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元月6日,山东临沂拆迁受害人刘国慧 、王进生通过特快专递向山东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求确认:1、山东省建设厅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公开他们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属行政不作为;2、责令山东省建设厅履行法定职责,即公开他们所请求公开的政府信息。
据了解,20076月始,山东临沂市政府打着“公益事业”的幌子强取豪夺,将省建设厅及发改委批准的“临沂涑河治理项目”10万平方米的拆迁规模疯狂扩大到60万平方米,采用“取消退休金”、“停止工作”、“不让律师提供咨询”等各种卑鄙手段,出动政府57个职能部门近千人实施野蛮暴力强拆。刘国慧、王进生等不同意“自愿”签订违法拆迁协议的70多户不在拆迁范围内的老百姓,被强行列入拆迁范围。在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和安置的情况下,他们家中遭到暴力强拆,财产被洗劫一空。
6年来,刘国慧、王进生等被拆迁受害人不断到有关部门控告起诉临沂市政府的违法暴力强拆行为,他们无数次地希望而至失望而归,不断奔波在济南、北京各有关部门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