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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为了能够维持日常的支出,相关城管部门规定,广告中队每个月需5000元的罚款,其他中队则是3000元,然后根据完成量的比例发放工资,“超出的部分据说会有奖励,但实际上根本就完不成”

NBW记者 姜子健

2012年8月10日,广州市白云区“三打”部门公布了市城管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原中队长王宝林案的详情:担任中队长期间,王宝林利用职权受贿237万元和3.6公斤黄金。

仅在广州,今年被公开报道受审的城管中队队长就有4名之多。

广州市纪委派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纪检组原组长陈惠文在文章里提到:“1999年-2007年,广州市城管系统有71名干部受处分,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好处的占80%,其中又有80.28%与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执法有关。”

与此同时,在邯郸市曲周县某城管中队的12年中,郑强生的月薪从200元涨到了600元。这是目前他所知道的同行中最低收入,尽管他有着很多城管人员梦寐以求的身份——事业单位编制的在编人员。

这个曾让他激动不已的身份给他带来过梦想与希望,然而事实上紧随而来的,并非财富与荣耀,反而让他陷入了困惑与屈辱:岁入中年,他与妻儿仍过着啃老的日子。

如果说前者是公众对城管人员的普遍印象——暴力、贪污、罪无可赦,那后者则是一个游离在这个神秘且诡吊制度之下的“无辜者”。

“城管”,这个被贴上太多标签的群体,日夜穿梭于大街小巷,发生着关于他们与小贩间的种种“传闻”。这些真真假假的故事背后,究竟是权力与利益毫无章法的博弈,抑或仅仅是两个群体间的纠葛?

灰色地带

郑强生所在的城管部门里,每个月广告中队有一个“完成5000元罚款”的任务,其他中队则是3000元,然后根据完成量的比例发放工资。无锡市锡山区某城管人员元亮透露,锡山区某城管部门领导规定,下属的管理大队每月必须扣满一百个小商贩,否则以扣分作为处罚,而分数直接与工资挂钩。在南京玄武区城管大队红山中队城管队员赵阳也表示:“办案数量有指标考核,罚款多的话,很多地方会相应发放‘办案补助’。”

以工作量作为考核成绩的标准在企业制度中无可厚非,然而在作为“以服务为宗旨”的城管部门中践行,并直接关系“服务人员”的收入,直接激化了城管和小贩之间的矛盾,默许了暴力执法的存在。

苏州市某城管部门的科室负责人李诚伟见过很多这样的事情。在苏州的市场上,一些城管私自收取小贩“摊位费”,一天五元,然后规定摆摊的具体位置和时间。如果遇到检查,他们还会提前通知小贩“撤退”——既是为了规避自己的责任,也是对“交易”的“保护”。

元亮的任务是对违法停车做出罚款处罚,规定是“普通三轮车两百,电动是五百,汽车两千”的标准,在遇到条件确实不好的小贩时,他常会“网开一面”。

而决定牟利空间的最重要因素,则是执法权力的大小。一个一线的城管执法人员,面对的只是小摊小贩;一个城管中队队长,则可以接受违法建筑者的贿赂。除了广州城管队长受贿案件,2012年3月,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一大队原副队长许月才,因受贿63.44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在权力发生的利益之外,城管部门内部的利益流通渠道要多样且“安全”得多。

“有钱的乡镇,没事就发红包”,元亮向《新商务周刊》记者透露,“我们这里很奇怪,乡镇经济发达,所以很‘慷慨’,五六百元一般都是购物卡或者红包的形式发放,比如我们一年最多有几千。还有些乡镇,一年到头就是发一万,平时实物也发不少——发实物这个形式很多机构愿意干,因为采购部门可以拿回扣,领导也可以拿回扣。”

看得到的工资

公众所看到的,是权力与利益的“勾结”,而暴力与制服之下,于“围墙”之内的城管人员而言,更多时候这只是一份谋生的职业。

吴兴曾是武汉市洪山区城管执法大队机动三中队的协管班长。三年的合同期他只坚持了半年,辞职的唯一理由是“工资太低”。

构成吴兴工资的名目有很多:月基本工资1200元,绩效200元,班长岗位津贴200元,偶尔拆违补贴100元“辛苦费”,节假福利不超过200元,年终500奖励——年收入两万余元。

吴兴离开的时候是愤怒的,“干同样的活,我们拿到的工资和编制人员根本不在一个水平。”

在当时的机动三中队的100余名队员中,仅有5人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而待遇却是天壤之别。享受事业单位编制的城管人员,每月工资在4000元左右,“临时工发100元过节费时,事业编最少有400元,外加过节礼品,而大多数时候根本就见不到他们人”。

尽管位于“协管班长”的岗位,吴兴仍看不到任何获得编制的机会,离开对他来说不过是早晚的事。

城管人员的身份分行政编制(公务员)、参公事业编制、普通事业编制、编外人员(城管协管员)三种。前两种一般通过省级公务员统一招考录用,而普通事业编、合同工则由各地市、区县以及乡镇、街道城管部门根据需求独立招聘。

“全国的城管队伍中,编制人员与非编制人员整体的一个比例大概是1:5,其中行政编制最少,一般市级单位30人-60人,区县级5人-10人,区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多为事业编制人员,乡镇和街道级则多为非编制人员,而一线的城管人员主要集中在乡镇和街道的城管部门。”全国城管联谊会创始人、中国城市管理在线总编辑武立伟接受《新商务周刊》采访时说。

