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馬馬哈蒂爾:「聯邦憲法也沒有明確註明我國是世俗國還是伊斯蘭國,不過根據我們的定義,馬來西亞是伊斯蘭國,因為這地位受到世界很多伊斯蘭國的認可。」 - 星洲日報 2012年10月24日
                 
文: 鄺健銘

2001年,前首相馬哈蒂爾對外宣稱馬來西亞已發展成為伊斯蘭國家 。現在馬國有六成人口為回教徒。

今年5、6月,非回教徒、印度裔維權律師安美嘉(Ambiga Screenevansan)因為在這個國家發起淨選盟3.0人民集會、要求公平選舉、強化民主制度,被抨擊為「反伊斯蘭」,受到侮辱、騷擾、接到恐嚇電郵,更有人提議把她逐出馬來西亞,有國陣議員甚至在國會發言呼籲「吊死這個賣國賊」。

一般人會很容易引用美國政治學者亨廷頓所說的「文明衝突論」來解釋安美嘉的遭遇,認為這是因為她所抱持的西方價值 (如法治、民主、人權),與國內主流的伊斯蘭世界觀不相容,甚至推斷縱有2008年的政治海嘯,國家伊斯蘭化仍會延續馬來西亞的威權政治,阻礙民主進程。可是,從亨氏角度推斷馬國未來的政治發展,可能會誤判,因為伊斯蘭教義並非鐵板一塊。

國家伊斯蘭化背後:巫統與回教黨之間的「回教化競爭」

馬國伊斯蘭化的過程,正是教義可用多種方式解讀、各取所需的寫照。事實上,宗教衝突只是表象,關於如何處理馬來與各族社經差距的政治爭議才是核心。執政黨巫統(UMNO)與回教黨(PAS)相互競爭誰更「回教」來爭取馬來人支持,主導了國家以哪種路徑伊斯蘭化。歸根究低,這是政治多於亨氏想像的宗教、文化議題。

具體地說,把國家伊斯蘭化是巫統舞動「馬來人優先」族群政治、鞏固馬來人支持的具體操作,透過強化「馬來-回教」身份連結,輔以伊斯蘭化的政府與經濟,進一步保障馬來人作為「土地之子」的社會地位與利益來換取支持,並且借宗教議題拑制社會,繼續一黨獨大。曾有分析指,過去馬國未能民主化,關鍵更在於巫統的權力慾,而非伊斯蘭。

四成非回教徒並非真的少數,意味維持一黨獨大不能單靠馬來人支持、回教立場走得太過無助執政,因此巫統解讀教義的方式實際上是出自政治計算多於純粹宗教信仰。巫統以及其聯盟國陣的政治盤算是:如何同時應對來自馬來回教社群──尤其是回教黨──的反政府力量、非回教社群對生活方式與宗教自由受損的擔憂、讓經濟持續增長來鞏固馬來與非馬來人票源,同時控制社會自由、防止反對力量壯大。

馬國伊斯蘭化不是從立國第一天開展。儘管回教信仰早在殖民時代成為馬來人身份認同的重要元素,並於立國時被憲法列為馬來族群三大支柱之一,可是開國初年各族地位相對平等,巫統政府第一任首相東姑(Tunku Abdul Rahman)更曾在國會開宗明義說「雖然伊斯蘭是官方宗教,馬來西亞仍然是世俗國」,憲法亦有保障非馬來族群的宗教自由。直到後來,馬來人憂慮與各族社經差距、觸發69年種族暴動,國家政策才轉為更強調「馬來人優先」,把更多機會與資源向馬來人傾斜,遂引發70年代社會的伊斯蘭復興運動(dakwah),迫使馬哈蒂爾在81年上台後正式加快推動國家伊斯蘭化,遲至2001年才對外宣稱馬國已是伊斯蘭國。這段歷史更細緻地呈現上篇曾提及、威權政體依賴經濟表現維持認受時的執政兩難(Perpetual Performance Dilemma)──先是發展經濟令馬來人因種種原因不滿,繼而反對政府,然後巫統為維持認受性,借國家伊斯蘭化來改善他們的生活,同時不惜拉攏主張發展公民社會的回教組織以邊緣化政治對手,結果蘊釀新一波政治挑戰。最近,馬來西亞是世俗國還是伊斯蘭國家的爭論還在進行。

