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作者在共识网读书会第三期上的讲演整理稿)
这些年突然出现“历史热”,2012年更奇怪,从年初到岁尾,一本外国老书持续大热,市面上几次脱销。它说的不是那些让热血膨胀的“大秦帝国”、“大唐帝国”或“大清帝国”,而是有点让人泻火败气的“衰史”——《旧制度与大革命》,还不是一本大众畅销书,三十多年前初版,仅仅是法国史学术圈子里的专业书,现在却成为有识、有忧之士的公共读物。托克维尔这本书出版于1856年,说的是1789年到1793年的法国大革命,怎么会引起万里之外、一百五十年后我们中国人关注?现在海内外在流传某某某在读这本书,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本书说了些什么?为什么朝野上下将视线集中于这本书?这本身就是个信号。
革命缘于三中心共振
法国是个得天独厚的国家,地球上要找一个疆域如此匀称,同时具有大西洋、地中海两条海岸线,唯此一家。气候之温和,植被之好,土壤之肥沃,飞在法国上空看到的地面景观和北京周围完全不一样。我第一次往法国飞的时候,看到底下郁郁葱葱,绿得发黑,想起我插队时的中原华北,忍不住愤慨上帝不公。法国没有一寸不是好地,从南到北,我没有看到一块沙丘、盐碱地,尤其南部之美,可称福地。政治学界流传一个共识:要找一个人口与幅员适中,政府边际效力能抵达最远边界,却又不致形成庞大高压,那就是法国。但恰恰是这个国家,近代史几乎是一部内乱史,革命不断,起义成瘾,断头台疯狂起落!
举个例子,《宪法》。英国没有《宪法》,却有宪政,从1688年光荣革命一锤定音,到今天四百年没有革命,而且还好好地供养着一个王室。王室婚庆大典,百姓如痴如狂,争睹如潮。美国有《宪法》,也有宪政,但是这部《宪法》是1787年在费城制定,正文一个字都没改过,一直沿用到今天。与时俱进者,是《宪法》后面的修正条款。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成文《宪法》的国家之一,1791年宪法几乎与美国宪法同时诞生,到现在《宪法》已经改动十几次,一部接一部,几乎看不出最初的样子了。不说帝制多次复辟,仅以“共和政体”论,已经有“第一共和”、“第二共和”、“第三共和”、“第四共和”,现在是“第五共和”。我曾经统计过,法国平均每一代人都有机会经历一次革命,每一代人都能目睹一次宪政危机。而1789年发生的那场革命,则是规模最大、时间最久、震动最强烈的一场革命,故称“大革命”。我们说到英国革命,有没有称其为“英国大革命”?说美国革命有没有说“美国大革命”?唯有法国这场“革命”,名副其实,大家公认它为“大革命”!而这场“大革命”给法国带来的并不是长治久安,而是长久动荡。今天从影响力上说,法国只能算是个二等国家了,无可奈何花落去。但从历史来讲,它不是二等国,曾经是地地道道的一等国。
那么革命是个什么样的状况?不能不提到路易十四、路易十五、路易十六。路易十四大致和康熙同一个时代,在位时间都很长,都长达五六十年,王权专制达到极点,“朕即国家”。路易十四对外扩张,拓展疆土,对内扫平豪强,迁天下贵族富户三千家于凡尔赛,类似于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扫平六国,定都咸阳,迁天下富豪于咸阳,收天下兵器铸十二铁人,立咸阳道旁。凡尔赛之奢华和气派,远超过故宫。凡尔赛成为全法国的销金窟,贵族、富户、全国的财富也都集中在那里。
那么他后来对整个巴黎的影响、对整个法国的影响大致是什么呢?吸空了地方财力,一旦倾覆,全国即刻瓦解,这个局面实际上是路易十四时代奠定下来的,只是到路易十六爆发。一场大革命为什么能把全法国搞得天翻地覆,最后弄出那么个悲剧结局?原因多多,其中有一个则从来没人提,但托克维尔在这本书里说到了:你把文化中心、经济中心、政治中心叠加在一个首都,三中心叠加,有一个中心发生危机,立刻引起另两个中心共振。
美国经济中心在纽约,政治中心在华盛顿,学术中心在波士顿,开车都是一天可达。闹学潮,基本上在波士顿;经济出危机,纽约震荡;政治有风潮,乱在华盛顿。三者分离,不会叠加在一起引起共振。
