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方芳报道)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兰山区曹王庄的李向阳、杨海龙因遭遇司法不公、官匪勾结侵吞私人财产,上告无门。于6月3日向临沂市公安局递交《游行示威申请书》,抗议兰山区公安局、法院执法枉法、黑白颠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示威游行申请书》如下:
示威游行申请书
申请人之一:李向阳,男,52岁,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人,工作居住地:临沂市兰山区曹王庄小区。电话:13655494031
申请人之二:杨海龙,男,36岁,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工作居住地:住临沂市兰山区曹王庄小区。电话:13054913789
申请人之二:杨海龙,男,36岁,山东省临沂市苍山县人,工作居住地:住临沂市兰山区曹王庄小区。电话:13054913789
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特提出示威游行申请。
具体内容
目的:抗议临沂市兰山区公安局、法院执法枉法、黑白颠倒等违法犯罪。
方式:在特定的线路上游行、在特点地点静坐。
标语:《天杀的恶警,丧尽天良的狗法官》(见提交本申请同时提交的标语实物)
口号:
刑审逼供造假罪证,恶警没有好下场!
违法审判黑白颠倒,狗法官天良丧尽!
案子拖而不办,反党反人民!
捍卫法律尊严,挑战司法腐败!
人数:10人左右(由杨海龙家人及自愿参加的本市市民组成。外来的网友照顾示威游行人员生活以及万一示威游行人员突发疾病进行救护,不参加本示威游行)
车辆数:一辆(特骋录像人员用)
音响设备的种类及数量:两只手提小电喇叭
起止时间:三天,2013年6月11日至13日,每天早上7点至下午7点。
地点、集合地、解散地、路线:早上7点在兰山区人民法院前集合,参加人列队举牌站立、静坐两小时后,列队游行,从法院门口沿红旗路向西到通达路,从通达路向北至再转向解放路,再转到沂蒙路,再到考棚大街抵到兰山区公安分局,在兰山公安分局前列队举牌站立、静坐两小时,再从从考棚街到沂蒙路北行,转向三河大街抵达临沂市人民政府广场,举牌站立或静坐到下午7点,就在解散。
负责人之一:李向阳(身份信息见“申请人”所列)
李向阳原为中学教师,九四年考取沂水检察院却被领导关怀继续留任教学工作,因不服,被安排打扫学校厕所。为农民代理起诉县政府的维权诉讼,官司胜诉却是被以学习的名义两次关押,数次被腐败官员雇用黑社会流氓及恶警恐吓、殴打、以至被实施暗杀。无奈下,一度去北京做新闻媒体编辑记者。最终认识到,司法腐败是危害党与国家的根本所在,所以,以“捍卫法律尊严、挑战司法腐败”为人生宗旨,专职为冤民代理诉讼案与践踏党纪国法的不法官员抗争。
李向阳面对恐吓以至黑手段公开表态是:来吧,李向阳热血的胸膛面对刀枪!
李向阳经常向体制内朋友讲的故事:二战把德国分为东西德,东德在腐败专制下民不聊生,纷纷跑向民主繁荣的西德。在西德拉起那道被视为专制暴政象征的“柏林墙”后,东德一翻墙投奔西德的人被守墙警察开枪打死。当东德解体后,那打死翻墙人的警察被以杀人罪起诉。杀人警察的辩解是:为了生存不得不工作,杀人不是我的罪。最终判决如下:是人就要守住良知道德底线,手握枪,有把枪口抬高 一厘米 的自决能力,丧失良知执行邪恶的指令,故意杀人罪成立。
负责人之二:杨海龙,(身份信息见“申请人”所列)
杨海龙,商人,曾从事奶粉营销,毒奶粉事件发生后,其他商家不给客户退货的情况下,凡来杨海龙店退奶粉的无论有无本店发票,只要是品牌对号就给退货,原来购进仅二十万元的奶粉,退货达七十多万元,最终厂家只给退进货数量,杨海龙产生了五十余万元损失。为此,杨海龙被山东新闻网利称为“良心商人”评为当年十大新闻人物。后来创建临沂卫士安防有限公司,被官匪勾结侵吞。
特别说明:
一、申请人接受以“逾期不答复” 方式的许可。
二、请领导们不要浪费时间查李向阳有无违法乱纪行为,因为李向阳从不违法乱纪,对平民百姓向来抱“你打我的左脸我再把右脸给你”的宗旨,对恶官虽然有“不杀之不尽快意”的想法,做过几个梦杀光恶官,可是从没有恶官指证我杀人或是打人。
三、谁说我搞示威游行是极端行为,谁就是侮辱、侮辱受尽欺凌的平民百姓。
此致
临沂市公安局
申请人:李向阳 杨海龙
2013年6月3日
后附材料:
1、参加示威游行人员举的牌子(只是牌子不干胶文字材料)
2、让申请人决定示威游行的情况说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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