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星期二(9月17日)公开审理山东访民冀中星爆炸案。冀中星当庭否认故意引爆爆炸物。
北京法院官方微博“京法网事”发布消息说,法院于上午9时开庭。公诉机关当庭播放了案发现场监控录像的视听资料。
冀中星当庭称他不是故意引爆,是过失行为。案发当天,当机场民警到达后,他怕民警抢手里的爆炸物,所以把爆炸物倒了个手,之后就发生了爆炸。现在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
检方认为,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以爆炸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应当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冀中星因身体原因由法警用移动病床推入法庭。冀中星的父亲、哥哥、妹夫和其他亲属共5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代表冀中星的北京维权律师刘晓原在微博发布消息称,朝阳区法院今天上午9时开庭审理冀中星爆炸案。
刘晓原说:“庭审9点开始,11时30分结束。我作过失爆炸辩,但因没造成其他人死亡、重伤或财产重大损失,不应追究过失爆炸罪刑事责任。”
他早些时候表示,“辩护律师认为,冀中星在机场散发上访材料后拿出爆炸物,是为了引起社会对他殴打致残案关注,在放下爆炸物时不小心引爆,属于过失爆炸”。
刘晓原8月30日曾在微博上表示,起诉书称,冀中星法制观念淡薄,遇事不能正确处理。但他认为,冀中星在被殴打致残后,知道报警处理,法制观念不淡薄;警方不作处理,他委托律师诉讼,法制观念不淡薄。
刘晓原还说,07年至08年冀中星到北京上访,没有过激行为,法制观念不淡薄。在救济途径走完后,法制观念才变淡薄,这个过程长达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