当时的法国,路易十四奠定了几个中心叠加在一起的大巴黎,一出事就出大事,全法国跟着起事。到了十九世纪中期,一个学建筑出身的警察局长,奉拿破仑的侄子小拿破仑之命重新规划巴黎市。他既有建筑师的专业眼光,也有警察局局长的职业需求,故而将巴黎改建为适宜和平居住不适宜起义巷战的城市,将那些适于打巷战的弯弯曲曲小街小路,统统拉直,把马路打宽,一旦有事,不可能像电影《九三年》、《悲惨世界》里面描绘的那样——革命青年一喊,小街两头一堵,就是现成的一个街垒,马队难以冲进去。他吸取大革命和此后不断革命的教训,把巴黎改造成现在的样子。今天你们看到的巴黎已经不是大革命时期的巴黎,而是被警察局长改造过的巴黎。但巴黎的规模以及巴黎和法国的关系他毕竟改不过来。从路易十四以来巴黎人非常骄傲,一直到现在都这么牛,他们有一句名言,“法国嘛?法国是巴黎的郊区!”中央与地方关系在这里呈现出病态扭曲。这是信奉全能主义统治哲学必然带来的后果,一个超级首都,迟早要出大事,而且已经出过了。在和平时期似乎可以夸耀,一旦动荡,如此规模就是你的坟墓。
革命与改革的不解之缘
三千贵族迁居于凡尔赛,路易十四有政治目的。贵族分散于各地,与地方势力结合,这是古今中外朝廷心腹之患。中国历史上打豪强、削藩镇,不绝如缕,屡见史乘。从秦始皇开始,皇帝坐稳的人首先要削藩,削藩有武力削藩,有和平迁藩。把贵族统统给我搬到我眼皮底下,可谓和平迁藩。你们在我眼皮子底下花天酒地,最好是醉生梦死,但不能分散到全国各地区,走出我视野。
这样的一个结构对法国文化产生了长远的影响。贵夫人既有闲又有钱,能干什么?女人天生是敏感的动物,对艺术、对异端邪说,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比男人敏感。女人们就在男人留下的客厅里开沙龙,聚集、收养各种各样的异端邪说,挖男人的坟墓。沙龙与宫廷近在咫尺,却是后者的坟墓,却寄生在一处!没有贵妇们的沙龙,就没有启蒙运动。这是路易十四根本没想到的事情。
下一个皇帝就是路易十五。一个花花公子,他爹留下来这样一个花团锦簇的帝国够他消费了。尽管他知道这样下去不行,但是不妨碍眼前每一分钟的享乐。所以他这个时代留下的名言跟他爸就不一样了,叫做“我死后管他洪水滔天”。用俗话来说就是击鼓传花,这盘子不崩在我的手上就行。
路易十六相比之下是最开明的。巴士底狱没有政治犯,如果路易十四、路易十五时期关进去某某某这样的人物,到路易十六也早就把某某某放走了。但是1789年7月14日,大革命的民众还是要攻占巴士底狱。为什么要攻?因为老百姓在流传这里面还有政治犯。打下来以后才发现没有,只有几个精神病。其次,他接受启蒙哲学。启蒙哲学最富有民粹主义情结的是卢梭,卢梭认为上流社会最腐败,下流社会最干净,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那么高贵者怎么变得聪明起来?应该向底层社会学习,每一个人习得一门手艺,做木匠、种地,都可以。路易十六还真信这个,他习得的手艺是做锁匠,开锁。全法国各种疑难杂锁都收集来,一把一把琢磨着打开。可是最后一把锁他打不开了,那就是法国的中央集权。
路易十六娶的太太是奥地利公主,也就是玛丽•安东内特皇后。她酷爱文艺,像此前所有的贵夫人一样,民间各种各样的争奇斗艳的新学说、新歌剧都要引进宫内。比如法国歌剧叫《费加罗的婚礼》,描绘的是启蒙哲学最痛恨的那个封建等级观念,实际上是攻击统治阶层。但是王后不知轻重,打开凡尔赛大门,把《费加罗的婚礼》挪到国王眼皮子底下演出,而国王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了不起。
法国社会阶层明确地划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僧侣,第二等级是佩剑贵族,第三等级是商人。按现在的标准就是,第二等级是政府官员,第三等级就是民营企业家。而第三等级之下,也就是说自耕农、小手艺匠人就没有等级身份。这个制度并不像后来我们宣传的,是农奴制、万恶的压迫。早在十三世纪法国就已经明言废止农奴制。到大革命时,三分之二是自耕农,都有一块自己的土地,从中世纪大庄园、大奴隶主手中把自己先解放出来,这一进程已经走了五六百年。这就是当时法国的情况,有封建制,但并不是最黑暗、最落后的。
