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下属四个区的人民法院星期五就去年九月十五号下午西安保钓游行中发生的涉及日系汽车被砸车主被重伤一案中的十二名嫌犯判处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打砸车辆并重伤受害人的河南青年蔡洋被判处十年的最高刑期。

发生在去年九月中旬的西安日系车被砸和司机被重伤一案的十二名嫌犯被一一被判刑, 主犯蔡洋被不仅判处十年的刑期, 而且还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大约26万元人民币.表面上看,罪犯似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正义得到了伸张.西安维权人士马晓明表示,有人在钓鱼岛问题上对日本有怨愤, 但不能以暴力的方式宣泄。

“正因为是怨愤, 我们应该很理智地对待. 这里可以表现出中国人的素质问题.你反对日本政府或某国政府在某件事情上的政治态度, 怎么反对, 怎么表达, 打、砸、烧这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马晓明进而表示, 购买和驾驶日本车没有错; 如果是因为钓鱼岛争端就“抵制日货”,我们在科技文化以及经济利益都引进了许多外国的东西, 难道中国与某国一有争端,我们就砸毁或烧毁从他们那里购买的设备、机器等东西吗?

不过,深圳杂文家朱建国表示,虽然十二名被判刑的人应该为他们的暴力行为付出代价,受到惩处,但他们同时又是在政府的怂恿的受害者:

“从当时的钓鱼岛局势看,官方也是故意地纵民。 你看, 民间其它的什么游行申请都不会批,政府却偏偏把反日马上批准了。与历史事件相比,中国官方对民间的利用就像当年的慈禧利用义和团一样。 最终义和团闹下大事, 慈禧最终又把义和团的首领杀掉, 以谢洋人。由此看来,今天这12个人被判刑也有些冤枉。虽然他们不理性做了错事, 但是根源还是官方故意怂民闹事,在中国国内营造反日情绪, 向日本施压”。

星期五记者在网上看到一位网友针对西安一案评论说,被判刑的12个人是“没脑子的匹夫, 被人当枪使了”。朱先生以上的话具体诠释了这位网友的网帖评论。美联社星期五发自北京的一则消息说,西安因为钓鱼岛问题引发的反日活动中被砸毁的汽车只是日本品牌,其实几乎都是由中国政府拥有的合资企业中的工人制造的。

马晓明表示,如果政府在征地和拆迁等问题上的暴力行为不停止,类似西安的日系汽车被砸人员被伤的暴力事件将来还会发生:

“西安砸车伤人事件的嫌犯似乎受到法律的制裁, 但是政府指使的暴力事件涉案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的话,试想那将会对整个社会和国民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什么样的作用?”。

当去年九月中旬西安日本汽车被砸,车主被伤一案刚刚发生时,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曾评论说,那是披着“爱国”外衣的犯罪。有些国内媒体披露干脆将事件中的打砸抢者讽刺地称为“爱国贼”。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闻剑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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