馬來人並非一面倒支持馬國成為伊斯蘭國家;馬哈蒂爾在01年宣稱馬國已是回教國家,就曾遭受開明回教徒非議。用亨氏角度看馬國未來政治發展容易誤判,是因為馬來人歷經社會經濟變化後,立場光譜拉得更闊,結果不同馬來回教團體爭論教義「原意」的文明內部衝突(intra-civilizational clashes),比所謂東方與西方間的文明衝突(inter-civilizational clashes)更常見。因此回顧這段國家伊斯蘭化軌跡、了解馬來人是否仍是巫統票倉對觀察今屆大選有相當大的參考意義。最近就有報導指,馬來選民投票意向會是影響今屆大選結果的關鍵因素。馬國回教背後的複雜性,可見於圖一。

圖一:馬國回教政治 
(資料來源:Johan Saravanamuttu, “Encounters of Muslim politics in Malaysia”, in Islam and politics in Southeast Asia,edited by Johan Saravanamuttu, London ; New York : Routledge, 2010, P. 87)

國家伊斯蘭化的序幕

70年代,新經濟政策(New Economic Policy, NEP)使不同階層的馬來人更不滿政府,不約而同地想按照伊斯蘭教義改革政府,因而催生伊斯蘭復興運動。未能分享經濟成果的馬來低下階層,埋怨政府官員的貪污與裙帶關係、非馬來人仍能受惠於該政策,令歷史遺下的馬來與各族社會經濟差距問題沒有得到解決。與此同時,城市更多的教育與經濟機會,使馬來中產與知識分子不斷累積。國家經濟發展過份依賴西方資本、變得西化、失去「民族性格」的趨勢令他們產生身份認同危機,結果對這班馬來新精英而言,靠馬來民族主義起家的巫統魅力減退,他們對政府貪污腐敗的精神墮落更是感到失望。受當時其他回教世界的伊斯蘭復興運動啟發,馬來人把運動本土化,希望以宗教改革政府。此時部份馬來新富更濃烈、「馬來人站起來了」、希望國家伊斯蘭化以突顯馬來身份的的大馬來人心態,亦助燃了馬國伊斯蘭復興運動。

回教黨(PAS)與安華(Anwar bin Ibrahim)領導的回教青年組織(ABIM)是伊斯蘭復興運動當中質疑政府道德權威、沒有盡力為馬來社群謀福祉、呼籲回歸回教正義精神的政治力量。回教黨抨擊政府的力度更大,除了批評官員毫無信仰(kafir──對回教徒而言,這是嚴重指控),更指責執政黨向華人、印度人、外國投資者出賣利益、延續馬來貧窮問題、令國家道德衰敗。回教黨以更忠於伊斯蘭教義的形象、建立回教國家為目標來爭取支持,發展至今已是反對黨聯盟民聯三大黨之一,結果對巫統政府構成很大壓力。抵消回教黨的反對力量、與回教黨比拚「更符合國情」的宗教主張,遂成為巫統日後決定國家如何伊斯蘭化的重要考慮因素。

從80年代起,巫統政府把國家伊斯蘭化的措施大概有四類:

一. 通過伊斯蘭化製造更多經濟機會給馬來人,例如政府機關伊斯蘭化,建立全世界第一個伊斯蘭銀行體系與更多伊斯蘭學校,加入伊斯蘭會議組織(Organization of the Islamic Conference, OIC) 增加與回教世界聯繫,使馬來人更易接受教育、有更多商機與就業機會、在社會中向上流動更快,以縮窄馬來與各族社會經濟差距;

二.建立巫統政府解讀教義的權威與溫和形象、壟斷宗教話語權,以邊緣化回教黨為激進伊斯蘭,爭取馬來中產、擔心宗教與生活自由受損的非馬來人支持。馬哈蒂爾上任後一年,成功地「行政吸納」回教青年組織領導安華主理伊斯蘭政策,結果瓦解了回教黨與回教青年組織的反政府力量。加入政府後,安華打造強調配合經濟發展、物質與精神文明並重、「富有馬來西亞特色」、重視溫和與包容的「文明社會」 (masyarakat madani)願景作為國家伊斯蘭化方向,藉此邊緣化回教黨的宗教主張。2004年,前首相阿都拉亦推行類似的「文明伊斯蘭運動」(Islam Hadhari)。巫統政府亦著手引導社會理解何謂「標準伊斯蘭」。成立於1980年、後於96年易名的馬來西亞伊斯蘭教發展署(JKIM)是其中一個例子。它的一項重要任務是組織回教學者(Ulama)定義何謂伊斯蘭「異端」與「不正確信仰」、監察有關伊斯蘭的立法條文內容,確保全國回教信仰一致。因為「異端」與「不正確信仰」定義含糊、政府又嚴控言論,社會組織往往不敢公開討論宗教議題、挑戰政府解讀。考慮到華人、印度人對國家回教化的不滿,國家提升伊斯蘭法(Sharia)地位之餘,於1988年作出極重要的修憲,把民事與伊斯蘭法庭分開,實行「一國兩制」,回教與非回教徒受不同律法規管,以示政府願意維持生活方式與宗教自由;