经济呢?那时处在繁荣的上升阶段,并不是我们过去说那种革命公式,一穷二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压迫越深反抗越深。这么一个并不算最差的状况,怎么会触发这么大的革命呢?这才是托克维尔这本书要解答的问题。
一个还不算最黑暗的国家,在并不是最黑暗的时代触发了反抗性最强的大革命,有长期原因,也有短期的导火线。长期的原因,托克维尔说,革命实际上并不是发生在受压最紧的时候,而是发生在原来压得很紧,然后逐渐放松的时候。这个道理其实很好理解。
好坏且不论,单就革命发生机制以及与专制压迫的关系来讲,从我们的体会也能证明二百年前托克维尔讲的是对的。真压紧了,无从反抗,一松开,危机可能反而来了。我并不是说以后不能松,或者松了是坏事,一开始就不应该松,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改革已经开始,改掉了一部分,使得没有改的这一部分显得分外触目,更令人讨厌,更令人无法忍受,或者说改掉的那部分与未改不改的那部分不匹配,后者坚持不改,这个时候革命就来了。
税务官是比蒸汽机危险千倍的革命家
短线触发的导火线,这个书里没讲。他也有理由不讲。因为托克维尔不是以编年叙述为己任,那是另外一种类型的历史学家的任务。他给自己规定是历史学和哲学的结合,不仅仅是叙述事情,或者不主要叙述事情,而是要深入探索已经发生的事情后面的原因。
所以关于具体的导火索,我就补充一下,也有助于大家理解。
导火索是什么?钱,税收。我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没有来自税务部门的官员?我一直讲,税务部门是给政府收钱的部门,但同时,也可能是给政府埋炸药包的部门。触发革命的往往是税务部门。世界历史上四次革命,英国革命、美国革命、法国革命、俄国革命,只有俄国革命是因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战争造成混乱,给列宁创造十月革命,他的财务危机是在革命之后找上门来。其他三场革命全因为税收引起,都是因为税务部门或者说王权要加税,未经民意机关同意,或者此前根本不需要经过民意机关同意,想加就加,加成习惯了,像吸毒上瘾一样。直到某一天,又想再加一次,觉得此前加得比这更厉害,这次再加又有什么了不起?殊不知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往往就是最后一次税收,而且是小小的一次税收。
法国革命的税收原因是什么?革命前两年,也就是1787年,美国革命(美国独立战争)结束,两次革命相隔两年,相关人员相互来往,“革命志士”互相支持,故称“姊妹革命”。在革命的传导链条上,前一事之结果往往就是后一事的原因。英国要加税,北美十三州才要独立。北美独立战争实际上是因税收问题引起的“内战”。
北美独立,法王路易十六幸灾乐祸。为什么?因为在美国独立前,英国跟法国打了一仗,叫“七年战争”,争夺北美北部的殖民地。法国打败,撤退到更北面,就是今天的加拿大魁北克省。魁北克是加拿大的一个核心省,是说法语的一个省,前两年还要闹独立。这些法国人哪里来的?就是那次战争打败了跑到那里去的。七年战争打败,法王记着这笔账。到了1787年,英国人自己起内讧,13州要独立了。法王乐观其成,就悄悄地支持北美独立。
华盛顿他们当时只是民兵,打不过国王的雇佣军,尤其是民兵没有海军。海军从哪里来?法国支持。所以北美独立战争打八年,法国前期是隐蔽介入,后期是公开宣战。对华盛顿来说,实际上这是忘恩负义的行为,因为1765年的时候英王的军队帮北美赶走了法国人,华盛顿是参加过那次战争的,受过英国的战争训练。一转眼,他站在法王这边,要法王出兵帮着打英国人。
