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大厦(照片:Architect of the Capitol)

10月17日欧巴马总统就联邦政府恢复运作发表讲话,他说:“我已签署法案,让我国政府恢复运作并支付美国的债务”,“我想感谢那些齐心协力并最终完成这项工作的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

这次联邦政府的暂时关闭,不但成为美国媒体与民众议论的焦点话题,也成为全球传媒的热门关注内容。在这次联邦政府停摆及恢复运作中,国会扮演了关键的角色。许多人,包括美国人在内,对国会如何运作、尤其是法案如何成为法律的过程并不清楚,这里就对国会的组成及法案通过程序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美国国会由参议院(Senate)及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组成,因此有两个议院(chamber),“chamber”一词有时也指参议院或众议院举行全体会议的会议厅。参、众两院共有535名议员,全部由选民直选选出,其中参议员100名,众议员435名。

参议员按州平均分配,每州两人,任期6年,可以连选连任;众议员则根据人口比例选出,任期2年,也可以连选连任。由于每个州的人口大不相同,因此人口众多的州就可以选出较多的众议员,在国会中拥有较多的选民代表,比如人口大州加利福尼亚(California)有53名众议员;而人口小州蒙大拿(Montana)、怀俄明(Wyoming)、佛蒙特(Vermont)等,在国会都只有1名众议员。

由于国会是由两院组成的,因此,任何法案要想成为法律,都必须经过两院的投票批准,然后由总统签字。在这个过程中,从法案的提出,到投票表决,其中经过许多环节。大致说来,参议院及众议院都可以提出自己的法案,众议院的法案以英文字母“H.R.”开头,加上数字编号;参议院的法案以英文“S.”开头,加上数字编号,这样很容易分辨法案是由众议院提出的还是由参议院提出的。

根据规定,众议院提出的法案经过简单多数表决赞成通过后,必须送交参议院,由参议院再进行表决。如果参议院对众议院的法案不加修改直接表决,只要简单多数赞成,这个法案就完成了在国会的立法程序,可以送交总统签字;如果总统也赞同该法案,签字后便成为法律。当然,如果众议院通过的法案遭到参议院的否决,则该法案就“胎死腹中”,无法成为法律。与此同理,参议院提出的法案也必须经过相同的程序。

众议院会议厅(照片:白宫)

在法案通过的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规则必须提及,就是参、众两院无论是哪一方提出的法案,最后通过时必须版本一致,不可有半点不同。以众议院通过的法案为例,法案送交到参议院表决时,如果后者对法案加以修改、表决通过,那么这个法案与原来的法案就有不同了,没有达到两院法案版本必须完全一致的要求。这时众议院有两个选择:一是直接对经过修改后的参议院法案进行表决,如果通过,那么就可以送交总统签字了,如果没有通过,法案便流产了;二是众议院议长认为参议院的版本很可能无法在众议院投票时通过,因此就必须组成一个由两院议员代表组成的协商委员会(Conference Committee),对修改后的法案再加修改,直到双方满意,这样将再修改后的法案重新拿到参、众两院分别投票,通过后便完成了在国会中的立法程序,然后送交总统签字,成为法律。

法案在完成了国会的立法程序后,必须经过总统签字才生效,而总统则有权否决法案,或在规定的10天期限内不签字。如果总统否决或不签字,法案还是不能成为法律。这时国会有两个选择:一是再对法案投票,如果有三分之二议员投赞成票,即使总统反对或不签字,法案自动成为法律;二是重新修改法案,以符合总统的要求,不过要在参众两院重新投票,再走一遍立法程序。

国会两院的组成结构以及法案通过规则的制定,主要是为了限制两院中任何一方独大,也是为了保证法案成为法律前有严谨的考量及周到的设计,尽量避免“恶法”出现。当然,任何设计都有另一面,两院法案版本必须完全一致的规定,使得法案在国会通过的难度大大增加,尤其当国会参众两院控制在不同政党的手中时,双方因为政见的不同,往往很难通过同一版本的法案,最近发生在国会、围绕新财政年度预算案的两党争执,就是典型的例子。目前众议院的多数党是共和党,而参议院的多数党则是民主党,两党在新的财政年度开始前(10月1日)未能就预算案达成一致,政府停摆16天,最后由参议院的民主党与共和党协商提出了一个法案,通过后送交众议院,众议院未加修改,也表决通过,送交欧巴马签字后成为法律,这才恢复了政府的运作。这也是欧巴马总统之所以要“感谢那些齐心协力并最终完成这项工作的民主党人和共和党人”的缘由。

了解美国国会的结构与立法程序,可以加深对美国民主政治运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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