民族主义有机会主义之嫌,因为中共一方面利用民族主义话语来“攒民意”,另一方面又协助外资企业严酷压榨中国本土劳工的超额利润来向“列强”及外国商人“轮番献礼”。应该说,中共利用民族主义来弥补意识形态真空和合法性危机、维护党国体制和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至少获得了部分的成功。但是,中共这种成功的另一面,就是延缓了中国的民主化进程。

二、民族主义危害国家利益

“国家利益”(在“民族国家”的框架中,“国家利益”与“民族利益”概念互通,故英文中用的是同一个词NationalInterest)归根结底是一个国家全体公民在安全、经济福利、政治权利和文化生活等方面的利益。但是,统治集团为了维护其本身的利益,往往故意将国家利益、政府利益和执政党利益混为一谈、从中渔利。在实行多党制的民主制度下,因为政党轮流坐桩和政府定期更迭等缘故,政党利益与政府利益泾渭分明,政府利益和国家利益同样泾渭分明,浑水摸鱼难度较大。而在中国这种一党专政的浑沌国度,专政党可以轻而易举地将执政党利益等同于政府利益、并进而将政府利益等同于国家利益,尽管政府和国家都具有讽刺性地加上“人民”这一前缀。

“第三世界”在经济、政治、科技、教育各方面现代国家建设的所有具体成就,基本上都是“西化”的成果。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第三世界”各国的民族主义,却恰恰是以反西方和反“西化”为基本特征。这种民族主义在对外关系中严重危害本国的国家和民族利益,至少有三种表现形式。其一,因为盲目排外而长期中断与世界主流文明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的正常交往,既丧失了巨大的经济和贸易利益,也封杀了“第三世界”各国学习先进的制度和文化而获得进步的机会。其二,在狂热的民族主义支配下不惜以武力争夺区域优势地位或区域霸主地位,使这些国家陷入无穷的灾难,例如伊朗和伊拉克之间的战争、伊拉克与科威特之间的战争、叙利亚与黎巴嫩之间的战争。其三,为西方国家右翼势力提供口实和把柄,使这些右翼势力的强硬态度和政策得以在一些西方国家的国内政治中占上风。这一项也是以当今的穆斯林世界最为明显。当今穆斯林世界的狂热民族主义者和恐怖主义者都自以为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捍卫民族利益。然而,恰恰是他们的极端民族主义言行严重地损害这些穆斯林国家的民族利益,既使西方世界的“鸽派”无法与这些穆斯林国家保持有益友好的交往,也使西方世界的“鹰派”得以占据上风并有充分的借口对这些穆斯林国家进行制裁、甚至于沉重的军事打击。恐怖主义者及支持他们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博得了不向西方低头的“民族英雄”称号、或者成全了他们“烈士”的功名,但这些国家的广大民众则由于他们的“英雄”言行而蒙受无穷的灾难。正如一位中国自由主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在有的国家,民族主义成为激励人们奋发努力的精神力量,但在另外一些国家,民族主义情绪却成为自我封闭的理由,成为社会与经济发展的障碍。只要看一下当今的世界,我们就不难看出,一些最旗帜鲜明地坚持民族主义的国家,往往也就是最抗拒现代化的主流文明的国家,有的甚至也就是当今世界上最落后的国家。”

真正认清并增进民族国家的利益,绝非易事。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认为,中共党国极权统治是共产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混合物,党国特权和党国意识形态严重地扭曲了当代中国政府和民众对“民族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认识,往往无知而满怀激情地破坏民族国家的利益,在实践中带来严重的后果。在毛泽东时代,中国的“强国梦”被党国意识形态和毛泽东的个人野心扭曲为打肿脸庞充胖子式的虚荣,曾经作为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中坚或旗手来开罪所有本来可以友好往来的先进国家,也曾经为充当第三世界的“老大哥”和代言人而浪费无数资源支持很多无赖的独裁政权,教训至为深刻。在改革开放时代,党国淡化意识形态而突出“国家利益”,本来是一种进步。但是,那种以酷烈排外(实为“排西方”)主义为特征的民族主义并未完全消失,经济及综合国力的倍增又迅速助长了朝野上下的一股民族主义的“虚骄之气”。两者交相为患,危害着中国的民族利益。徐友渔对此有很简洁的总结:“在上世纪50至70年代,狭隘民族主义与左倾意识形态相结合,搞闭关锁国,拒绝对外开放、学习、引进,使我国一再丧失经济发展的机会。在当代,民族主义与西方泊来的新左派理论、‘世界体系’理论、反全球化理论相结合,力图阻止中国参与全球化的进程”。

