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有来生:一个逃港者的自述(五)
(续上)于是,我牵着小A的手,走进了那家旅馆,我们开了一个房间,走上了楼梯。
当年,我们都是十六周岁。
在床上,我和小A说了许多话。我也亲吻了她、抚摸了她。无数遍。我很兴奋。毕竟是人生“第一次”。但是,小A却显得好紧张。脸蛋很红。不断地喘气。
多年以后回想起来,小A当时的这个“紧张”,和那个“紧张”不一样。小A的紧张,其实只是心虚的表现。
还没开始。小A抽身上了洗手间。当时,我没有多想。
顷刻,小A回来了。我在床上继续抚摸、并亲吻着她。过了良久。是时候了。我将自己的衣服退去,可是此时,我突然看到了白色床单上的一小片红。
我觉得很奇怪。
虽然我当时尚未有性经验,但是我也耳闻过不少,据说少女的“第一次”会“掉红”,可是我毕竟不是一个笨蛋,小A的这个“掉红”,和传闻中一般少女的“掉红”并不一样:我还没有开始进入她的身体呢,她哪来的掉红?
我顿时愣住了,但是,我当时的反应还算是比较单纯,我问小A:“你…….是来大姨妈了?”
小A的反应很反常,她立即用手捂住了白色床单上的那一小片红,脸蛋涨得通红,过了好久才冒出来一个字:“…….是……..”。
我说:“不要紧。来日方长。你带了卫生巾没有?”她说:“带了”,然后又改口说“没带”。我说:“那我等会儿下去,帮你买。”
于是,我起床,转身,进了浴室。洗澡。可是在浴室里,我往垃圾桶里面丢纸巾的时候,忽然看到垃圾桶里面有一个针筒,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这家旅馆真乱,前一个客人一定是在这里吸毒了”。我好奇地弯下腰察看,发现那针筒是一次性的塑料制品,并没有针头,针管里面还有一点点红色的“血迹”,可是,那味道又不象是鲜血,所以,我用鼻子嗅了嗅,很明显:我闻到的不是血腥味,而是一股墨水味。
难道………?我心里很紧张。但是我假装镇静,走出了浴室。
“你也去洗洗吧”。我对小A说。小A于是进了浴室。
趁着小A在浴室淋浴的时候,我悄悄地拉开了她的手提包,一个突兀的物体,晴天霹雳似地出现在我的眼前:
一瓶“青年”牌红色墨水。
我愣住了。脑海里突然浮现了A男、他的YAMAHA摩托跑车、以及小A过去和A男双双出现在我面前………种种的历史镜头。
顿时,我一切都明白了。冷水浇头。味同嚼蜡。
我将红墨水拿了出来、摆在床上的显眼处。然后,我穿好鞋子,拉上房门,悄然离开了。此时,小A仍然在浴室里面“哗哗”地洗着淋浴。
我脑袋一片空白地搭车回到家中。
果然,我刚到家里,还没坐定呢,电话就响了,我拿起电话,那边是小A的声音“喂”,我立马就挂了。但是,电话继续响,我又挂了,它又响,我又挂…….似乎我不听这个电话,小A是绝不罢休的了,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决定听。
电话那边,是哭泣的声音:“……..我做错的,可以改……..”
不等小A说完,我说:“没什么好说的了,好吧,就这样吧。”我又把电话挂了。我的确是觉得没有必要再说什么了。
一个女孩子,在情窦初开的年华里,经受不住一个平庸男子(A男)的追求、并和他发生了肉体关系,其实这并没有错。那片号称“处X膜”的薄薄肉膜,也并不是什么十分重要的物件。但是,问题在于以下两点:
1、小A不应该一边与A男做爱,一边和我来往,一脚踏两船。
2、小A不应该往自己的身体里面灌注红墨水、对我进行欺骗。
这两点,事关信任,十分重要。那一层肉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信任。没有信任,就没有交往的基础。倘若小A事先和A男断绝联系、再和我开始恋情,我想我也许根本不会介意她的历史。
那么事实上,小A为何不和A男断绝联系呢?我想,其实也不难想象。我的理解是:小A是个心软的女孩子,她不忍心伤害A男。这是我的推测。当然,我是以充分的善意,去推测她人。
扯远了。言归正传。
自从我坚决挂掉小A的电话之后,小A再也不敢来找我了。我过完了下半个暑假。十分难熬的半个暑假。
可是尽管如此,高中一年级开学之后的不久,我还是接到了小A的一封来信,小A在她的信里面,是这样写的:
“…….以前我有做错的地方,我可以改,但是,你也有错……..希望你给我回个信。人生一辈子,遇到相互真心喜欢的人,不容易,希望我们都要好好珍惜……..如果你实在不能原谅,那么,我也希望能保持联系,将来如果我有离婚的一天、倘若你也有离婚的一天,我还是希望能有机会在一起……..”
