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實名制 韓國取消 中國硬上

◎ 桑普

12月28日,中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中國「網絡」即台灣「網路」),要求「網絡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網絡服務提供者一旦「發現法律、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采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以上正是備受爭議的「網絡實名制」,現已正式啟動,註冊時要實名,討論才可匿名。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飛強調《決定》旨在保護個人信息與隱私免遭竊取濫用,大家無需擔憂《決定》會削弱網絡監督政府及揭露官員腐敗的功能。但民間疑慮未除,怕惹寒蟬效應,暴風雨將降臨。

回顧過去,網絡實名制早由清華大學新聞學教授李希光在2002年提議立法,隨即引發網民廣泛抗議,但卻激發官方著手推動。自2003年起的數年間,中國政府在網吧、高校、博客、網絡遊戲等環節,相繼推動網絡實名制,但遭網民強烈反彈。及至2008年,網絡實名制的立法提案才正式出爐,但未獲審議通過。工信部於是積極部署,限制人民匿名購買手機卡換新號碼,而新買主如要開通國際長途服務也需先用身分證登記。時至今日,固定電話用戶已基本實現實名登記,移動電話用戶已有七成實名登記。當局更加收緊網絡管控。2012年3月16日,新浪、搜狐、網易和騰訊微博已共同實行微博實名制。為了乘勝追擊,中共旗下《人民日報》近日連續四天發表評論文章,呼籲儘快立法管理互聯網,為《決定》草案製造輿論,最後在草案公佈十多天後,由人大常委會快速通過並立即實施,務求把「實名制」毫無遺漏地覆蓋所有通訊環節。

這裏涉及到兩個核心問題:一、公民以匿名發表網絡言論是否言論自由保障的範圍?二、國家禁止公民匿名發表網絡言論是否必要和正當?

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不限於是否發表和發表甚麼的自由,更及於以何名義發表與如何發表的自由。因此,公民以真名或匿名在網絡上發表言論,均受言論自由保障。對此,國家禁止公民匿名發表網絡言論,必須有保護凌駕性公共利益的理由,手段也必須必要和適當,才算合憲。可惜中國官方至今除了公開文宣外,並無論述分析實名制對保護公益的必要性。相反,他山之石,足可攻錯。2012年8月23日,韓國憲法裁判所法官一致判決「網絡實名制違反憲法」,實行5年的韓國網絡實名制壽終正寢。理由是:網絡實名制實行後,網上惡性言論和非法信息沒有明顯減少,反而阻礙網民自由表達意見,無韓國身份證的外國人更無法登上韓國網站發言,網民個人真實信息通過網絡洩露的危險顯著增加,因此網絡實名制的公益性無法成立。

明乎此,網絡實名制在中國借屍還魂,實在讓人憂慮。正如中山大學展江教授所指出,網絡上固然有部分虛假信息,但不足以令人擔憂,真正令人擔憂的是對個人隱私的侵犯。重慶任建宇竟因轉貼言論被判勞教兩年的案例,就是典型實例。放眼大局,網絡實名公民為先,財產公示領導在後;個人信息全面曝光,政府信息難以公開;實名信息操在政府,黨大於法把弄信息。這正是一場挑戰中國公民言論自由和個人隱私的粗風暴雨。當中國政府在十八大後屏蔽更多境外網站,加強對虛擬專用網的屏蔽力度,即可知暴風圈有多巨大。識者必須嚴正反對,群策群力,盡力守護和拓寬中國公民的網絡自由空間。(作者為香港政治評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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