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你无权批评农夫山泉
——山泉水背后的利益之争
 
    
一家媒体,没有权利批评一家生产企业?是的,没有写错。别的媒体可以批评农夫山泉,惟独《京华时报》不行。

     农夫山泉到底采用的是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是浙江标准还是北京标准,根本不是什么天大的事情。出于什么原因导致《京华时报》连篇累牍地报道??即便报道了半天,消费者也根本搞不清楚农夫山泉到底有什么问,只知道一家报纸在抨击农夫山泉。

   
《京华时报》声称其与农夫山泉之间是“企业与媒体之间的事”。果真如此吗?表面上看似乎是。在中国特殊体制下,媒体是禁止私人主办的,所以,众多媒体虽然自负盈亏,但在与企业一词并列时,确实可以将其看作另一概念。
   
而《京华时报》显然不是一个单纯的媒体:
 
 
    

   
看到了吧——【京华时报特供水,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主管单位。只做良心水!】零售价格:1、德溢源:22元/桶
2、八益泉:16元/桶3、八贝水:12元/桶 注:10桶水起订。 配送网络:京华时报在北京是唯一能全市配送的桶装水企业,在北京有100多家服务站……

 

  
本来不关心农夫山泉,也对农夫山泉在此次争端中的愚蠢应对感到不屑。现在看到《京华时报》诸多卑鄙,我倒想支持一把农夫山泉了。于是就有了以下几问:

 

1,《京华时报》是用媒体的身份谋取商业利益?

   
作为北京桶装水市场的竞争性企业之一,《京华时报》是否在北京桶装水市场有巨大商业利益?你能说自己是单纯的媒体吗?    

 
2,《京华时报》与农夫山泉是否有商业利益冲突?

   
试想一下:假如农夫山泉乖乖接受“京华时报特供水”这家企业的盘剥,《京华时报》还会搞出一个什么“农夫山泉标准门”吗?

    在与农夫山泉的对骂中,《京华时报》气急败坏,玷污了媒体的“中立”原则。承认吗?

 

3, 《京华时报》与北京桶装水销售协会是什么关系? 

     《京华时报》知道借力,其发表文章称“北京桶装水销售协会通知下架农夫山泉桶装水”。意思是说:你看,行业协会也不支持你。

    
此报道非常卑鄙。首先,“通知”一词,在中国百姓的概念中往往是上级发给下级、政府机构发给百姓。事实上,行业协会根本没有权力要求商场下架什么产品。北京桶装水销售协会自己也承认,他们只是“建议”商场不要卖农夫山泉。我们再来追问:北京桶装水销售协会是哪几家企业组成的?“京华时报特供水”这家企业在里面扮演什么角色?这个协会是否涉嫌打击浙江企业?

 

4, 《人民日报》与 《京华时报》什么关系?

   
《人民日报》发文章挺 《京华时报》,这两家媒体是什么关系呢?

   
原来是母子关系。《京华时报》创刊于2001年,人民日报社主管主办。2011年,为了便于北京市管理媒体监督,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将其变更为北京市主管主办。

   
由于人员交叉,现在是亲戚关系。

 

5,《京华时报》能代表北京来裁判外地企业吗?

   
《京华时报》某篇文章的标题是《北京欢迎负责任的企业》。看上去,这标题完全是废话,北京当然是欢迎负责任企业,河南也这样,非洲也这样。

   
那么,《京华时报》为什么要发表这种废话文章?一是为了暗示农夫山泉不合格。二是要狐假虎威,仿佛自己有权代表北京表态。

    人们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告诉《京华时报》:北京不欢迎不负责任的媒体。

 

6,如何防止媒体假装中立,实则谋取利益?

    在当前中国食品状况极其恶劣的情况下,媒体要攻击一家食品企业是非常容易的。还表现出一副关心百姓健康的样子。

   
各地媒体怎么都喜欢搞纯净水企业?因为纯净水企业基本上全是民营企业,媒体敢欺负。 

     中国法律并没有禁止媒体投资实业,所以,《京华时报》投资桶装水行业并不违法。问题在于,当你投资该行业以后,就不要在该行业扮演“中立”角色了。在类似问题上,不仅要用职业道德约束媒体,立法部门还应用法律去约束媒体。可惜,中国法律这方面是缺位的,这给了《京华时报》可乘之机。

     

    呼吁大家认清《京华时报》在此次“水战”中的商业角色。更要呼吁:尽快立法,禁止媒体对其所投资的实业领域的竞争对手进行批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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