小A的信件,分拆开来,是以下几点主要的意思:
1、小A承认自己和A男有过性关系,并知道自己做错了。
2、小A认为我也有错,错在我冷落了她、导致她空虚放纵。
3、小A希望我原谅她和A男越轨、以及一脚踏两船的行为。
4、如果我不能原谅,小A希望保留将来和我“再婚”的机会。
我没有回信。
后来听说,小A并没有上高中,而是由A男的家人出钱、走后门、将她送到了深圳某高校,上了成人大专课程,A男和小A,双双去了深圳,并租房同居。
当然,我也不必用任何侮辱性的语言去攻击小A。她并没有杀人放火,也并没有出卖色相。她什么时候上床?和谁上床?和多少个人上床?…….这些,都是她自己的自由。别人管不着。
一个人,在不侵犯别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前提下,完全有权自由处置自己的身体,而不受任何谴责。我是认同这一点的。因此,我有选择离开小A的权利,但是,我并没有指责小A的权利。
在这一点事理之上。我还是洞若观火的。
可是尽管如此,我毕竟是一头有感情的动物。这段荒唐的初恋,对我的打击相当的大。在那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不断地回想这件荒唐的事情,并因此心理闹出了点问题:强迫症。
自从“旅馆事变”之后,我经常转动一个硬币,自言自语地说“正面,原谅。反面,不原谅”。由于脑海里总是被同一件事缠绕,我因而患上了强迫症。
强迫症是一种很恐怖的疾病,具体表现是这样的:比如吧,我明明关上了门,但是心里总是怀疑门没关好,于是回头,开门,再关门,可是转身之后,还是怀疑门没有关好,于是又回头,开门,再关门…….关一次门,需要反复好几次,才能最终关上。
这还不算,有时候强迫症发作到严重时,我明明走了几百米的路了,还是忍不住回头,开门,再关门,再检查,再开门,再关门…….
洗手也是,明明洗干净了、关上了水龙头,但是忍不住又要重新拧开水龙头、再洗,关水龙头,开水龙头,关水龙头,开水龙头……..
有的时候,我在路上想着小A的荒唐事情,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自言自语:“原谅,不原谅,原谅,不原谅,原谅,不原谅…….”,曾经不止一次,我因在路上自言自语,遭到路人奇怪的目光,很明显,人家把我当成神经病患者来看待了。
其实,强迫症,就是精神病的一种。
强迫症,伴随了我整个的高中三年时期,这个病虽然算不上十分痛苦,但也给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不少的障碍和麻烦。直到高考完毕、踏进大学的校园之后,我的强迫症才慢慢地痊愈。
话再说回来。
在失恋的阴影之中,我开始了我的高中生活。不用说,对于我来说,高中生活十分空虚,十分寂寞。
在寂寞的同时,我的高中生活也的确是很平淡,似乎并没有什么可写。如果硬要写出点什么东西来的话,人生第一次参加选举的事情,也许值得回味和一笑。
那是高中二年级后期的一天,我当时已经年满十八岁。学校把我们这一批年满十八岁的同学们,叫到了操场上,参加选举,选什么呢?选的是“县人大代表”。
校长站到讲台上,一本正经地讲了一大堆话,当然,同学们没有一个字听得进去。
很快,选票发到了同学们的手上,我打开一看,哎哟我的妈呀,“候选人”只有一个。作为所谓的“选民”,在那张号称“选票”的小纸条上面,我只有以下两个选项:
1、赞成。
2、反对。
连“弃权”都没有。
候选人只有一个。既没有对唯一那位“候选人”履历的介绍,“候选人”也没有公开与选民见个面。总之,就是给你一个陌生人的名字,你爱选不选。
同学们都勾了“赞成”。我也勾了“赞成”。大家都没当一回事。其实,大家当时也并不懂得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就这样。后来,我再也没有参加过“人大代表”的选举。
转眼到了高三。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父亲出狱了。但是,父亲仍然不靠谱。渺无音信,既不来校看望自己的儿子,在经济上也对儿子不闻不问。人民司法显然没有办法将他改造好。
第二件事发生在高考之前,小A又给我来信了,很意外。小A在信里,说了两件事:
1、刚满20岁的她,准备要结婚了。俗话说:靓女先嫁。果然如此。可是,令我感觉意外的是:她嫁人的对象,并不是那位A男,而是另有一位老男人,是个乡镇企业家,有钱。小A毕竟不是真心爱着A男。她最终还是把A男给甩了。不过,A男最终也并没有损失什么。不是吗?
2、小A在信件的最后,对我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要求:她要求我以后每当更换地址、电话号码,都要及时告诉她,她希望和我保持长期的联系。
多年之后,小A曾经的那句话,仍然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将来,如果我们各自都离婚了,我们还有没有再在一起的可能?…….”
小A就是这样的一个奇女子。每当想起她。百味杂陈。不过无论如何,我都应该祝福她。首先,她毕竟没有亏欠我什么。我祝她幸福。但是,现在我和她也早就没有联系了。我的固定电话、传呼机、手机号码,至今都换了N回了,我从来没有告诉过她一回。
没有必要了。
时间过得很快。
1999年的夏天。我考上了广外。一所算不上名牌、但也不算差的大学。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又遇见了一个女孩子,这个女孩子,和我发生了一段故事、让我充分地见识到了当今社会的势利、以及人与人之间剥去面具之后、那层赤裸裸的利害计算。
不忙的时候。我会接着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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