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认定,民族主义的作用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截然相反。在争取民族独立和民族解放时期,民族主义成为社会动员、国家整合和民族凝聚的巨大动力;而在民族独立之后的现代化时期,强烈的民族主义则成为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严重障碍。***通过观察近年来反美民族主义、反日民族主义、反台独爱国主义、香港爱国主义的种种表现,系统论述了中国社会极端民族主义与独裁主义相结合而形成了“独裁爱国主义”,不断地危害中国的国家利益,如果继续发展将给中国带来毁灭性的灾难。

按照当代中国自由主义者的价值判断,不存在公民利益之上或公民利益之外的“国家利益”或“民族利益”。保护和增进国家民族的利益,也就是保护和增进公民们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具体权益,而不是打着国家或民族的旗号去伤害公民的权益。刘军宁的结论是:“民族主义虽然把民族利益看得至高无上,但除在文化领域小有作为外,根本无法为实现民族利益提供真正有效的手段。在当今,越来越无可争辩的是,在实现民族利益方面,最有效的政治手段是民主政治,经济手段是市场经济,文化手段是尊重多元与宽容异端,这些手段值得每一个胸怀民族利益的人去认真对待。”

三、人权高于主权

民族国家的主权和公民的人权本非对立之物。当国家主权在十七世纪的欧洲最初形成之时,它所针对的是罗马教会的外来干涉和封建割据势力的内部挑战。伴随着“人民主权”、“专制之下无祖国”等观念在十八世纪欧洲启蒙运动中的成熟,国家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成为公民忠诚于国家主权的内在要求。如徐迅所说,自由主义的民族主义“在国家问题上主张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都应以维护个人自由为目的,反对任何形式的专制”。

主权和人权的分离和冲突,主要发生于经由民族主义运动立国的专制国家。在民族独立运动中,国民便普遍地被要求牺牲个人权利以服务于反抗外来侵略的事业。当民族解放运动的胜利所得到的不是一个民主政府而是专制政府,这些国家的政府往往以国家的名义变本加厉地要求国民作出更大的牺牲,以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将“人权”和“主权”作为对立的概念来讨论,也是最近才发生的新鲜事。在冷战时期,民主国家为了与苏联在“发展中国家”中争夺盟友,从实用主义角度出发支持很多独裁政权,而根本不顾这些国家的人权状况。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人权问题才逐步被西方国家摆上国际政治的议事日程,并在冷战结束之后正式形成了“人权外交”。由于内政不受外来干涉是国家主权这一概念的题中应有之义,因而人权状况欠佳的发展中国家便很自然地祭起国家主权这面旗帜来对抗西方国家的人权外交。中国政府及民族主义者指责西方人权外交的基本理由有二。其一,西方国家的“人权外交”只不过是别有用心地利用人权干预“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内政的一种战略手段;其二,“人权高于主权”是“西方价值观”,违背“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和“不干涉内政”的国际关系准则。
其实,中共政权从1949年执政以来就一直将国家主权和安全置于首要地位。信奉这种“主权优先”原则,也使中国自由知识分子付出沉重的代价。1949年中共政权从中华民国接收过来的那批自由知识分子,居于爱国心和国家主权优先原则,自愿放弃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学术独立等自由主义立场,对新政权全面投诚、降心相从。但是,中国自由知识分子并没有得到党国的信任,在五十年代末的“反右运动”中全军覆没。没有对个人自由权利的法律保护,党国当局随时都可以按照党国所定义的“国家利益”来剥夺公民们的基本政治权利。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吸取了这一沉痛的教训,对那种排斥人权的“国家主权”以及排斥个人权利的民族主义深感忧虑与不安。正如刘军宁所说,“自由主义只认同能够维护和扩大个人生存的自由空间的政治体制。……自由主义坚决反对以抽象的‘公意’或‘国家集体利益’的借口来剥夺公民个人的自由权”。

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认为,在国际政治中以“人权优先”取代“主权优先”、以“有限主权”取代“绝对主权”,是人类以巨大代价、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及无数次民族战争的生命代价换取的自由主义新成果。是否接受“人权优先”的原则实际上是当代世界区分文明和野蛮的主要标志之一。“人权高于主权”对于当今世界主流文明来说,已是不证自明的原则。而在那些还维持着野蛮的专制制度的国家,当权者以为坐上了统治者的位置就获得了奴役本国人民的特权,将“国家主权”作为挡箭牌来反对国际社会在人权问题上“干涉内政”。在1999年的“科索沃事件”中,中国政府和民族主义者站在米洛特维奇一边,中国自由主义者则公开支持北约对南联盟的“人道主义干涉”。因为在他们看来,是否尊重包括自由民主和“人权原则”在内的人类普遍价值,是判别民族主义的道德分界线,因为这些人类共同追求的价值是属于全人类的共同财富和准则,无国界民族之分。坚守人道主义的道德底线,就不允许专制政权不顾人类文明的基本准则、使用国家暴力肆意践踏人权。朱学勤也强调:“‘万国之上还有人类在’,这是胡适留下的名言,六十年过去了,只要政治文明在人们的头脑中尚未普遍确立,这句话在中国就不会过时。生命价值既是最高,也是最低,是任何政治诉求都不能突破的人伦底线。”

