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佑:“百年宪政”的认识误区与宪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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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清朝最后12年乃中国历史上最为复杂的时段之一,那么,1905年就是其中最为重要的年份之一。就在这一年,厮杀在中国领土的日俄战争宣告结束,君主立宪的日本打败君主专制的俄国,矢志推翻清朝的中国同盟会却在东京宣告成立,曾经亲手镇压戊戌变法的慈禧太后授意光绪帝,一边宣布废除延续中国1300年的科举制,一边破天荒地派遣载泽等5名大臣,远航东、西两洋,专程考察外邦宪政,并于次年宣布“预备仿行宪政”,于1908年8月承诺以9年为限,推行君主立宪,举世瞩目的《钦定宪法大纲》也随即出台。再过3年,武昌起义的枪声催发辛亥革命的高潮,清朝“万世一系”的君宪计划成为泡影。及至民国奠基,易主频仍,宪法文本不断翻新,宪政之果却一再难产,至今未曾到位,知识精英的宪政呼声时隐时显,不绝于途。自晚清宪政考察团出访至今,100多年过去了,江山不可复识,宪政之梦却萦绕神州,无时或释。回首近代先贤筚路蓝缕浴血奋战的身影,目睹华夏民权未彰民怨鼎沸之国事,难免令人感慨万千。
  近年来,从媒体到学界, “百年宪政”的话题经久不衰,歧义纷呈,见仁见智在所难免。
  
  一、“百年宪政”之说并不确切
  
  除开网络作者不论,相对而言,史学界已对晚清大臣考察宪政与《钦定宪法大纲》讨论较少,法学界与思想界却谈得很多,也许这与学科差异不无关系。 一般来说,法学家与思想家比较看重文本的思想价值,史学家却关注文本的实际成效,不为文本所左右。法学家与思想家一般喜欢借历史的口说自己的话,“入世”的热情颇高,史学家却习惯于将历史与现实分成两锅饭,只谈已经发生过的往事,少谈现实,多让历史资料来说话,还承继“隔代修史”的行规,宁愿把1949年以后的历史交给后人去评点,还怕惹上“影射史学”之嫌,毕竟大革文化之命的史学教训多于牛毛,已经让人谈虎色变。
  严格地说,“百年宪政”或“宪政百年”的提法过于简约,易伤其义而有失确切。它很容易使读者产生误解,好像早在晚清时期,我国就有基于“宪法之治”的宪政了,这就容易给历史化妆,美化晚清,徒添对反清革命志士的抱怨。如果从历史的真实层面出发,顶多可以称作“宪政思潮百年”与“宪政规划百年”,“预备立宪百年”,“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的晚清宪法大纲也罢,民主大旗之下的宪法也罢,都是文本而已,宪法不等于宪政,纸上得来终觉浅,行动才是最后的审判长。若以历史的真相而论,清末年间就不过是“预备立宪”,并非“立宪”。姑且不说清朝的预备立宪与民国时期的临时约法、“洪宪”、“党宪”等历史版本之间有何时空关联,也不论民国之后的宪政场景究竟如何,仅就宪政的本义而言, “百年宪政”云云,还无从谈起,但百年前的准备功夫倒是有据可查。
  还有学者喜欢把清朝的预备立宪称作“清末宪政改革”,也不够严谨。不仅因为清末预备立宪并不等于宪政,而且不妨注意到,立宪之预备属于原创性的从无到有,还不存在改不改它的问题。与其称“宪政改革”,还不如叫“专制改革”更准确。概念的模糊不清最容易出现价值评判的偏差,掣肘学术思考的深入,值得斟酌。
  另有部分法学研究者将“宪政百年”的时间上溯到1901年,把慈禧太后与光绪帝在狼狈逃亡途中发表“新政”上谕的时间误作预备立宪的启动时间,尤欠准确,该年毕竟未见统治者预备立宪的影子。不过,倘若从清理预备立宪的思潮之源着眼,以1901年作为一个重要起点倒是未尝不可,惟论据有所不同。这是因为戊戌钦犯梁启超的名文《立宪法议》就在这一年问世于东瀛,迅即传入国内。梁氏在此文中,环视地球各国的三种政体,分析各自的利弊吉凶,用通俗明了的语言说明立宪与民权之必要。他说:即使世世代代都有圣明如夏禹、商汤的君主,但国家很大,需要假手官吏;官吏却很多,而且“天下上圣少而中材多,是故勉善难而从恶易,其所以不敢为非者,有法以限之而已;其所以不敢不守法者,有人以监之而已。”至于谁来监督官吏的守法情况,梁启超的结论惟有人民:官吏所为,事关人民的切身利益,人民不会包庇贪官;人民还不是少数,耳聪目明,官吏骗不了他们。“是故欲君权之有限也,不可不用民权;欲官权之有限也,更不可不用民权。宪法与民权,二者不可相离,此实不易之理,而万国所经验而得之也”。
  就在这篇文章里,年轻的梁启超还根据日本的立宪经验,郑重建议:
  一、皇上诏告臣民,定中国为君主立宪之国;
  二、派重臣三人,游历欧洲各国及美国、日本,考其宪法之同异得失;
  三、创设立法局,草定宪法,编译各国宪法原文及解释宪法之名著,颁布天下;
  四、确定行宪时间。
  有趣的是,连梁启超自己也没想到,清朝稍后的预备立宪步骤竟同他这位戊戌钦犯的设计差不多,差别仅在于,梁氏说派遣三人,慈禧却派了五人;梁氏建议“以二十年为实行宪法之期”,后来就大大缩短,朝廷先是不愿定期,到了1908年,迫于梁启超、杨度等人领唱的“速开国会”之声,才宣布以9年为期,在“光绪四十二年”实行立宪政治。再过两年,迫于国会请愿运动的压力与资政院的竭力请求,再缩短3年,宣布于“宣统五年”开设议院。
  《立宪法议》发表前后,思想活跃的梁启超还一度与孙中山协商合作,赞同暴力救国,实行民主立宪,提议以光绪帝为总统。基于种种原因,与孙合作未果,梁启超除了继续致力于宪政理论的启蒙宣传外,将主要精力转入立宪团体的组织,成为首屈一指的清末立宪运动之旗手与推手。其影响之大,声望之隆,远出乃师康有为之上。梁氏对民权学理的思考之深与著述之丰,亦明显高出勤于武器批判的孙中山等反清志士之上。
  职是之故,如果将通缉犯梁启超于1901年的《立宪法议》之文同清朝1905年派员出洋考察宪政之举联系起来,近乎顺理成章。
  
