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7日、18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

据新华社报道,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违背查禁犯罪职责,徇私枉法,明知谷开来有故意杀人重大嫌疑而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王立军作为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外国驻华领馆,情节严重;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公安局局长,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先后对多人使用技术侦察措施,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被告人王立军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5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

Jason Lee/Reuters

针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的审判昨日和今日在成都进行。

Reuters

王立军2012年1月在重庆参加一个会议。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称,王立军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检方同时也指出,被告人王立军有重大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其中包括对薄谷开来涉嫌杀人案的举证以及协助调查——王立军曾要求重庆市公安局有关人员对薄谷开来涉嫌杀人案重建档案、调查补证、保留物证;在犯叛逃罪之后如实供述其叛逃的主要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行为;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为相关案件的调查起到关键作用。

在庭审结束后的通报会上,成都中院发言人杨玉泉确认,在9月17日、18日两天的庭审过程中,因第一天的审判内容——叛逃罪和滥用职权罪涉及到国家秘密,法庭采取不公开审理。18日进行的审判内容——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采取公开审理。

《纽约时报》北京分社记者黄安伟(Edward Wong)在成都见到,18日早晨开庭时外国记者仅仅允许在法庭外的媒体区进行等待,并不得进入庭审现场。

18日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分析人士认为,据目前公开的庭审细节,王立军可能不会被判处死刑,有可能是死缓或者更为宽容的判决。

王立军的辩护律师王蕴采在庭审后的采访中表示,王立军当庭对所犯下的罪行表示悔恨,以及他看起来“还不错”。她还表示,王立军保存的血样和其它证据对谷开来故意杀人案的侦破起了作用。

另外,据一位当地和公安机构有联系的消息人士对《纽约时报》说,按照王立军案件的性质,他很可能被判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或较长的有期徒刑。他还补充道,让王立军活着而不是处死他,一些党内人士将他用作薄熙来的“定时炸弹”,因为王立军掌握许多关于薄的秘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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