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千帆:革命是如何发生的——重读《旧制度与大革命》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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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制度与大革命 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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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来,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因为中央领导的推荐而受到国内很多人关注。这确实是本好书,不过多数人的关注似乎有点片面,其中不乏明显的误读。最后的结果是普遍关注了领导希望我们关注的话题?改革搞不好会引发革命,托克维尔也俨然成了”改革是找死”的最早倡导人。当然,这个论断确实是这本书最早提出的,但这远不是他想要说的全部。托克维尔所要论证的终极命题其实很简单:革命归根结底是集权专制造成的。这个命题的梗概可以用三句话论证完毕?真正的共和民主至多只有个别骚乱,而不会出现大规模暴动。《旧制度与大革命》只是微言春秋大义,用大革命之前的法国历史相当细致地论证了这个看似常识的命题。
  然而,国内读者却似乎对这个基本主题采取选择性”失明”,无论官员还是学者都在回避这一点。其实,当代中国普遍恐惧的并不是法国意义上的”革命”,而是不需要什么思想理论支持的大规模暴动。不过鉴于当时法国和当代中国社会在某些方面的可比性,《旧制度与大革命》确实对中国改革有相当重要的启示。我读这本书还是二十年前,自己做学生的时候;现在重新翻开这本经典,感觉中国近二十年的变化似乎验证了书中的某些论断,并对其远见与洞见产生了新的感悟。对于改革与革命又成为时尚话题的中国当下,系统梳理这本书的论证并还其本来面目,或许仍有独到的现实价值。
  
  一、期望值革命
  
  先回到我们一直津津乐道的话题:法国革命爆发的时间点远不是法国历史上最糟糕的时期,而正是在改革进行得有板有眼的时候。当人民穷得揭不开锅,他们首先想到的是去哪里要饭,而不是冒着杀头的危险闹革命,甚至可能饿得根本没有力气造反。看看北朝鲜,就知道所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的说法纯粹是想当然,现实往往恰好相反?在专制集权登峰造极的时候,很可能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没有反抗;压迫越深,反抗能力越小。只是在专制松动的时候,人民有了一定的自由度,温饱也基本解决,才会有闲情逸致感受到自己周围的不公,也才敢于表达自己的不满。你的不满和我的不满相互激荡,才会产生群情激昂的革命情绪;不仅人民的追求目标随着生活改善水涨船高,而且人民确实看到了实现目标的希望,才会一脚踢开一个在他们看来改良步伐迈得不够快的政权。
  总之,1789年发生在法国的大革命是政府改良未能满足人民的期望值而发生的。作为世界上最早的”期望值革命”,法国革命不像中国历史上的陈胜、吴广那样,因为要吃饭才揭竿而起,也不像刘邦那样面临渎职死罪,走投无路才举起灭秦大旗。法国革命的时候既没有饥荒,也没有暴政,政治专制在不断弱化。路易十六有点像光绪,是一个温和而进取的”明君”,但革命恰恰在他任内发生了。中国维新失败了,最终导致革命,其间也隔了13年;法国没有慈禧,保守势力似乎相当分散,开明君主推行的改革进行得相当顺畅,但是革命不仅照样发生,似乎还来得更快。托克维尔把这个道理解释得很精辟:
  正是在法国改良最成功的地方,大众的不满情绪最高涨。这看上去好像不合逻辑,但是历史上却充满此类似是而非。革命并不总是在事情变得更糟糕的时候发生。恰好相反,往往在人民长期仍受专制压迫却不能抗议,而突然发生政府放松高压的时候,人民会揭竿而起。因此,革命所推翻的社会秩序几乎总是比此前的更好……人民之所以耐心忍受如此之久,是因为社会看起来不可救药;一次苦难看起来忍无可忍,是因为人们觉得有可能消除之……人民遭罪更少,但是他们的感觉加剧了。在其登峰造极的时候,封建统治激发的憎恨还不如在其行将灭亡的前夜更多。和路易十四彻头彻尾的专制独裁相比,路易十六一点芝麻绿豆的任意滥权会产生更多的愤怒。