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由于我们都感受到的某种‘集体意志’对个人的压抑,所以‘个人奋斗’、‘自我实现’、‘主观感受’曾一度成为过许多人挂在口头的术语,而他背后带出的则是‘及时行乐’的快乐主义。但无论怎么说,幸福都无法等同于即刻的个人体验,无法归结为纯主观主义的心理感受,因为幸福感或快乐只能是一种为之奋斗中的伴随物,这种为之奋斗的动机,应该与真、善、美、正义等等这些有可能也获得别人‘认可’的价值有关。

2003年12月12日,我作为一名评委,参加了同济大学第15届“青年杯”辩论赛的决赛。双方辩论的题目是“长生不老是一种幸福还是不幸”,正方为土木工程学院,认为长生不老是一种幸福;反方是材料工程学院,否定这种说法。正方一色男生,气势轩昂,西装革履,反方三女一男,面有微笑,不卑不亢。这似乎暗合了某种性别上的隐喻:男性多喜长生,女性则更多倾向于今生的幸福。正式辩论前先有一小品演出,其主旨也印证了这种隐喻:一对恋人,男的得一长生不老药,药力只在当晚有效,劝女方一道服用,而女的则犹豫不决,最后弃之不用,结果一半被一窃贼误服,另一半则给了一位正与疾病抗争并且有可能为人类健康做出重大贡献的科学家。也就是说,“长生不老者”既可能是“坏人”,也可能是“好人”,“坏人”长生不老则为“坏”,“好人”自然是“好”。也许作者想的不致如此浅薄,反正大家也就只好一笑了之。辩论开始,个个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在给定的时间里依次陈述,自由答问,相互诘难,气氛很是紧张热烈。至少在我看来,道理全在反方一边,但最后的结果却是正方胜出,反正屈居亚军(这也是我的投票)。为什么?主持人让我当场评说,我便想到了“自己的幸福感与他者的认可之间的关系”。

反方把幸福理解为幸福感,问对方是否了解“边际效用学说”,对方老实承认不甚了解,愿闻其详;反方自以为得计,便详细讲出“边际效用递减”的道理:如果一个人有一块面包,其幸福感为十的话,如果他有十块面包,其幸福感就可能下降为九,以此递减,当他有无限多的面包时,他对拥有面包的幸福感就可能减至为零。所以反方反复强调的一个词就是“厌倦”:对一个“厌倦者”来说,“幸福”只意味着空耗与浪费;此外就是面对亲友去世时的悲痛。正反反驳说,对一个拥有无限的人来说,“空耗与浪费”的问题是不存在的;而且他有足够的时间来使别人也长寿。正反巧妙地把话题引入生死之间到底何者为幸的讨论,结果在你来我往中,正反渐渐占了上风,反方反倒显得理屈。

反方把幸福归结为幸福感,这是有道理的;提出“边际效用”学说,也不失为一着妙棋;但也正是这一妙棋,把反方自己引入一个误区,这就是以为幸福感只取决于个人主观上的感受,而这种感受上的强弱又取决于个人欲望的满足。

正方一开始就申明了这里所谓的“长生不老”,指的是永远健康、永远年轻,但反方却没有追问这里的“不死”是否包含在任何情况下(比如枪杀、刀砍、火烧、水淹等等)的不死。如果不包含,则无所谓“长生不老”,因为对谁来说,不要说在“非常状态”(比如战争)下的“非正常死亡”很正常,就是在“和平日子”里,“自然死亡”(所谓生老病死)也无法概括死亡的全部形式;如果包含(这也正是长生不老的题中应有之意),则问题就更大了,因为他无法获得“他者”的认同。