三. 鞏固回教主導地位、強化馬來與回教的身份連結,令馬來人相信政府仍然堅守馬來人優先政策,努力捍衛他們的權益。80年代尾到90年代初,被稱為「開空頭支票式伊斯蘭化」時期(blank cheque islamization),因為即使建議未必可行,政客總是喜歡提議新增條文或者修改憲法強化「馬來──回教」身份,以爭取支持。除憲法原有規定所有馬來人必須信仰回教之外,巫統主導的國會在這段時期通過的一些新條文,例如馬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需要標明回教徒身份、回教徒改信其他宗教屬犯法行為(apostasy)、不容許回教與非回教徒通婚等,都在強化「馬來──回教」連結認同、確保回教徒數目有增無減。的確,有包括專業人士在內的馬來人相信「回教徒權益受損等同削弱馬來人地位」。這些條文多少限制民事法庭推翻伊斯蘭法庭決定的權力,令其地位次於後者,後來引發對巫統執政不利的爭議與不滿。

四. 借宗教議題打壓社會反對力量。例如,在1987年、被稱為馬來西亞民主歷史上黑暗一頁的茅草行動中(Operasi Lalang),巫統政府以消除社會中伊斯蘭運動的「威脅」為由,利用《內部安全法》拘捕宗教人士,當中包括回教黨領導人。亦有報導指,政府以備受爭議的伊斯蘭刊事法(hudud)逮捕被指家中藏有「禁書」的馬來社運份子。

宗教x政治

資料來源:范若蘭,「對立與合作:馬來西亞華人政黨與回教黨關係的演變」,東南亞研究,第四 期,2010年

80年代尾,巫統內部分裂,令回教黨得到新盟友,成功在90年大選扳回部份勢力,巫統則在該年選舉失利。面對馬來支持流失,馬哈蒂爾政府推出「國家發展計劃」(National Development Plan,NDP)新政,拉攏非馬來人,同時推動鼓吹伊斯蘭與現代化結合的「新馬來人」運動,定下新的馬來人特質標準,包括「順應時代變遷的文化,準備面對各種挑戰,可以在沒有援助下與人競爭」,希望讓馬來人調節心理適應發展,減少不滿。97年亞洲金融風暴、98年安華被罷絀,催生安華領導、鼓吹開明自由伊斯蘭化的烈火莫熄(Reformasi)運動,使巫統在99年大選流失更多馬來票,回教黨創下歷史佳績。(見圖二)

2001年美國9.11恐怖襲擊為馬哈蒂爾政府提供黃金機會反撲。利用社會反對回教極端主義的情緒,馬成功塑造回教黨與塔利班、阿爾蓋達同樣極端的形象。很多人權組織在9.11後與回教黨割蓆。馬政府乘勢與9.11後有更高威望的溫和開明回教組織聯繫與合作,進一步邊緣化回教黨。「伊斯蘭姊妹」(Sisters in Islam)是其中一個與政府合作的非政府機構。它提倡容許多元、自由、講原則的伊斯蘭社會,自我定位於巫統與回教黨之間,視與回教黨走得太近為爭取馬來中產支持的絆腳石。外交上,巫統政府更左右逢源,既與美國加強反恐合作,又向回教世界示好。與美國合作,一方面助燃社會對極端回教的厭惡,令形勢對回教黨更不利;另一方面,美國是當時馬來西亞最大貿易夥伴與資金來源地,反恐合作可以讓馬國人得到更多經濟甜頭。馬哈蒂爾於該年對外宣稱馬國已是伊斯蘭國,既能削弱回教黨以建立回教國願景作為主要賣點的吸引力,又可對恐襲後受西方世界敵視的回教世界雪中送炭、伸出友誼之手,加強聯繫,由此得到更多回教世界的經濟好處,讓馬來人取利。2002年,回教黨因為有成員攻擊批評伊斯蘭制度的回教學者、其州政府打算推行備受爭議、被指損害自由、即連回教徒也不盡認同的伊斯蘭刑事法(Hudud),更失民心,其後引致反對黨聯盟瓦解,回教黨遂在2004年大選大敗。(見圖二)