  二、“政改亡清”之说易生误解
  
  平心而论,慈禧太后虽然识字不多,但脑子聪明,也有魄力,作为嫔妃出身的女人,她是成功的;但作为主宰中国命运近半个世纪的早期现代化的当权者,却是糟糕的,她的胸怀还装不下偌大一个中国。这还只是清朝悲剧的一个方面。当爱新觉罗皇室在她的导演下,衰败到了清朝末世之时,已经找不出几个比慈禧更强的能人来。在她死后,无论是摄政王载沣,还是隆裕太后,都比她更糟。
  当年日本天皇拿出宫廷经费的十分之一资助海军,文武百官纷纷仿效,日军以中国为假想之敌加紧备战时,慈禧却用光绪帝的生父奕?提供的海军经费,享受颐和园的景致,还在日军横扫辽东之后赏戏三天,过她的六十大寿,这就是差别。甲午战败与《马关条约》的奇耻大辱激发全国上下的变法热忱,慈禧也不例外,但是好景不长,慈禧却把这个变法的机缘变成帝、后权力格斗的牺牲品。 戊戌变法横遭镇压之日,便是守旧势力日形猖獗之时。当以反洋教、驱洋人、废洋务为目标的义和团活动在山东和直隶地区迅速展开时,年近古稀的慈禧太后得知康、梁等人得洋人庇护而迟迟不能归案,又风闻西方驻京公使要她“归政”,便默许义和团团民涌入京师,攻打东交民巷使馆区,八国联军则以保护使馆及外人安全为由,血洗京师。
  20世纪的中国历史就是用血与火的文字开头的。当慈禧指使赤手空拳的义和团盲目排外,为八国联军严惩中国制造借口时,满族贵族把持的皇权就开始丢失神圣的光环,人心思变在所难免。当刘坤一、张之洞等南方督抚不顾朝廷的诏令,拒不派兵声援北方,还与西方领事协议“东南互保”时,清朝驻美使臣伍廷芳还找到美国代理国务卿席尔,要求西方列强惩办庚子“祸首”慈禧、载漪,但不要惩罚中国人民。致力于武器批判的职业革命家孙中山在当时就能感觉到,1901年之后,同情支持其革命者明显增加,骂他“乱臣贼子,大逆不道”者却已很少了。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慈禧太后才对随从坦白:“我总是当家负责的人,现在闹到如此,总是我的错头,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人民”,乃至决心改弦更张。还没等到返京,她就借光绪之口,启动“新政”,先从兴实业、练新军、办学堂入手。随着“新政”的铺开,来自政体的障碍日益明显,加上日俄战争的刺激与反清革命运动的压力,慈禧才下决心博采众议,把废除科举制与预备立宪提上议事日程。
  清末“新政”比戊戌变法的力度更大,固然更能体现统治者的决心,但是,此时此刻的清朝却是困难重重,不改不行,改也未必有效,可谓为时已晚。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民生凋敝,国库空虚,财力难当改革之任。地方官吏借“新政”之名,不断加重旧税,增设新税,遭来民怨与社会冲突,增加“新政”的阻力。
  第二, “新政”不但没有整饬腐败问题,反而变本加厉,贪官污吏趁机再捞,既增添“新政”的难度,也败坏“新政”的形象。
  第三,政治衰败的统治者难以驾驭和消化某些“新政”的成果,乃至种瓜得豆,朝廷对地方督抚负责编练的新军就存在失控的隐患。
  更为严重的是,慈禧死后的载沣等人不仅强行镇压席卷全国的国会请愿运动,还愚不可及地抛出“皇族内阁”,羞辱那些积诚罄哀的请愿者,把他们推向反清革命的阵营。