前期隐蔽介入的时候是什么呢?是民间军队。民间军队当时有一个我们后来也用的称呼,就叫志愿军。为什么叫做志愿军?因为他不是政府军。当时法国和英国还没有宣战,但是法国的武装力量介入了,但又没有宣战,所以这批军队就叫志愿军,武装的NGO(全场笑)。在座各位笑得对,并不是1950年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才叫志愿军,此前二百年就有了。独立战争后期,法王才向英国公开宣战,出动了海军。当时出动海军相当于现在出动二炮部队,非常昂贵,只有政府才养得起。那真是帮了华盛顿,帮北美打赢了这一仗。
打完这一仗,国库亏欠得厉害。当时法国的货币单位是锂。国库亏欠达到五亿锂。路易十六对这个五亿亏空的想法很简单——由贵族承担,因为此前都是贵族承担。他把贵族召集起来,贵族不干。路易十六就做了一个决定。这个决定在当时实际上符合启蒙运动的要求:把贵族底下第三等级召集过来,类似我们现在的民营企业家,问他们:“你们出不出?”企业家齐声说:“不行,凭什么我们出!”正如前面说的,当改革改到一半时,剩下的一部分更为触目、更让人反感。这个三级会议路易十四时代就停止了。所谓的三级会议就是民意会议。路易十四觉得“朕即国家”,我想怎么着就怎么着还开什么会。到路易十六,已经停开一百五十多年。
停了这么久的三级会议,路易十六恢复了,可谓开明进步。但是,请神容易送神难。按法国中世纪的传统,三级会议是分厅议事。不想这次三级会议召集了以后,他们自说自话,做了个决定,要合厅议事,三个等级要合在一起,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咱三个等级要形成“共识”,不能被国王分而治之!国王觉得这不是造反嘛!我已经这么开明了,让你们开这个150多年都没有开过的会,你们还得寸进尺?
但革命就是得寸进尺。国王下令把三级会议的会议厅锁起来,不让他们开会。人都到了,会堂锁起来,这些人就在广场上干等?不可能啊。所以他们自己找了一个露天网球场,三级代表就在那里发誓,说我们一定要开会,还要给法国制定出一部宪法,用宪法来规范国王和我们之间的权力分割!
这又进了一步,不讨论税收讨论宪法。国王觉得巴黎已经失控,军官们在凡尔赛宴饮,把象征巴黎的红蓝白三色市徽扔在底下乱踩,撒酒疯说要血洗巴黎。这些话传到了巴黎,一时谣言四起。谣言是革命最大的动员者。一个社会什么时候谣言四起,就说明革命已经在收集乌云。巴黎市民争相散播谣言,说凡尔赛要血洗巴黎,与其你血洗,不如我起义。7月14日这一天起义果然发生。因为一个税收,引发了有史以来最大的一次革命。马克思当年曾说,蒸汽机是比布朗基可怕百倍的革命家,我补充一句,税务官是比蒸汽机可怕千倍的革命家!
“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
1789年7月革命开始,路易十六一直摇摆不定,有时同情巴黎,有时厌恶巴黎。所以革命的第一阶段的成果是君主立宪,不废君主,是要制定一部宪法,君主听宪法的制约就行。这个阶段维持了一年多。这是资产阶级和自由派贵族能够控制局面的一年。这一年通过很多法律,最著名的《人权宣言》,最著名的1791年的宪法,以及重新规划法国的行政区域,把法国划为81个省等等,都是这一年做的。这一年的革命可称小革命,有建设性。
但问题来了,国王招来第三等级开会,给前两个等级施加压力,而第三等级后面跟来了“第四等级”。当时的“第四等级”男人叫无套裤汉,女人叫编织妇。按照卢梭哲学的“直接民主”,不要当中一层过滤,国民公会开会、制定宪法、讨论议程,要敞开大门,无套裤汉与编织妇都要冲进去呐喊。巴黎的国民公会、立法议会等等,最后都是被无套裤汉和编织妇们呐喊声所控制。赞成、投票、不赞成、否定等等,都是以他们的声音最响亮。这时进入革命的比赛阶段,会有各种派别,只要前面一个派别比后面一个派别显得温和,后面那个派别立刻就可推翻他。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宁左勿右,谁更左、更激进,谁上台。