儘管如此,巫統政府以「馬來──回教」至上的態度處理不同宗教關係愈發引起爭議,甚至流失支持。2005年初,律師公會建議成立跨宗教理事會(Interfaith Commission of Malaysia, IFC),處理各宗教歧見,引起回教徒間正反意見分歧,最後前首相阿都拉在爭議聲中擱置建議.在同年年尾的慕迪(Moorthy Maniam)遺體爭奪案中,因為伊斯蘭法庭權大、以「禁止叛教(apostasy)」之名嚴限回教教徒脫教,其遺孀無法向民事法庭申請宣判丈夫是印度教教徒、爭回處理其遺體的權利,結果令回教與非回教徒紛紛質疑宗教信仰自由不保。事件更令巫統在2008年大選流失近半印度裔選民支持。(見圖三)因為不滿巫統政府讓回教獨大、宗教信仰自由受到侵蝕的趨勢,華人與印度人主導的五大宗教更在2007年聯合發表抗議書。

回教黨 v2.0

2004年大敗後,回教黨努力擺脫激進回教的形象,更強調平等、包容與公義,希望能夠同時爭取非馬來人支持。例如,自2007年起,基督徒反對政府為阻傳教,禁止他們使用「阿拉」一詞稱呼上主,回教黨予以聲援;2010年十一間教堂因該爭議受到襲擊,回教黨亦公開譴責.回教黨立場轉為更具包容性,既贏回掌聲,亦令民主行動黨不再因其回教主張與它割蓆,敢於同組反對黨聯盟民聯,催生08政治海嘯。

雖然回教黨仍未放棄具爭議的伊斯蘭刑事法,且為此與華人主導的民主行動黨仍然爭執至今、被視為民聯團結度的一大隱憂,但有研究發現,它主要來自鄉郊的馬來草根支持者期望通過該法,並非必然針對非馬來人、與巫統政府一樣為求力保「馬來──回教」地位,而是想「以神之名」監督、懲治政府腐敗官員。這既顯示政府貪污問題嚴重,亦可見到馬來低下階層的政治無力與對貧窮狀況的不滿程度。也有學者實地考察發現,相對州外華人,居於回教黨管轄州份的華人比較不擔心伊斯蘭刑事法。他們認為那不是真正的宗教問題,回教黨只是利用該法作為比巫統更鮮明的伊斯蘭旗幟,吸更多馬來票。回教黨變革後,已逐漸成為具伊斯蘭主張、同時可以獲得各族支持的政黨;不單在08年重獲政治力量,在大選後的補選中它更受非馬來人支持。

2008年政治海嘯:「馬來──回教」牌失效?

正如評論員所指,08大選的一大亮點,是靠馬來人起家與獨大的巫統再無法壟斷馬來人的支持。巫統賣力維持「馬來──回教」身份地位,流失近半華人印度人支持,固然易於理解;但巫統對相當虔誠的馬來回教徒吸引力不升反跌,就相當值得思考。(見圖三)

資料來源:新加坡海峽時報 11-03-2008

馬來人似乎開始願意放下種族包袱,不再堅持各族壁壘分明的狀態,甚至可能期望國家將來能夠以新方式處理各族關係,重新定義「馬來西亞人」。這種變化背後可以有兩個解釋:

一. 政府貪污腐敗問題嚴重,令不同階層的馬來人非常不滿,因此願意放下種族分野、跨種族合作,視巫統為共同敵人。根據民聯自家民調,有高達六成馬來選民認為以巫統為首的國陣貪污、表現不濟,當中更有四成五受訪者表示會票投民聯;

二. 始自馬哈蒂爾年代的經濟國族主義(Economic Nationalism)、教育普及、世界遊歷增多、互聯網興起等因素,加上國家伊斯蘭化過程中巫統強調溫和理性的教義解讀、為擠壓回教黨而與主張公民社會發展的「伊斯蘭姊妹」一類組織聯盟,令馬來人多少變得更具批判思維、理性、包容,不但不再認同國陣的威權政治,甚至更願意消弭各族間的壁壘分明,對「馬來──回教」至上興趣漸淡。默迪卡民調中心在08大選後的一項民意調查頗能印證這點。結果顯示,逾半馬來人希望國陣合併成單一多元種族政黨,而且不再認為票投華人主導的民主行動黨是背叛族群的行為。

馬來人願意跨種族合作是否只是權宜之計、言之尚早,將在今屆大選之後有更清晰的輪廓。這個馬來人政治取向變化關乎到馬國將來處理各族關係會否突破「馬來──回教」至上思維,對馬國民主路徑可能有重大影響,是今次觀選不能忽略的重點。

變天=造就激進回教勢力抬頭? 

