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国——武汉《楚天金报》6月1日报道称,武汉市法制网公布了《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其中要求禁止用新技术生多胞胎、男女结扎均可休假、农村户口独生女中考可加分、 非法鉴定胎儿或打胎会被处罚,以及未婚妈妈也需要缴纳社会扶养费等等。
报道称,《武汉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工作人员违法多生育子女的,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或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并责令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城镇(农村)居民超生1个孩子,将按所在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新规还明确,未婚生育且不能提供对方有效证明的、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其生育子女的,都要按以上征收标准的2倍,缴纳社会抚养费。这对社会上俗称的“未婚妈妈”、“小三”来说,生育后都将面临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
2012年,武汉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7061元,也就是说未婚生子将面临巨额的社会抚养费。
武汉的这一规定引起了争议,其中不乏反对的声音,尤其担心这一规定会导致堕胎和弃婴数量上升。对此,武汉市卫计委6月2日称,其对未婚或重婚生育的处罚新规是对2009年《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重申与细化。F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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