  近年来,思想界与学术界流行一种论点,认为孙中山等人领导的革命力量并不强大,清朝是在政治体制的改革中翻船,在预备立宪中冒险葬身的,言下之意是,如果清朝不去启动政体改革,不搞预备立宪,就不会迅速垮台。前年6月,辛亥百年纪念的国际热潮涌动之初,澳门基金会与孙中山基金会在澳门举行“孙中山与辛亥革命”国际研讨会,有位台湾前辈的主题报告也在强调类似的论点,我在当时就直言不讳:历史的过程远比结果更复杂,历史研究切忌用结果去推导过程,过于充当事后诸葛亮,在紫禁城的光鲜外表下,清朝皇权岌岌可危,已是不刊之事实。至于预备立宪是在什么背景和压力下开始的?如果清朝不搞政治体制改革,谁能保证它能继续维持下去?还有,慈禧死后的载沣等人为什么一定要把席卷全国的国会请愿运动强行镇压下去,还愚不可及地抛出“皇族内阁”,羞辱那些积诚罄哀的改革者,把他们推向反清革命的阵营中?这些问题都是值得追问的。古往今来,还没有哪个统治者不是顾及自家的存亡而轻易拨动政体改革之弦的,即便是现任的不丹国王也不例外。当时,我还认真地提议:请勿把“政改亡清”之论传到中南海,那将容易产生误导,徒增我国当今政改之阻力。
  近年来,学界还时常出现辛亥革命不该搞、革命添乱的抱怨之声,把民国初年的社会动荡与军阀混战的种种恶果都归咎于孙中山等人的暴力革命,沉湎于清朝预备立宪的承诺与历史想象,把“告别革命”的现实情怀提升为历史观,这些都是离开清末历史场景的主观臆想与过度演绎。既然清朝统治者拥有丧权辱国和压制人民的权力,人民自然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杜亚泉等人当年就看得清楚,曾经手沾戊戌六君子之血的慈禧太后之所以放下傲慢的架子,同意派人出洋,专程考察外邦宪政,为预备立宪做准备,就是因为除了因为日俄战争的结局带来的舆论压力,还有中国同盟会等暴动反清的政治压力。如果没有孙中山等人坚持不懈的浴血精神,清朝会不会启动立宪准备?如果没有辛亥革命,能否保证清朝可以完好无损地维持下去,保证中国可以不乱,“光绪四十二年”的立宪就能包你满意?这些问题恐怕都是未知数。只要稍微查阅梁启超在清末最后三年发表的见解,就不难知道,上述脱离晚清实际的猜测要想说服孙中山的论敌梁启超,都是不大可能的。环视古今中外,任何组织起来的武装暴动从来都不是心血来潮,历史的进程也不是任何单个力量的选择所能决定。唐朝末年的黄巢起兵是如此,清朝末年的辛亥革命也是如此。
  
  三、维稳体制实有暴政之嫌
  
  近代中国内忧外患的特殊环境在较大程度上影响及于帝制覆灭之后的民主时代,民权政治的工具性诉求,民权与国权的此消彼长,加上“以党建国”、“以党治国”的苏联模式对孙中山革命实践的影响,还有蒋介石的“假党治之名,行独裁之实”的训政,在在制约着民国以降的宪政之旅,蒋介石还失去过抗日战争全胜之后的宪政建国之良机,然而,民初《临时约法》所承载的“主权在民”之理念与民主立宪的新法统之框架臻于确立,历经风雨而不倒。
  在海峡两岸的政、学两界与教科书中,近代民主革命先驱与三民主义理论的构建者孙中山先生几乎是唯一毫无争议的历史伟人,而三民主义理论的精华不是别的,就是民权主义。孙中山的民权主义理论既立足于中国的实际,也得益于世界政治文明遗产的滋养与世界民主潮流的启迪。即使在孙中山病逝之后,这份世界遗产亦曾坚如磐石地经受过德、意法西斯与极权主义的挑战。(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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