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信力建
现在有一群愤青,打着爱国旗号,对观点跟他们不一致的人除了恶毒咒骂外还大打出手,甚至进行死亡威胁。比如1月13日下午17时,作家李承鹏在北京中关村图书大厦进行新书签售活动时,就遭到一名购书群众掌掴,该男子在打人后还“边跑边骂李是汉奸”。打人者随后被警方带回审查,据其自称“因反感作者所著新书内容,遂借签名之机动手”。还有人在网上成立什么“锄奸队”,对不同意见者进行人身甚至死亡威胁。这些年,知识名人遭袭击、被殴打的事件不在少数。观察那些打人者的“行动轨迹”,往往都是先在网络空间里进行言语交锋,无果、无效或者败下阵来后,转而使用谩骂、威胁等“语言暴力”,但结果大多也不理想。于是心有不甘的他们在“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上”意念的支配下,进一步升级对抗烈度,将“语言暴力”变为“行动暴力”。无论是李承鹏被打,还是前些年的阎崇年被掌掴事件,情况大抵如此。这是一种值得注意的倾向,如任其泛滥成灾,整个社会必将重蹈庚子年(1900年)和乙巳年(1966年)之覆辙。
问题的关键在于:这种所谓“锄奸队”的出现,对现代社会的稳定构成极大威胁。我们知道,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桩是“无罪推定”。所谓“无罪推定” ,又称为无罪类推(与有罪类推相对应),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除以上内容外,无罪推定还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1997年10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2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意味着,在法院依法判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处于有罪公民的地位。而那些实际生活和网络上的“锄奸队”却只是凭自己好恶,随便对跟自己意见不一样的人定罪为“汉奸”,不仅大肆进行人身攻击,而且将这种攻击付诸实施,直接对他人进行殴打甚至死亡威胁。我们知道所谓“汉奸”根据字典解释,“汉奸”意指投靠侵略者通敌卖国,或者引诱异族侵略中国之人。可见,“汉奸”属于行为犯,而且是一旦罪证成立将适用“叛国罪”的重罪,这样的重罪岂是个人能随便给他人定谳的?如果这条底线被突破,则整个社会存在的根基将因此动摇,国家不成为国家,政府信用破产。这点,我们中国人是有惨痛教训的。
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红卫兵,就是这种我想骂谁就是谁我想对谁做什么就做什么的典型。
红卫兵从1966年5、6月兴起到该年的12月可以说是其初期。此时期的特征是以干部子弟为主的老红卫兵,以血统论为旗帜,破四旧,打砸烧杀的时期。文革深入后,老红卫兵的作为已严重妨碍了毛泽东和中央文革小组的布置,于是中央文革小组转而扶植大多出身平民的造反派红卫兵,极大地冲击了各地的党政系统,在这个过程中,造反派红卫兵成为主流,老红卫兵赖以维持的血统论甚至遭到批判,12月间,老红卫兵成立首都红卫兵联合行动委员会(联动)发起反扑,随即遭到镇压,到1967年1月老红卫兵彻底瓦解。可到1967年7月23日,“文攻武卫”口号登在《文汇报》上之后,红卫兵运动再次掀起高潮。所谓“文斗”就是由自己给对方定罪,什么“走资派”、什么“黑帮分子”、“什么反动学术权威”……跟现在的网上“锄奸队”一样,他们看谁不顺眼,就将谁戴上这样的黑帽——红卫兵揪出了“黑帮”,不仅口诛笔伐,而且仿效毛泽东在《湖南农*动考察报告》中列举贫雇农斗争土豪劣绅的做法,一边高呼“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一边强迫“黑帮分子”头戴高帽,脸上涂上乌鸦,脖子上挂一个“我是黑帮分子”的牌子游街。很酷这种“文攻”已经不能餍足他们内心的好斗欲望,于是“武卫”出台,再后来“武卫”干脆就变成了“武攻”了,动辄打人还能美其名曰“文攻武卫”。很快就使全国各地打人成风,这武斗的战场又很快由校园蔓延到全社会。开始的时候只是打“走资派”、打“阶级敌人”,这是些“纸老虎”只用拳头就可以出气了。后来发展成再用拳头就不解恨了,又搬出了以棍棒为主的“十八般武艺”。再后来由“传统武器”改成“现代武器”,由“冷兵器”发展到“热兵器”,除了飞机、大炮、坦克,其他都用上了,到这个时候红卫兵才真的是“兵”了,许多骇人听闻的惨案也在神州大地出现了,他们“血战到底”的口号也真的实现了。根据有关资料显示,当时由支持双方的军队为造反组织发放的枪支及造反组织用各种方式抢夺、自制的枪支就达百万之多,足以武装一支正规的百万大军!
