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家川初三学生杨辉因发帖被刑事拘留事件,在全国舆论的关注之下,发生逆转,其已由先前的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七天,并于23号凌晨获得释放。据凯迪社区网友逆行斋主人引述的报道,22日晚11时40许,两位律师与张家川县公安局主管负责人言辞激烈地争论了好几个小时,主要争议是,警方要求在外面守候的各路媒体先行撤离之后,才能释放发帖初中生杨辉。

当地夜间的气温只有6度,在雨中守候的记者们大多身着单衣,难以长久坚持。直到耗走几乎所有的记者后,凌晨2点整,张家川警方才把载有孩子的车开出了看守所。对此,有分析人士点评说,虽然这位发帖少年获释是件好事,但这种刑事转行政的的行为,也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其本质上还是给违法的当地警方找个台阶下,而不惜牺牲公民的合法权益。

财经网作者丁金坤的文章说,此前,吴虹飞事件也是如此处理的,警方刑事拘留吴虹飞之后,发现抓错了,又不肯认错,于是也同样转为了行政拘留处理。由此可见,刑事转行政,已经成为各地警方自己推卸责任的法律后门。从法律角度来说,刑事拘留不可以转为行政拘留。理由如下:其一、根据刑诉法规定,在办案中发现当事人不构成犯罪,应该撤销案件,无罪处理,而并无这种转化为什么“行政处理”的规定。

可见,这是公安部门自己“发明”的执法“土办法”。况且,就本案而言,当事人只是16岁的初中生,即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未满18周岁的初犯,也是不能够行政拘留的。其二、刑事转行政拘留,已经成为违法者的挡箭牌,通过“合法”的借口,免去了国家赔偿,以及违法者被追究责任,严重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应该立即纠正这种违法操作。

网友川人转载的这篇报道又说,总而言之,本事件从根本上反映出了,公安权力过大,得不到有效监督,譬如公安部门对刑事案件可以自己抓人自己放人,自己立案自己撤案,而抓错的时候,又可以转为行政案件,以逃避责任,对法律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如入无人之境。要法治,必须釜底抽薪地废除这种刑事转行政的“土规定”。以后立法修改时,要规定公安限制人身自由,必须得到第三方,譬如检察院或法院的许可,以保障公民的自由权。

另据报道,甘肃发帖初中生前脚获释,当地官方后脚便宣布张家川县公安局长被停职。据《京华时报》(微博)24号讯,甘肃张家川警方刑拘16岁少年事件引起关注后,武威市中级法院官方网站的一则消息引起关注:该法院认定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在1995年至2005年期间,以拜年等名义送给天水公安局原副局长史居平人民币5万元。

23号深夜,张家川县政府门户网发布消息称,当天停止白勇强担任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述刑事判决书的判决时间为今年1月21日,网上发布时间为今年4月9日,被告人为天水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史居平,史居平因受贿罪等罪被判刑12年。该判决书显示,武威市中级法院经审理查明,史居平供述,天水市秦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白勇强,逢年过节都给他送钱,一共给他送了5万元现金。

22号晚,网上有消息称,白勇强已被免职。京华时报记者昨天联系天水市和张家川县两级组织部和宣传部,对方均称不清楚。昨天23时34分,张家川县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9月23日,张家川县委召开常委会议,根据市纪委建议,决定停止白勇强担任的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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