雖然變天似乎不再遙遠,但安美嘉的遭遇,仍然難免令人猜想,一旦政治機會增加、競爭更激烈,未來馬來西亞會否像民主化之後的印尼一樣,社會孵化出激進回教力量,甚至未來執政黨可能因而推行更極端的伊斯蘭化,結果損害社會多元與自由、阻礙民主進程?從政黨動機與社會誘因看,可能性不高,理由有三。

一. 馬國政治現實是:政黨要羸得多數支持、取得執政地位,不能不平衡各族需要,回教立場不能走得太過。國陣能夠獨大多年,正是因為巫統與馬華公會、印度國大黨等黨派合作。這種合作,從馬國伊斯蘭化過程可清楚見到:一方面巫統賣力維持「馬來──回教」身份地位,另一方面馬華不斷製造疑似反回教化、與巫統唱反調的論述,威嚇華人不要票投民聯,以鞏固國陣華人票源。這種分工策略在2004年大選相當成功,令國陣大敗反對派。04大敗、08勝利,反映反對黨派亦同樣需要團結合作。這正好解釋為何即使流失部份馬來票,回教黨也要減少「回教味」、走更包容路線、加入民聯迎戰今屆大選。有回教黨支持者期望通過伊斯蘭刑事法只為懲治貪官污吏而非針對非馬來人,亦能說明這種跨種族、跨宗教合作未必如想象般困難;

二. 世俗事務比宗教議題更能影響政黨的支持度。即使在回教國家形象更鮮明的印尼,最大的回教政黨在過去三屆國會大選(99、04、09)得票率都低於20%。有回教政黨比較成功,是因為在競選當中主打反貪腐、盡量避談宗教。馬國政黨政治亦頗為類似:國陣08年大敗、於今屆大選形勢不樂觀、乃至現在民聯的「改朝換代,告別腐敗」競選口號,都與政府貪腐這類相對世俗的事務有更大關聯;

三. 與印尼相反,馬國伊斯蘭化過程由國家主導,減低了激進伊斯蘭壯大的機會。巫統主動把回教帶入國家體制、招攬回教學者著力排擠回教黨為激進伊斯蘭的過程,既抒解回教徒對伊斯蘭不受重視的潛在激憤,亦令社會相當抗拒回教極端主義,因此巫統能成功利用9-11事件打擊回教黨。印尼的回教力量則長期被排斥在國家體制之外,直至98年威權政治結束,各個回教團體才有更多機會進入政治發聲。長期被擠壓的社會回教力量一時被釋放,自然比較容易失控、走上激進路線。

“There are no facts, only interpretations”

這句尼采名言,足夠概括馬來西亞的伊斯蘭政治。伊斯蘭後來具凌駕性的地位,很大程度是巫統為緊箍馬來票倉、繼續獨大的產物。巫統與回教黨之間的「回教化競爭」,說明伊斯蘭與民主化是否相容,其實更視乎誰能取得足夠政治力量上台決定如何包裝「伊斯蘭」這個故事。亨廷頓的觀點不適用於馬國,正是因為他看不見同一種宗教,可以有多種版本的解讀。不過,08年大選,巫統「馬來──回教」至上的政策沒有自動過戶為馬來支持票,多少意味時代轉了。就在2011年,時代雜誌的年度風雲人物再不僅限於某位英雄明君,而可以是社會一眾異議者,講故事不再是政府的獨家專利。這該是威權政體感到陌生的年代。 

延伸閱讀

A. Ufen , “Political Islam and Democratization in Southeast Asia”, in The crisis of democratic governance in Southeast Asia, edited by Aurel Croissant and Marco Bünte, Houndmills, Basingstoke, Hampshire ; New York : Palgrave Macmillan, 2011

Michael G. Peletz , “Islam and the cultural politics of legitimacy : Malaysia in the aftermath of September 11”, in Remaking Muslim Politics : Pluralism, Contestation, Democratization, ed. Robert W. Hefner, Princeton, NJ :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5

李豐楙、林長寬、陳美華、蔡宗德、蔡源林, 馬來西亞與印尼的宗教與認同 : 伊斯蘭、佛教與華人信仰, 臺北, 臺灣 : 中央研究院,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中心,亞太區域研究專題中心, 2009.

丘偉榮, 走出伊斯蘭刑事法爭議, 獨立新聞在線, 30-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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