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三家官方媒体同时发表评论文章,呼吁健全互联网信息安全立法。
12月18日,《人民日报》头版“今日谈”栏目发表文章《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文章称,互联网“给人们带来社交互动、信息服务、观点交流等极大便利”,同时也带来“商业欺诈、恶意攻击、造谣传谣” 等困扰,呼吁网民“应有法治意识,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同日,新华网发表评论《织好保护个人信息的“法网”》 。文章称,网络犯罪、网络欺诈、垃圾信息、黑客攻击、侵犯个人隐私和网络恐怖主义等网络犯罪行为不断出现,其危害对象已经不仅仅是个人,甚至已发展到严重影响国家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安全的程度。
文章认为,要“织好网络个人信息安全的‘法网’”,首先要斩断贩卖个人信息不法分子的利益链,加强对网络运营公司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个人信息“流出”的漏洞。
同时,需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目前,中国涉及保护个人信息的规定条款过于分散、操作性不强,对职业中介等机构的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则比较缺失。
12月19日,《光明日报》发表时评《要为网络世界设定法治底线》。文章称,“网络从来就不是‘法外之地’”,要“以法律规范网络生活,既是对网民权益的保护,更是网络自治的前提”。文章认为,“中国互联网立法一课亟待补上”,“以法治加强互联网监管,已是迫在眉睫”。
据《人民日报》报道,近日,公安机关公布了多起互联网信息安全典型案例。
《人民日报》介绍了犯罪嫌疑人的两种作案手法。一是网购个人征信记录,非法刷卡套现。2012年5月,许某等犯罪嫌疑人通过办理假身份证,冒领受害人申办的信用卡挂号信,并在网上购买受害人的个人征信记录等资料,激活信用卡,刷卡套现。目前,许某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南京市公安机关抓获,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另一种作案方式是个人信息网络买卖。2012年3月至8月,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嫌疑人段某等31人,并抓获负责某卫生局信息数据系统运行维护的嫌疑人张某。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以每份60元—200元的价格买进个人信息,包括公民个人信息、机动车主信息、学生学籍信息、企业信息等,再以150元—300元的价格贩卖给下家。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