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智慧财产局(IPO)中最近拟中修正《著作权法》,以提供法律依据,合法透过黑名单的方式,于网路服务提供者(ISP)层级,封锁IP位址与DNS。智财局宣称,该修正案能制止非法分享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电影与音乐。
尽管智财局强调,ISP业者未来只会封锁境外“专门从事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网路平台,或是“明显违反著作权”的网站,譬如网站Megaupload。政府当局未来将会锁定点对点传输(peer-to-peer transmission)的网路平台,BT(Bit Torrent)、Foxy与FTP等分享皆包含在内。
作者 Oiwan Lam · 译者 Ameli · 阅读原文 en · 则留言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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