[1]  在这里,托克维尔呈现的是法国革命的发生心理学。如果说马克思是标准的现实主义(realistic)学派,那么托克维尔和韦伯都应该属于理想主义(idealistic)阵营。当然,这样说并不准确,也容易引起误解。这当然不是说托克维尔和韦伯本人有什么理想,或认为理想在价值观意义上很重要,而是说他们都重视理念、信仰、价值观或意识形态的社会作用,反对经济或物质决定论。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和《中国的宗教》是这方面的杰作,[2]旨在论证社会进步的因果律不是经济基础决定信仰、制度、习俗等”上层建筑”,或后者仅对前者发生微弱的”反作用”,而是恰好相反?信仰与制度决定了特定社会是否可能发生现代工业文明。在这个意义上,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都属于实证学派,只是对决定社会过程的主要动力变量定位不同。
  就和笛卡尔革命将哲学持续引向唯心主义一样,托克维尔对法国革命的分析也独辟蹊径,开启了政治与社会心理分析学派。没有人否认,人是主要受利益驱动的理性动物,但看似”客观”的利益是通过人的认知才发挥作用的,而认知带有一定的个体性和主观性,并受制于特定社会的历史情境之影响。所谓”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利益只是外因,人所识别的利益及其产生的心理反应才是驱动行为的内因。在这一点上,心理分析学说确实比一般的现实主义更为精细,对于中国当代改革的警示远也比”中等收入陷阱”、”经济增长拐点”等语焉不详的经济决定论更有针对性。同样是贫富差距巨大,但是这一现象在中国或在印度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社会心理,进而造成全然不同的社会效果。
  对于中国未来的改革前景,更需要探索的或许不是宏观经济、社会分层等客观走势,而是这些客观因素对人们心理产生的微妙变化,以及主客心理因素相互形成的互动机制。作为一场”期望值革命”,法国革命恰恰是在改革似乎卓有成效的时间段发生的:”人民为前所未有的幸福前景所眩晕,现在却似乎近在咫尺,因而对已经发生的真实改良视而不见,却迫不及待地恶化事态。”[3]这个现象不能不引起中国改革者的警觉。中国改革是否存在同样的情况?目前中国社会弥漫的悲观和不满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人民的期望值过高,还是社会现实确实不容乐观?这些问题都有待在中国现实语境下进行更仔细的反思和探讨。
  
  二、秀才造反,败事有余
  
  普罗大众的期望值是一个被塑造出来的产物,而制造期望当然是文人或”公知”的特长。中国俗话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可是法国”秀才造反”还真的造成了,只是后来的进程完全事与愿违,一场理想主义共和革命很快走向血腥暴力。在托克维尔看来,这是不足为怪的:”虽然发动革命的是民族中间最文明的阶层,贯彻落实的却是最没有教养和最无法无天的混混们。既然温文尔雅的精英成员早已形成我行我素的习惯,既不能统一行动,也不联系群众,后者从一开始就成为事件的主人。”[4]换言之,法国革命时期的”公知”们根本不接地气,以至革命很快从他们手里失控;一开始投身革命的知识分子甚至遭到了迫害,后来走上断头台的孔多塞就是他们的杰出代表。
  但是这一切都不足以否认,法国革命绝非只是一场小人暴动;它首先是一场思想革命,并为法国乃至整个世界打开了一扇心灵的窗户,自由、平等、共和、民主的理念从此留驻人间。在这个意义上,法国革命是世界上第一场意识形态革命。古今中外,起义和暴动早已有之,但是它们都算不上真正意义的”革命”,吹响革命号角的主角不是体制外的贱民,就是旧体制内的贵族,轮不到知识分子发话。即便伟大如英国1689年的”光荣革命”,实际上也就是一场宫廷政变,只不过主导政变的英国贵族”文化素质”较高、宪政意识较强而已。中国古代的农民起义虽然也有知识分子参与,但他们从来不是主角,甚至不是”主谋”。杰出如张良、诸葛亮,也只能是主人的”谋士”,作用仅限于帮主子出谋划策,而不可能主导事件的进程或目标。不论他们有如何出众的智慧甚至非凡的品格,也不论他们成就了如何辉煌的功绩,都无法改变中国政治争来争去都只是三俩家族之争的事实。
