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每个县的县志,都会有该县节妇的记录。有死了丈夫立志不嫁拉扯孩子成人的,有还没过门就死了丈夫以未亡人终老的,总之各有特色各擅胜场。节妇的生平,正如皖南随处可见的贞节牌坊,是殿堂,也是刑场,更是祭坛,在其上献祭一个个活生的祭品。
诚然,独守忠贞,值得别人尊敬。问题在于,这其中有多少是真正忠于感情;又有多少仅仅是接受从小被灌输的观念,为了守节而守节;又有几分是被逼守节,不是有父亲在死了女婿之后,逼女儿殉夫么?在宗族本位的社会里,在亲情之上,始终高悬利剑,名曰耻辱感。正因为国人习惯了个人利益要服从家族名誉,自然能接受所谓的国家利益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
明清律法,寡妇改嫁,原先继承的丈夫财产归夫家支配。该条例原意在于“鼓励”寡妇守节,但却给寡妇制造了极大的麻烦,因为夫家亲戚为了财产,会想方设法逼寡妇改嫁,甚至谋杀儿童,彻底断绝寡妇与该家族的联系。为了财产,毫不顾惜亲情,而且寡妇改嫁,那时算不得名誉,于是寡嫂名利双失,倒成全了小叔子的飞扬跋扈。
中国不外乎三种人,一种当婊子,一种立牌坊,一种既当婊子还立牌坊。第三种人是话语权的掌握者,掌握道德的最终解释权,根据自己需要给他人建构耻辱感。在“替天行道”的道德祭坛上,“好人”和“坏人”都是祭品,不仅要“杀一儆百”让人“反躬自省”,更要“举一反三”使人“见贤思齐”。这边杀掉的,是被推出来的典型,以供Show,而这边表彰的,更是演员,是杀鸡给猴看的猴子。做这样的猴子,不容半点闪失,因为“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要自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一旦榜样失贞,其惩罚必然罪加一等,因为欺世盗名,自然其心可诛,殊不知很多榜样并不是自己想做榜样,而是莫名其妙间“被榜样”,活着活受罪,不想受罪还要被清算,死了都不光彩。朱文公其人,在财色方面都有说不明白之处,断案子也迂腐不伦,不过学问家最大的优势是能立一手好牌坊,千百年后却让孔夫子替他背黑锅。建构标准的人自己不能遵守,又如何让人信奉以之?
与道德审判结伴而行的便是诛心之论,凡事要先问问动机,你扶老人,也是“能安这好心?”问动机是极为好用的武器,批评政府,是不是哗众取宠唯恐天下不乱?批评领导,是不是诽谤君父以邀直名?陪学妹上自习,是不是别有用心想关系更进一步?总之,无论再恰当的事,都能给你找出不恰当的动机,让你百口莫辩,当人一口咬定你如是想,当你和人讲道理,人一句话说死,你要在我这位置也会这么做,你真的说不清。你真的要辩,也是胡搅蛮缠,文过饰非,罪加一等。凡事都问动机,自会人人都是表演者,个个都是阴谋家。当道德审判的戏码天天上演,耻辱感便建构在每个人的心里,动辄得咎,进退失据,那些过门前就死了丈夫的节妇,以道德名义,任自己的人性被扭曲,违背人性的道德,算哪门子道德?
耻辱感伴随道德而来,是恻隐之心被社会建构后的产物。食色性也,食为了生存,色为了繁衍,都很正当,也很正经。但这两者真的不一样,当你饿了,你可以很自然的告诉他人:我饿了,不论什么场合,最多失礼,不会被上纲上线;但当你想OOXX,99%的人难以启齿,你说不出口,为什么?这便是建构的耻辱感。色与食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不仅仅是个体行为(当然也可能是个体行为),你要找人表达,TA如果拒绝,不会仅仅像吃饭那样说不吃,多半还会送你个称号:臭流氓。因为TA对此感到耻辱,所以你也合当对此感到耻辱,当大多数人都对此感到耻辱,无论如何,你都应该对此感到耻辱,否则你就是不知羞耻。为什么吃饭就不羞耻?我们考虑过猪牛羊的感受么?我们考虑过被吃掉的花花草草的感受么?因为大家都不认为羞耻,所以你也没必要羞耻,你如果放言猪牛羊很萌很可爱,我吃它们感到羞耻,一定会有人说你没事找事。
在任何神圣的事物背后,一定是暗无天日的残忍。道德不过是社会公约的一部分,和法律一样会随着时代发生变化,也可以被修正。有些人违背了道德,不一定是他们错了,有可能是道德错了,比如中世纪被烧死的同性恋,是他们错了还是道德错了?谁也无法下定论。让道德成为神圣物,不可被质疑,不可被挑战,只会在每个人心里都种植下深深的耻辱感,去折磨每个人,这便是专制的极端——每个人都是警察。
请不要说我危言耸听,泉州安溪县一名17岁的男孩因那话儿时常“不听话”,感觉羞耻,便在家里挥刀自宫。这一悲剧的酿成,仅仅是青少年性教育的失败么?男孩的那话儿,和节妇的裹脚布一样,是道德祭坛上新的贡品,还新鲜着呢,散发着肉色的光泽。
(采编:杨松子,责编:佛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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