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军事教育的改革,在军事教育中纳入了历史、政府理论和人权教育等教材,不再把军人当作以‘服从’为己志的专业人员,而在于养成民主、人权等相关的知识和观念,跳脱以往军人所习惯的二元思维、接触更多的知识和思潮,才能够更全面性、批判性以并具有反省力的面对自身的历史和社会。”

陆军洪下士在退役前夕的死亡,使得偏好曲解事实、忘记责任的台湾社会又开始喊着要咎责,俗话说:“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平常不谈责任也不谈政治的台湾人,一旦爆发起来的当然是要求严惩、喊打喊杀,同时,“军中人权”也成了google上的热门关键字。一如项庄舞剑,本文目的不在讨论忽略咎责规范和操作细节的台湾社会,而意在“军中人权”。

说穿了,种种关于“军中人权”的呼吁是希望国家介入,好好管一管军中乱七八糟的情况,试图捍卫一介军人(公民)应该有的权利,如同公民一样的权利。现代公民权强调的是公民的权利、公民的自主性,但透过“公民”对抗国家争取权利的历史经验得知:不论身份或是权利,最终在实践上还是由国家给予。

若我们从这个角度来看洪下士之死而引发的“军中人权”争议,便会发现相当有趣的事。由于军队存在的目的是国家、是保家卫国,所以如果说一般公民享有的权利是建立在相对于国家的个人自由,军人的权利则刚好相反,是以国家优先于个人。直觉来说,在“军人和公民”的议题上便因此产生两种立场,强调军人应享有和其他社会成员一样的权利,反对论者则称军人的身份和工作岗位有其特殊性,应以服从国家、服从群体为优先,尽管两者的答案不同,但他们所要回答的问题都是:军人是何种“公民”?

正因为军人和公民在国家之前则成了某种吊诡,要替这个问题提供标准并不容易,然而,若再把眼光放回洪下士一案,不难发现“禁闭室”、“听话”作为军队文化的一部分,在此悲剧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而“军中人权”此一普遍的命题,不仅是对单一个案的呼吁,便是直指此一长期被台湾社会所忽视的问题:军队文化。

从军队文化出发,曾任阿根廷国防部长的Nilda Garré提供了一个参考答案,根据TEWA的报导,在Nilda Garré就任部长期间,她主导阿根廷军事教育的改革,在军事教育中纳入了历史、政府理论和人权教育等教材,不再把军人当作以“服从”为己志的专业人员,而在于养成民主、人权等相关的知识和观念,跳脱以往军人所习惯的二元思维、接触更多的知识和思潮,才能够更全面性、批判性以并具有反省力的面对自身的历史和社会。

阿根廷的答案提供了我们一个不同于传统的军队/军人想象,它或许无法精确地界定并回答军人和公民间的关系和难题,但可以肯定的是它告诉我们:在愤怒咎责之余,我们必须严肃地面对长期被台湾社会忽略且使人扭曲的军队文化,并且肯认军事教育、文化养成和种种军队内部悲剧的关联性以及重要性。

这么一来,更深入地从军队内部开始反省才有可能,“军中人权”的改革不会流于昙花一现,亦或是今日台湾社会杀红了眼的口号,作为社会成员的我们才能不愧于洪下士、江国庆以及其他更多因为环境的扭曲而牺牲的人们,他们的死至少能成为军人到公民之路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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