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4月30日,是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张家坟村新一届村委会重新选举日。此前的4月20日是该村新一届村委会投票选举日。
20日那天,选民中有不少人是非本村的农民,他们被人“请来”参加投票,随后被人告到了丰台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办公室,经调查后,被宣布选举无效。
张家坟村下属7个村民组,即二老庄、张家坟、马家坟、董家坟、吕村一、吕村二、吕村三。张家坟村农户83 0 多户,农业人口17 0 0多人, 选民1374人。
30日选票上的正式候选人和20日的完全一样。村委会主任候选人是吴强和刘春明,村委会委员候选人是吴正安、张序和谢正红。
4月20日和30日两场选举,会场都有不少区和镇上派来村里指导选举的国家工作人员。两次的会场都设在村部。
30日,会场设有秘密写票间,严禁委托投票,选民领取选票时,须凭选民证并要签字。
两次选举都规定,凡参加选举投票者可领到30元的“误工费”。
张家坟村的不少选民议论,虽然4月20日的选举被宣布无效,不知丰台区政府会不会依照《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打击破坏选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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