大革命一浪高过一浪。吉伦特派执政时发生了国王叛逃案,把国王拉回来,要不要判决国王?国王一下子变得形象猥琐,要上法庭,成了被告,而且要判死刑。比吉伦特派更加激进的小资产阶级,则是罗伯斯庇尔——卢梭的粉丝。他们投了死刑票,而且认为此前两个阶段都保守、都局限,没有彻底地改造法国。
如果说第一阶段仅仅是政治革命,改变巴黎的主人,或者不改变主人,在主人旁边加一个宪法,紧箍咒套住他。那么第二个阶段就开始有了社会革命,“分田分地真忙”。第三个阶段就是罗伯斯庇尔,雅各宾执政,更上层楼。但是,要推翻吉伦特派,你总要显示出特殊的地方,所以他把自己后面这个阶段就叫做“共和二年的文化革命”,他还真把自己称为“文化革命”!就是说,早在毛泽东文化革命以前两百年,法国人就玩过这一把。法国的所谓文化革命,总共一年,从1793至1794年。
文化革命是最激进的阶段,政治改,社会改,最后他们认为,最难改,但最应该改的是精神结构,要铲除旧人,要塑造法兰西新人!于是这一时期产生了大规模的教育改制,诞生了与传统文化彻底切割的新文艺,即所谓“唱红”,流行法兰西小红帽,还流行改人名、改地名,如我们搞过的“张卫东”、“李卫彪”、“反帝路”、“反修路”。
薄熙来那是小打小闹,模仿“文革”,罗伯斯庇尔早在1793年的法国,就玩过这一把。但凡玩“唱红”这一手,一开始确实是意气风发,老百姓觉得从来没有活得这么意气高扬,这么慷慨激昂。但事实上,革命革到最后就与人心为敌,与每一个人为敌。
思凡、出家和还俗
“红”为何会周期性发作,一旦发作还有那么大的魅惑?
个人有短期发热,人类群体有没有短期发热?有。个体发热,精神至上,逐渐厌世,会经历一个削发为僧或为尼的极端事件——“出家”。在寺庙中待久了,春心萌动,又会“思凡”,然后再偷偷下山——“还俗”。这样一个“出家”-“思凡”-“还俗”三部曲,在人类群体生活中也会出现。大革命来的时候,人似乎都能舍弃物质生活,显得特有精神境界,每天都在追求崇高理想,那就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集体出家”的社会学现象即此降临,这个“鸡犬升天”,是说一个人相信某一种乌托邦的理想,通过广场扩音器放大,整个社会都跟着他催眠,进入他指引的精神境界。人类社会似乎总是间歇性出现这种情况,法国这样,中国“文化大革命”也是这样。
但在广场上折腾时间长了,每一个人都开始思恋“厨房里的火鸡”,从广场偷返厨房,又想回世俗生活中去,革命中的“思凡”现象开始出现。“文革”中后期出现逍遥派,女同学热衷于编打毛衣,交换编毛衣的各种线路。男同学热衷于在宿舍里装半导体收音机,交换各种半导体收音机的线路。实际上就意味着广场上的路线斗争已经被“思凡”置换,置换为女人手里的线路、男人手里的收音机线路,已经置换为世俗的追求。同时,手抄本也开始流传开来。到这时,必有某派某党意识到这个潜流,“出家”的时代结束了,“思凡”、“还俗”的时代开始了,从不食人间烟火的山间寺庙回到山下厨房正常生活,衣食住行、男欢女爱。如果他成功地发动政变,社会就会顺着他的政变改变发展方向,我称“社会大还俗”。
于是,1794年7月24日法国发生了一个从精神向世俗的转变。因为是在夏天热月发生,俗称“热月事变”。热月事变推翻了精神乌托邦,三天后,又将罗伯斯庇尔送上断头台,然后重新组织政府。这个组织起来的政府从革命时候的疯狂,向世俗生活大规模退却,这种退却,用邓小平允诺香港的那句话来讲最形象:那就是“马照跑、舞照跳,股票照样炒”,正常的生活回来了!这种集体“还俗”的社会现象历史学称为“热月现象”。我们可以说,热月现象实际上不仅仅属于法国,它既是法国的,也是俄国的,更是中国的。
中国的“热月事变”什么时候开始?1976年。我们的热月事变有两件事,一上一下,相互配合,你写上半篇,我写下半篇,这样来完成。上半篇就是1976年“四五”事件,下半篇就是1976年10月6日怀仁堂事件,一个汉语版的“热月事变”,把“中国的罗伯斯庇尔”张春桥、江青送进监狱,后者差一点送上断头台,中国人开始回到正常的世俗生活。
(第一部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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