  法国革命则是在知识分子影响下发动的一场大众革命,目标是要建立一个奉行”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和国,而不再是某个独裁者的家天下。在这一点上,法国革命的意义显然是无与伦比的。然而,托克维尔却不看好这样的革命,倒未必是因为革命的目标不值得推崇,而是因为秀才们的高谈阔论根本不切法国实际,用我们现在的话说是不合当时的法国”国情”,以至没有可操作性。推翻旧体制容易,建立新体制谈何容易,宏伟共和目标的”远水”解不了当下社会治理的”近渴”。革命不经意间发生了,却连一张设计图也没有,好比造房子没有施工图,这样的大厦肯定是支撑不起来的。大革命很快失控,和法国文人的好高骛远不无关系。托克维尔注意到,大革命前的法国文人尤其和社会政治脱节:
  和英国知识分子相比,法国知识分子并不积极参与公共事务。恰好相反,他们对政治舞台敬而远之。但是诸如人类社会起源及其原初形态、公民和政府的天赋权利、人与人之间的自然与人为关系、习俗的正当性乃至法律系统观念等问题,却是贤良文学的日常谈资。
  文人的生活方式本身即导致他们纵情于政府性质的抽象理论和概括,并对其盲目寄托信心,因为他们的生活和实际政治无缘,而后者本来或许可为他们的激情降温。因此,他们根本看不到即便是最良性改革中的真实障碍,并权衡即便是最良性革命所蕴含的危险。[5]  托克维尔的这些话是在影射卢梭。作为青睐英国保守改良的自由主义者,他对”民粹派”代表卢梭自然没有什么好感,而卢梭被公认为法国革命的精神领袖。当然,只是因为卢梭描绘了民主社会主义的道家式世外桃源而加指责,多少是不公正的;[6]毕竟,在迄今为止的四个要从根本上重构国家的社会契约论者中,有两个(霍布斯与洛克)出自被认为”务实”的英国,《乌托邦》的作者摩尔也是英国人而非法国人。要把革命的过失完全归咎为某种理论显然是困难的,但是当时法国的公知们确实没有任何治国经验。他们只是自由、民主、反独裁、反腐败的吹鼓手,而这种立场注定了他们是体制外的”异议人士”,而不可能在旧体制内谋个一官半职并获得统治经验。只要既有体制不倒,他们就是永久的反对派,旧体制不会给他们任何机会,而且他们也只适合做反对派;一旦他们真的有机会将自己的理想变成现实,其种种不现实与不成熟便原形毕露。
  这种状态和同时发生的美国革命是很不一样的。美国制宪者几乎人人有思想,但是几乎没有职业思想家。其中的佼佼者如杰弗逊、麦迪逊都是职业政治家,实际政治经验之丰富自不待言。因此,美国制宪者是脚踏实地的工程师,而绝非天马行空的哲人或作家。这也就决定了他们制定的宪法不是高高在上的原理或宣言,而是经世致用的法律工具。英国有密尔、休谟等以思想为业的知识人,但是英国的情况也和法国大相径庭:”在英国,政治理论家和实际统治者相互合作;前者提出新理论,后者再通过实践经验修正并限定之……一个群体形成公共事务的实践之路,另一个群体则形成公共意见。”[7]这样,无论是务虚派还是务实派都不会太离谱,双方容易产生一种相互依存而彼此牵制的合作关系;执政者不至于过分排斥异己、独断专行,思想者则不至于愤世嫉俗、异想天开甚至染指革命。虽然知识精英也会批评政府,但是不会颠覆政权。由于执政者容忍和尊重批评意见,国家统治和公共意见之间不会相差太远;反对派即便言辞激烈,也是”小骂大帮忙”,反而显得体制本身雍容大度、包容性强。这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至少不是过分割裂)的统治方式无疑更有利于社会的渐进改良,而成功的改良足以让革命的泡沫消弭于无形之中。
  对于一贯强调”知行合一”的传统中国来说,英国模式有几分似曾相识。传统中国的士绅阶层也是集知识精英与统治精英的双重身份于一身,一方面因统治而享受特权,另一方面也因为承袭儒家伦理而对其特权与统治行为有所约束。虽然对于多数士绅来说,”两袖清风”、”先忧后乐”或许只是一种神话境界,但是只要公权滥用和腐败没有达到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统治特权总是可以用”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之类的教义而获得正当性。这种局面会使统治精英失去思想锋芒和政治想象,培育为功名利禄而读书考试的平庸”公务员”,但是他们毕竟知道日常治理的油盐酱醋。如果统治群体足够开明,知识精英与统治精英的”二合一”确实有助于社会稳定。在这个前提下,托克维尔描写的英国贵族统治可以享受特权,而不至于引起社会反感:
  当贵族既有实权又有特权,当他们统治并管理着,他们的特权可以更大,而并不容易受到攻击……作为对不公平的特权之回报,他们维持秩序、施行正义、执行法律、救助受压迫者,(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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