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士们签署《五月花号公约》浮雕(照片:Peter Whitlock)

美国宪法奠定立国基础,序言只有一句话,大意是说我们人民为了国家、正义、法治、安宁、福利、自由、幸福等制定本宪法。其中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便是开首三个字:“我们人民”(We the people)。确实,“我们人民”是一根主线,贯穿美国历史长河,也是民主自由富强的基础。其后林肯总统在葛底斯堡演说(Gettysburg Address)中,将“我们人民”与政府的关系做了更精辟的阐述,即政府乃是“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的产物。 

谈到“我们人民”以及“民有、民治、民享”等立国基本原则时,不能不提及《五月花号公约》(Mayflower Compact)。《五月花号公约》的出现,比美国宪法早了167年,这份公约的核心是民众的自我管理原则,即“自治”精神。所谓的“自治”,指的是公职、法律法规等,都是在被管理者同意的基础上选出及制定的。这个公约极大地影响了北美殖民地人民,是“我们人民”、“民有、民治、民享”等立国根基的源头。 

在《五月花号公约》制定以前,欧洲大陆流行的是国王权威至上的统治原则,但从欧洲来的清教徒们,在踏上北美大地之前,就开创了自我管理的先例,自己依法管理自己。 

《五月花号公约》之得名,在于该公约的制定、签署都是在五月花号船上完成的。1607年,一批英国清教徒中的激进派出走荷兰的莱登(Leyden),在那里获得庇护。但信奉加尔文教的荷兰人对他们的生活工作加以多方限制,引起这些英国清教徒的不满,于是决意移民北美。1620年,这些清教徒从弗吉尼亚公司取得土地特许权,96日乘坐“五月花号”启程前往北美东岸,原本他们准备在北弗吉尼亚至哈德逊河之间的地带登陆,但风暴将他们的航线推向北边,经过两个多月的艰难航行,最终在现在的新英格兰的科德角(Cape Cod)靠岸。 

 

五月花号(油画:William Halsall)

上岸之前这些清教徒认为自己不处于任何政府的管辖范围内,为了今后的生活安定及有规则,必须起草一份正式协议,规范大家的行为,各人要服从自己推选出来的领导者及遵守法律,这样,16201111日就成了《五月花号公约》的诞生日。 

“五月花号”船上有102名乘客以及2530名船员,乘客中有清教徒、探险者、商人等。在《五月花号公约》上签字的一共是41名男性乘客。由于原始文件没有流传下来,现有3个流行版本,最早的是1622年版本,此外有1646年以及1669年两个版本。 

目前通行的《五月花号公约》内容主要为:“我们在神的面前郑重彼此立约:自愿结成公民政治实体,为使我们有更好的秩序和更好地生存,适时颁布、制定和确定被认为最符合和最有利于此殖民地的公正而平等的法律、法规、条例、宪章和公职,对此我们保证遵守和服从。” 

了解《五月花号公约》的自治精神及对法治的尊重,可以更好地理解美国的历史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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