***著有专文对“人权高于主权”的观点进行了系统论述。***明确表示,人权是超越宗教信仰、意识形态、种族、民族、和国家的普适性权利。二十一世纪新秩序的普适性正义规则,应该以自由主义的价值观为核心。所谓“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就是人的自由权利优先于国家和民族的整体利益,任何国家、任何群体、任何组织不得以“主权”、“内政”之名,任意行使侵犯个人的自由和权利的强制性权力。人权原则,乃是任何民族或主权国家都不得以任何借口破坏这条底线。如果任何民族或主权国家突破这条底线,国际社会就有权力和道义责任进行包括经济制裁和军事打击在内的人道主义干预。王怡更直截了当地谴责当代中国人权与主权严重冲突的生存状况。他指出,在当代世界,保障人权是公民对民族国家的身份认同的前提条件。在民主国家,民族国家的身份认同和捍卫人权的民主政体密不可分。而他在中国这个专制的党治政府之下,所感到的只是“一个在政治上不被尊重、不被承认而在精神上常常受其折辱的被统治者”。

因为中国政府及部分民族主义者不承认“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爱国主义”在中国往往受到严重的扭曲。其中一个突出的表现是,处处为政府的特权和面子着想,而将中国人的生命和权利视同草芥。例如,在收回香港主权的前几年,坚决反对港英当局关于香港政治民主化的政改方案,以“爱国”的名义阻止港英当局给香港的六百万中国人出让任何民主权利;为了实现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爱国主义目标,扬言不惜兵戎相向,将居住在台湾的两千多万中国人化为灰烬,甚至于不惜牺牲西安以东的中国人以与美国决一死战;坚决反对西方国家“将西方的人权标准强加于中国”,以“爱国”的名义阻止中国人得到言论、结社、出版等方面的自由权利。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秦晖怒斥这些“爱国”者根本不把中国同胞当人看、特别是不把中国人当与西方人等值的人看,而是将中国人视为比洋人“低人三等”、不配享受所谓“西方的人权标准”的“贱人”。

结论

在“民族国家”形成之后一个多世纪的西方历史中,民族主义一直是冲突、战争和灾难的根源,在小战不断的同时是“文明世界”的两次世界大战。现在西方终于彻底觉醒了,确定了和解与合作的主旋律,通过谈判和协商来解决利益纷争和意见分歧,而不是诉诸民族主义来扩大分歧和冲突。

由于中国在近代以来遭受西方列强一个多世纪的侵略欺凌,备受创伤的民族心灵对外来势力的恃强凌弱有着沉痛而敏感的集体记忆,而且民族主义在中国的民族解放和建国事业中居功甚伟,民族主义很容易成为一种强势(权)话语。而且,西方在近现代中国同时扮演两种角色,既是现代化的典范,又是凶恶的侵略者。西方的这种双重角色,给很多中国人带来困惑。尽管先进的中国人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就已提出“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战略(也就是通过迅速实现现代化的途径来抵制侵略),但热烈追求西方典范的中国人往往又会被扣上洋奴、买办、汉奸的帽子。很多中国人长期将西方文明和西方霸权混为一谈,并因为反对西方霸权而导向对西方文明的抵制。

当代中国的自由主义者总结了历史的经验教训,认为中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高扬民族主义,不仅对内危害中国民主化的事业,而且在对外关系中危害中国的国家利益。他们主张理性地区分西方文明和西方霸权,在反对西方霸权的时候绝不反对西方文明,在学习西方文明的时候也忘不了反对西方霸权以维护国家利益。而且他们认为国家利益是国民个体利益的集合,不存在国民利益之外的“国家利益”,不能将国家利益与政府的利益或执政党的利益等同起来,更不能以“国家利益”的借口侵害公民权利。在二十一世纪的全球化浪潮中,中国在国际政治中应该与西方先进国家那样遵从“人权高于主权”的原则,积极主动地接受人类普世价值、遵守人类文明的基本准则、融入世界主流文明,在切实改善国内人权状况的同时,支持全球的人道主义事业。毕竟,“自由主义和民族主义是性质不同的意识形态,它们有不同的出发点,遵从不同的逻辑,走向不同的归宿。自由主义以人类个体为出发点,遵从‘普世主义’的逻辑,目标是人类所有个体的自由幸福;民族主义则以民族群体为出发点,遵从与”他者“不同或敌对的‘特殊主义’的逻辑,对同类的关爱有着鲜明的边界,目标是本族本群的优势。”自由主义者认为,当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目标一致的时候,两者可以相得益彰;当民族主义与自由主义发生冲突的时候,取舍的标准当然应该向自由主义倾斜。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墙外新闻实时更新 欢迎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