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州纽瓦克——周一,一名曾为新泽西州某国防承包商工作的雇员被一名联邦法官判处超过五年的刑期,原因是他携带美国军事科技贸易机密前往其祖国中国。该男子称自己的举动出于判断失误,且并无恶意,但法官并没有采纳他的辩词。

刘思星(音译)是美国的合法永久居民,已在美居住19年。他告诉美国地区法官斯坦利·凯斯莱(Stanley Chesler),“我没有违法”,并称对他的指控可能涉及政治因素。

凯斯莱做出了强有力的回应。

“这不是政治起诉,”他在判处刘思星服刑70个月前说,“案由是你违反了明确规定给你的义务,你知道这些义务,而且充分理解这些义务。你今天坐在被告席上,不能怪别人,只能怪自己。”

刘思星有工程学博士学位,已婚且育有三个孩子。他还被处以1.5万美元的罚金。凯斯莱让美国检察官办公室用90天时间来决定刘思星是否必须支付罚金。

2009年和2010年期间,刘思星在总部位于纽约的L-3通讯公司(L3 Communications)的航天导航(Space & Navigation)部门任高级工程师。2011年3月,他在自己位于伊利诺伊州迪尔菲尔德的家中被捕,面临的指控是携带机密军事数据返回中国,并在两个会议上展示这些数据。去年秋季,刘思星被判犯有未经允许出口国防数据的六项罪行,以及持有窃得贸易机密和欺骗当局等其他罪行。

刘思星所在公司曾进行的项目包括应用于火箭炮、机动榴炮弹和导弹的技术。

检察官在庭审中称,刘思星携带私人笔记本电脑,于2009年和2010年分别在重庆和上海参加了以纳米技术为主题的两次会议,并在会上进行的展示中描述了自己正在研究的技术。检察官表示,这违反了美国法律关于在未取得国防部许可或批准的情况下出口防务资料的禁令。

检察官还称,当他2010年抵达纽瓦克自由国际机场时,当局从他的电脑里发现了数以千计的公司文件。

助理联邦检察官L·贾德森·韦勒(L. Judson Welle)称刘思星是“惯偷”,并敦促凯斯莱法官对他处以重刑,以便向“所有能接触到信息并有权带着硬盘走出所在美国公司大门的受到信任的内部人员”发出一个讯息。控方请求对他处以至少八年的监禁。

代表刘思星的律师詹姆斯·图尼克(James Tunick)辩称刘思星只是犯了“一个重大失误”,从未意图将机密交给中国政府的任何人,因此请求处以一年零一天的有期徒刑。

“他把这些文件下载到自己的电脑里,而且去了中国,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图尼克说,“他从未意图伤害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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