所有与人的幸福相关的价值,并不仅仅只是一个“自我实现”或“自我满足”的问题,它更多取决于“他者”(或曰社会)的认可,或者说,它取决于一个人“为获得认可”而进行的斗争。这就涉及到了弗朗西斯·福山在《历史的终结及最后之人》的“代序”中所说到的两段话:“按照黑格尔的观点,人和动物一样,对食物、饮料、住所以及所有超出自我保存所必需的但自己没有的东西有自然的需要和欲望。但是,人与动物有着根本的区别,因为人对别人的欲望也会有某种欲望,即人渴望得到别人的认可。特别是,人强烈要求获得作为‘人’的认可,即作为一个具有一定价值和尊严的人而被认可。这种价值最初与他甘愿为自己的名誉而进行斗争、甚至甘冒生命危险联系在一起。只有人才有能力战胜它最基本的动物本能,尤其是自我保存的本能,追求更高级、抽象的原则和目标。”福山接着说,在英美的自由主义学说中,获得认可的欲望(权利)只是一种“保护人们可以丰富自己并满足其灵魂中欲望部分的私人领域的手段”,而黑格尔则把权利视为一种目的,“因为真正能使人感到满足的并不是丰富的物质,而是对其地位和尊严的认可。”福山的“历史的终结”的观点,就建立在现代民主制度已经为普遍的相互认可提供了两大基石,这就是自由和平等,“没有任何人类社会制度可以更好地满足这种渴望,因此历史不可能再进步了。”

福山关于“历史的终结”的说法有无道理另当别论,但它至少告诉了我们:个人的幸福并不仅仅只关系到欲望的满足,它更多地应该被理解为人与人在相互交往中的一种精神上的感受性,而这种感受性之被认为是一种幸福,就在于它与普遍的相互认可有关。

我曾当场问辩论双方是否读过波伏瓦的长篇小说《人都是要死的》,回答是“未读过”,但听说过。正是在这篇小说中,波伏娃写尽了一位“长生不老者”的痛苦(而且是无尽头的痛苦,小说中用了“天罚”这样的字眼)。小说中体现的当然是“存在主义”的哲学观念,但存在主义的个人主义,恰恰强调的是与他者的关系而不是个人的自我关系。小说的“厌倦”是很具体的,比如对一个有死的人来说,三天是一个很短的时间,因为每天都忙忙碌碌;而对于一个不死者来说,三天则长得不堪忍受,因为他不知道该用这段时间干什么(干什么都无所谓,他有的是时间);只有对一个有死的人来说,她(小说中的雷吉娜)才会说:“救救我,救救我,别让我死”,而他(小说中的不死者福斯卡)则说:“应该是您来救救我,别由着我冷漠无情,没有眼泪和微笑”,只有对一个生活在等待与担忧中的人来说,他才是一个“活人”;当雷吉娜希望福斯卡能写一本回忆录以记载自己漫长的生命时,福斯卡说,我曾写了二十年,但“有一天我终于发现写来写去都是一个样”;当雷吉娜要“重建人间天堂”时,福斯卡想到的却是“我们的财富、文化,我们的聪明才智到底有什么意义?”他已经变得无法有所作为,因为他亲眼看到过无数的宫殿、城堡、引水设备、科学发明在一次又一次的征服中被毁灭,然后就又是新一轮的重建与毁灭的循环。他在写给雷吉娜的一张纸条中写道:“别了,亲爱的雷吉娜,忘了我的存在,因为您是存在的,您能看到眼前的一切,而我却是无足轻重的,因为眼前的一切对我来说也无足轻重。”当福斯卡对另一个女人贝娅特丽丝说:“我爱你,就像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那样爱你”时,贝娅特丽丝的回答是:

“不”

她发抖了,挣扎着说:

“原谅我。”

“原谅您什么?”我说。

“您的身子叫我害怕,它属于另一类。”

“它有血有肉,跟您的一样。”

“不。”

泪水涌上了她的眼眶。

“您不懂吗?两只永远不会腐烂的手抚摸我,我受不了。这叫我害羞。”

“您还不如直接说,这叫您厌恶!”