“在无锡,刚入职的正式城管人员,一个月正常是5000多元,而协管员大概是2000元。”元亮属于事业编制人员,有时候他也会为这些编制外的城管人员感到不平,“他们干的活其实跟我们一样,但是编制名额有限。”

枣庄市某城管部门人员叶雨欣还透露:“办理五险一金也是在编人员优先,而一些合同工根本就没有这些保障制度。”

钱从哪里来

据了解,因各地的财政状况与城管部门设置不同,城管经费来源主要有3种方式: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

“一般地市级和区县级的城管部门都是由财政部门全额拨款,包括在编的城管人员工资均按照统一的公务员工资标准。而乡镇和街道办的城管部门,则是由其自行发放工资”,武立伟认为,对城管部门实施自收自支的方式很不合理。

这种方式使得城管人员的收入直接来源于对小贩的罚款,人为将城管人员与小贩利益对立起来,造成了内部的腐败和城管人员暴力执法问题。

郑强生是2012年前参加由曲周县政府和县人事局关于成立曲周县城镇管理办公室公开招聘、考试、公式后的事业编制人员,当时关于待遇的规定是“试用期一年,一年后按照县财政的工资标准执行”。

但到目前为止,他所在的城管大队仍是自收自支,每个月的罚款数额会先上缴到县财政部门,接着会全额返还城管大队,用于工资、装备、行政等支出。

为了能够维持日常的支出,相关城管部门规定,广告中队每个月需完成5000元的罚款,其他中队则是3000元,然后根据完成量的比例发放工资,“超出的部分据说会有奖励,但实际上根本就完不成。” 郑强生说。

而在实施全额拨款的教育部门中,跟郑强生同时参加考试的200名教师已全部享受县财政工资标准的待遇。

事实上在河北省2011年的事业单位改革中,曲周县已经开始实施差额拨款的措施:由县财政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拨款到各部门,其余部分由各部门自筹。河北省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中,曲周县为960元,郑强生和同时工作的城管人员月薪为600元,尽管他们的档案工资已经达到1700元。

在区级以上的城管部门中所实施的全额拨款制度中,饱受诟病的是与公务员制度同样的问题:贪污与腐败行为缺乏权力监管。

博弈

在赵阳看来,城管的压力主要来自于收入、工作强度和职业名声。而他本人还要面对更多的内部压力——他的另一项“工作”是“纠正城管的错误行为”。

为了缓解压力,赵阳为自己定制了一个短期旅行。旅途中,他连续八天追问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就南京江宁区城管违反执法程序、暴力执法公开质疑。

在另一场对广州市城管局的考察经费质疑中,广州市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窦勇公开了自己早期的一份考察报告,但这并未能“带动广州市城管局的积极性”,直到8月底才公布了一份2010年的考察报告。

在一次查处张贴牛皮癣的案子时,窦勇发现是一位大学生在张贴转手电脑的广告。按规定,是要罚款五百元,责令其自行清理。看到他紧张的样子后,窦勇打听了他的经济条件,之后他陷入了纠结之中。最后他还是取消了罚款,并销掉了案件。

而叶雨欣却没有心情去改变外界的印象,更多的时候,她沉浸在自己的悲观与愤怒之中。

“家人不赞成,朋友也不理解,干这一行后,一夜间就成了公敌”,叶雨欣自己都想不起来当为什么会选择这个职业,却仍然打算继续这份工作。

至少她与“城管打人”的形象并不搭调。然而在一次相亲中,对方一见面,就把诸多关于城管的“传说”痛批一顿,约会瞬间解散。

她的工作内容是主要是负责控建和拆违,“我们很少休假,除了年三十和初一,有时这两天也要加班,一旦进入工作状态就是24小时、36小时、48小时、72小时的轮流值班。”

“为什么别人老是把目光停留在城管打人上面,只要有一个城管打人了,全国从业者都要背负这个骂名,就算时光流转数年,仍然不依不饶”,现在只要听到有人说“你们也不容易”,叶雨欣就会“眼睛发酸”。

郑强生却并不关注这些或褒或贬的言论。他原本并不是一个“善于动粗”的人,看到小贩的辛苦也会“心慈手软”,而现在与小贩的“斗智斗勇”对他来说却是家常便饭。

如果说无保障的收入和权力监管漏洞是他习惯暴力执法的原因,那么小贩们的暴力抗法则激发了他“斗志”的力量。

2010年底的一次清查市场中,因为一个卖肉小贩“不服从管理”,郑强生的一名队友就扣押了他的秤。到国税局门口时,该小贩与另外四人拦住了执法车,与城管人员发生了冲突,其中一名城管人员被捅伤。

元亮对小贩的印象是:虽然都生活在底层,有些小贩确实困难,有些则是装的。“会哭的孩子有奶吃,比如躺在执法车下面闹事的小贩,只要不出现伤害执法人员的情况,一般都会罚的少点;而那些老实的小贩,只会讲道理或者满口脏话,就会倒霉些,按正常规定来罚。”

事实上元亮并不反对城管的存在,在他看来,这是一个远不完善的制度。“很多领导是把城管当作合法行为之外的一个力量使用,出了事就说是‘临时工’干的,而出事的又确实多为‘临时工’。在整个城管制度上,城管本身也是一个牺牲品。”

而他眼下最关心的,仍然是何时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

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郑强生、元亮、李诚伟、吴兴、叶雨欣为化名

来自:一五一十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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