这场踢开公检法,任意给他人定罪任意给他人处罚的结果是中国政治破产,经济到了崩溃边沿,这场由文化领域发端的“大革命”,对教育、科学、文化的破坏尤其严重,影响极为深远。很多知识分子受到迫害,学校停课,文化园地荒芜,许多科研机构被撤销,在一个时期内造成了“文化断层”、“科技断层”、“人才断层”。据1982年的人口普查统计,全国文盲和半文盲达二亿三千多万,占全国总人口数的近四分之一,严重影响到全民族文化素质的提高和现代化事业的发展。
当然,红卫兵这种做法也不是他们的首创,早在六十多年前,他们的前辈义和团就这么干了。1900年兴起的义和团运动,其特征也是自己给他人定罪自己执行惩处。他们随心所欲地将不顺眼的中国人定为“二毛子”、“三毛子”到“十毛子”,针对对象从光绪帝(所谓一龙)、李鸿章、奕匡(所谓二虎)、京官大臣(所谓十三羊,或谓三百羊,宣称京官除十八人外全应杀)至洋人、教民、普通百姓(所谓十毛),无法无天,甚至“若纸烟,若小眼镜,甚至洋伞、洋袜,用者辄置极刑。曾有学生六人仓皇避乱,因身边随带铅笔一支,洋纸一张,途遇团匪搜出,乱刀并下,皆死非命。”除屠杀外,也奸淫据掠,其不人道处比八国联军更甚,不论以中外的传统道德观点来看、义和团的行为实属野蛮残暴。据当时记载:在斩杀“二毛子”“三毛子”即中国教民或与洋人有关系的中国人的时候,他们采用的验明证身的方法。这种方法,即不是当事人的自我表白,也不是拳匪自己的判断,乃是“焚香燃表”。然后观结果,定身份,决生死:“烧香一柱,焚纸一页。如果香不燃,纸焚不尽,便必杀无赦”。“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义和团之杀教民毛子也,备诸酷虐,锉舂,烧磨,活埋,炮烹,支解,腰杀,殆难尽述。京西天主堂坟地,悉遭发掘,若利玛窦,庞迪我,汤若望,南怀仁诸名公遗骨,无一免者。胜代及本朝御碑,皆为椎碎。保定属有张登者,多教民,团匪得其妇女,则挖坑倒置,填土露其下体,以为笑乐。”其结果是招致八国联军入侵,满清政府几乎彻底完蛋。
其实这种自封为爱国的“锄奸队”不要说是和平时期,就是在战时,也有可能因为其自信盲目而滥杀无辜自毁长城。抗战其间的冀中军区有个地雷大王叫熊大缜。他是清华大学著名化学家叶企孙的得意门生,当时正准备去出国深造。因为抗战需要,熊大缜通过北平地下党关系进入冀中军区根据地。不久之后,他被提升为冀中军区供给部部长,着手筹建技术研究社,以开展烈性炸药、地雷和雷管以及无线电研制工作。在熊大缜的领导下,冀中根据地的炸药厂也不断壮大,到后来竟建成了一座拥有2000多工人,能制造大批量地雷、手榴弹、复装子弹、掷弹筒弹,能修理各种枪械的大型兵工厂。美国派观察组到冀中考察,看到熊大缜后惊叹地说:“你们真有本事呀!和美国的火箭一样呵!”吕正操回忆说:“他们在外国报纸上发表文章,说他们美国的技术中国的晋察冀都有了。晋察冀这样搞,其他兄弟部队打电报要求支援。”可是,就这么一个真正的爱国知识分子却死在“锄奸部”手中。
1939年春天,中共在各个根据地都成立了锄奸部,发起了一个旨在清洗汉奸、特务的锄奸运动,冀中军区也成立了锄奸部。锄奸部不能不干活,不能没成绩,于是就瞄准了知识分子成堆的供给部,技研社是重点,熊大缜是头子。于是,军区锄奸部工作人员轻而易举地、干净利落地一网打尽,抓捕了熊大缜、门本忠、张方、李广信、刘维、李猛、胡达佛等技研社全部技术员。接着又把供给部、炸药厂、印刷所、卫生部、医院、电台、银行、学校、报社、商店、教会等机关中平津来的所有知识分子通通抓了起来,总共有100多人。锄奸部搞出了一起轰动一时的大特务汉奸案。最后因为一封从天津送到冀中军区供给部的一批伪装成肥皂的TNT炸药夹带的“密信”——其内容是:“你派来的人我们已经见了,你们需要的东西,已送了几批。急需的物资,最好在秋收之前,由河运较方便。”信尾署名是:“天津党政军联合办事处”,锄奸部认为这是国民党在天津的特务机关,熊大缜因此被处死。临死前,熊大缜对行刑者说:“造一粒子弹不容易,留着打鬼子吧!你要真的想弄死我,就用石头!”就这样,年仅26岁的清华才子熊大缜,造出无数让鬼子闻风丧胆的地雷的熊大缜,死在石头之下——最有价值的脑袋也没有硬过自以为是爱国者的石头。
如果今天政府放任这些所谓“锄奸队”为所欲为生杀予夺,那就是在根本上放弃自己合法政府地位,整个社会也将沦为无政府无法治的罪恶渊薮——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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