“是的,这原是一回事,”她说。

我看了看手,受天罚的手。我懂了。

这就是小说中两个人的一段对话。不死真是一种天罚。

小说还借福斯卡之口说出了对“天罚”的另一种理解:

“我理解了他们,现在我理解了他们。在他们眼中,有价值的东西永远不是他们得到的东西,而是他们所做的东西。假如他们不能创造,他们就要毁灭,而且不管怎么样,他们都要拒绝存在的一切,否则他们不成其为人了。我们妄图代替他们建立一个世界,把他们关在里面,让他们享福,这只会招致他们的憎恨。我们梦想为他们建立这种秩序、这种安宁,会成为最坏的天罚……”

对一个不死者来说,为他人所作的一切,对自己来说只具有“消磨时间”(是消磨而不是浪费,而且再消磨也消磨不尽)的意义,由于无所谓“良知”、“衷心”、“希望”,所以也就无所谓“回报”和“感激”;对一个长生不老的人来说,任何成功与胜利,都会在某一天变成一种失败和痛苦。从这一意义上说,人需要一种欺骗,至少是自我欺骗;有了这种“欺骗”,人才奋斗,才去努力探求真相,“今天”这个字眼对他们来说也才有了一种意义。因为他们感受到昨天与今天的不同,由此而相信明天也会与今天不同。小说的最后,是福斯卡的自言自语:“我朝门口走去;我没法冒生命危险,没法向他们微笑,我眼里永远流不出眼泪,心中永远点不燃烈火。一个无处存身的人,没有过去,没有未来,没有现在,我什么都不要,什么都不是。我一步步朝天涯走去,天涯一步步往后退;水珠朝天上喷去,又溅落到地上,时光摧残着时光,我却两手永远是空的。一个陌生人,一个死人。它们使人,他们活着。我与他们不属于一类。我没有一丝希望。”

在相当一段时间里,由于我们都感受到的某种“集体意志”对个人的压抑,所以“个人奋斗”、“自我实现”、“主观感受”曾一度成为过许多人挂在口头的术语,而他背后带出的则是“及时行乐”的快乐主义。但无论怎么说,幸福都无法等同于即刻的个人体验,无法归结为纯主观主义的心理感受,因为幸福感或快乐只能是一种为之奋斗中的伴随物,这种为之奋斗的动机,应该与真、善、美、正义等等这些有可能也获得别人“认可”的价值有关。

与这样一种观念相关,我们就可以说,没有“他者意识”,也就不可能有独立的“自我意识”。对这一点,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主奴关系”中谈得最好。他说,主人的对象是奴隶,这对象构成他对他自身的确信的真理性,然而由于这对象是非独立的,所以这里就发生了一种颠倒:“正如主人表明它的本质正是他所愿意做的反面,所以,同样,奴隶在他自身完成的过程中也过渡到他直接的地位的反面。他成为迫使自己返回到自己的意识,并且转化到真实的独立性。”谁面对的意识越有独立性,谁自己也就越具有一种独立的自我意识,这就是黑格尔的结论。当萨达姆把伊拉克所有的人都变得在他面前只会唯唯诺诺时,他自己的独立性也就同时被掏空了,他成了一个最需要依赖而有找不着可依赖的对象(具有独立意识)的人,除非当他面对美国人时。当然,这需要一个“迫使自己返回自己”的过程。

胡赛尔讲“生活世界”和“主体间性”,伽达默尔讲“视野的融合”,讲“善意的决断”(在对话中,一种试图使别人的话更居有说服力的主观愿望,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得到相互理解),哈贝马斯讲“交往理论”。凡此种种,都说明了“自我”与“他者”的关系从来就是哲学中的一个性根本问题。

另外,还可以补充的一点就是,西方哲学中所体现出的独立的自我意识,是与他们所具有的上帝观念密不可分的,因为对所有的人来说,上帝正是一个具有最高独立性而且每个人都不得不面对的“他者”。K·拉纳(KarlRahner)的《圣言的倾听者――论一种宗教哲学的基础》的第三章一开始就说:“真正的宗教哲学极而言之只不过是向人发出的一种吁求,即吁求人在自己的历史中倾听,以确认在人的历史中是否曾经传来过上帝的声音。”这声音告诉我们的就是不要自称自己已经独自弄清了事实,不要把自己的感受(比如快乐)当成幸福的标准。

在那天的辩论会上,我说了,我并不赞成这样的辩论题目,因为我们对“长生不老”缺乏感受性。现实生活中有那么多可辩论的话题,大家的看法可以完全不一样,只有当一个人真正确信并坚持自己的观点时,辩论才可能是真正的思想交锋。但这次既然选定了这样的题目,而且从理论的角度上看也确实有意义,所以才使我想到了这么些问题。

 

(陈家琪,同济大学哲学系教授。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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